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106 (1700-1725).djvu/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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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命薛訥、郭知運、王晙帥兵擊之。冬十一月,薛訥與 吐蕃戰於武街,大破之。吐蕃復寇渭源,薛訥、王晙帥 兵禦之。吐蕃十萬屯太來谷。晙選勇士七百,衣蕃服, 夜襲之,遂大敗;追至洮水,又敗之。

宋仁宗嘉祐七年,熙州「大雨雹,洮河汎溢。」

神宗熙寧元年,西番俞龍瑜帥其眾內附,王韶上復 河湟策。初,韶為建昌軍司理,詣闕上《平戎策》,以為「西 夏可取,欲平西夏,當復河、湟。今古渭之西,熙、河、蘭、鄯 皆漢隴西等郡,吐蕃、唃廝羅一族國其間,宜併有之, 以絕夏人右臂。」帝異其言,安石以為奇謀,故用之,始 開熙河之役。

五年秋七月,王韶大敗羌人,遂城武勝,以為鎮洮軍。 冬十月,置熙河路,升鎮洮軍為熙州,以王韶知州事。 十一月,河州首領瞎藥來降,以為內殿崇班,賜姓名 曰「包納。」

六年春二月,王韶取河州,獲《木征》妻子。《木征》復入河 州,王韶伐取之。岷、宕、洮、疊首領皆以其城降。帝受賀 於紫宸殿,賜王安石玉帶。木征既復入河州,韶進破 訶諾藏城,穿露骨山,道隘,釋馬徒行,或日至六七。木 征留其黨守河州,自將尾官軍。韶力戰破走,入河州, 復平岷州。首領木令征以城降,韶入之。自是,宕、洮、疊 三州羌酋皆以城附韶。軍行五十四日,計千八百里, 得州五,斬首數千級,獲牛羊馬以萬計。

七年,王韶自熙州入朝,景思立知河州事。瞎征寇白 踏城,景思立敗死。三月,木征遂寇岷州,高遵裕敗之, 《木征》復圍河州。

熙寧中,河州雨雹,大者如雞卵,小者如蓮、芡,悉如人 頭,有耳目。

哲宗元祐七年秋九月,蘭州地震。

徽宗宣和六年春三月,蘭州地震,諸山草木皆沒,麥 苗皆在山上。

七年七月己亥,熙河路震,有裂數十丈者,蘭州尤甚, 陷數百家,倉庫俱沒。

高宗建炎二年,以劉惟輔為熙河都監。金婁室既得 秦州,引兵犯熙河,經略使張冰遣惟輔以二千騎禦 之,夜趨新店。

四年,金人寇熙河,惟輔時為副總管,擊敗之,殺五千 餘人。十二月,金斡里朵取熙州。

紹興元年三月,金兀朮取鞏、洮、河、樂、蘭、廓、積石、西寧 州,於是涇原、熙寧二路皆為金有。

三十一年三月,吳璘使姚仲等復河原,會熙州永安、 鎮戎軍。

《宋史王雱傳》:「雱字元澤,為人慓悍陰刻,無所顧忌。性 敏甚,未冠,已著書數萬言。年十三,得秦卒言洮河事, 歎曰:『此可撫而有也。使西夏得之,則吾敵彊而邊患 博矣』。」其後王韶開熙河,安石力主其議,蓋兆於此。 《李周傳》:「周為職方郎中,朝廷議和西夏,畀以侵地,至 欲棄蘭州。周曰:『隴右故為唃氏所有,常為吾藩籬。今 唃氏破滅,若棄之,必歸夏人。彼以區區河南,百年為 勍敵,苟益以河湟,是盡得吐蕃之地,非秦、蜀之利也』。」 遂不果棄。

《王巖叟傳》:巖叟為樞密都承旨。質孤、勝如二堡,漢趙 充國留屯之所,自元祐講和,在蘭州界內,夏以為形 勝膏腴之地,力爭之。二堡若失,則蘭州、熙河遂危。延 帥欲以二堡與夏,蘇轍主其議。及熙河、延安二捷同 報,轍奏曰:「近邊奏稍頻,西人意在得二堡。今盛夏猶 如此,入秋可虞,不若早定議。意在與之也。巖叟曰:『形 勢之地,豈可輕棄?不知既與,還不更求否』?」太皇太后 曰:「然。」議遂止。夏人數萬侵定西之東,通遠之北,壞七 厓巉堡,掠居人,轉侵涇原及河外鄜、府州,眾遂至十 萬。熙帥范育偵伺夏右廂種落,大抵趨河外,三疏請 乘此進堡砦,築龕谷、勝如相照定西而東徑隴諾城。 朝議未一,或欲以七巉經毀之地,皆以與夏,巖叟力 言「不可與,彼計得行,後患未已。」因請「遣官諭熙帥,即 以戶部員外郎穆衍行視,築定遠以據要害,其調兵 貲費,一從便宜,不必中覆。定遠遂城,皆巖叟之力。」拜 中書舍人。

《上官均傳》:「均為殿中侍御史。西夏自永樂之戰,怙勝 氣驕,欲復故地,朝廷用趙卨計,棄四砦,至是又請蘭 州為砦地。均上疏曰:先王之御外國,知威之不可獨 立,故假惠以濟威,知惠之不可獨行,故須威以行惠。 然後外國且懷且畏,無怨望輕侮之心。今西夏所爭 蘭州砦地,皆控握要路,若輕以予之,恐夏人擣虛,熙 河數郡,孤立難守,若繼請熙河故地,將何辭以拒之? 是傅虎以翼,借寇以兵,不進無益,祇足為患。不如治 兵積穀,畫地而守,使夏人曉然知朝廷意也。」

《范育傳》:育出知熙州時,又議棄質孤、勝如兩堡,育爭 之曰:「熙河以蘭州為要塞,此兩堡者蘭州之蔽也。棄 之則蘭州危,蘭州危則熙河有腰背之憂矣。」又請城 李諾平、汝遮川,曰:「此趙充國屯田古榆塞之地也。」不 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