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111 (1700-1725).djvu/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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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證

祇園寺 俱未詳所在

紫微觀 在縣西一里。宋淳熙初建,明重修。

邛州驛遞考         州志

本州

白鶴驛 在州治南

飛雲鋪 州門總鋪

楊林鋪 在州東十五里。

聖化鋪 在州東三十里。

新興鋪 在州東四十里。

斜江鋪 在州東五十里。

捲洞鋪 在州東六十五里。以上五鋪,通新津縣界。

堰主鋪 ,去州東四十里,在聖化鋪分路。依政鋪 ,去州東五十里,即依政縣地。以上二鋪通彭山縣。

泉水鋪 在州北十五里,通大邑縣。

十里鋪 在州南十里。通名「山縣。」

五面鋪 至五板橋二十里,通蒲江縣。

驛傳,《原編》銀:每糧一石,徵銀一錢四分四釐七毫三絲九忽九微,該銀一千五百七十八兩一錢六分三釐九毫五忽六纎七塵。二十八年,加增太監府廩傳銀:每糧一石加銀三釐二毫,該銀三十四兩八錢八分九釐一毫。遇閏,每石又加二毫七絲二忽九微,該銀二兩九錢六分六釐四毫四忽。分解布政司、雅州,并存本州「白鶴驛三項。」

本州白鶴驛,銀六百九十二兩一錢一分一釐九毫七絲一忽。

召募夫馬原編夫六十名。每名工食銀七兩二錢,該銀四百三十二兩。遇閏照例徵給。應遞馬三十匹,每匹草料、鞍轡人夫工食銀二十一兩六錢,該銀六百四十八兩。

本州「飛雲鋪」 司兵四名,每名工食銀八兩二錢,該銀三十二兩八錢。

楊林、聖化、新興、捲洞、斜江、十里、泉水等七鋪,司兵共二十一名。每名工食銀七兩二錢,該銀一百五十一兩二錢。

五面「依政」 、堰主三鋪司兵共九名,每名工食銀五兩二錢,該銀四十六兩八錢。

南河臨溪渡夫共三名,每名工食銀七兩二錢,該銀二十一兩六錢。修船銀三兩。

斜江渡夫二名,工食銀七兩二錢。

永安鋪   、八店鋪   、百寮鋪。

飛羊鋪

《驛傳》,《原編》銀九百九十六兩六錢四分八釐五毫二絲五忽九微九塵。

召募夫馬,原編銀九百兩,裁夫一名,馬五匹,該減銀一百八十兩,實編銀七百二十兩。應役夫四十名,每名工食銀七兩二錢,該銀二百八十八兩。應遞馬二十匹,每匹連草料、鞍轡人夫工食銀二十一兩六錢,該銀四百三十二兩。永安八店二鋪司兵各四名,百寮、飛羊二鋪司兵各三名,每名工食銀七兩二錢,該銀一百兩零八錢。

改募渡夫二名,該工食銀一十四兩四錢。《蒲江縣》:

騰雲鋪   、新市鋪   、乾溪鋪。

大唐鋪   ,板橋鋪。

橫山鋪 在縣南十里

迎恩鋪 在縣南二十里,丹稜縣界。

長沖鋪 在縣西

板堰鋪 在縣西

隆興鋪 在縣西三十里,名山縣界。

黃土鋪 在縣北

石橋鋪 在縣北

臨溪鋪 在縣北三十里,邛州界。

《驛傳》:原編銀七百五十六兩七錢九分七釐,先年加銀四十二兩九錢五分二釐,實編銀七百九十九兩七錢四分九釐。

召募夫馬,《原編》銀五百四十兩,減馬價銀二十四兩,《實編》銀五百一十六兩。應役夫三十名,每名工食銀七兩二錢,該銀二百一十六兩。應遞馬一十五匹,每匹連草料、鞍轡人夫工食銀二十兩,該銀三百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