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111 (1700-1725).djvu/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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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證

跡,水面風浪,自有天地以來,一人而已。」海內以為名

言。

蘇轍,字子由。年十九,與兄軾同登進士,又同制策舉, 以直言寘下等,授商州軍事推官,養親三年。神宗二 年,上書言事,召對延和殿。時青苗法既行,轍以力詆 安石,遂為河南推官。又二年,改著作佐郎,復簽書南 京判官。坐兄軾以詩得罪,謫監筠州鹽酒稅。五年不 得調,移知績溪。哲宗立,加祕書省校書郎。元祐元年, 召為右司諫。宣仁后臨朝,司馬光、呂公著欲革弊政, 而舊相蔡確、韓縝、樞密使章惇皆在位,窺伺得失,轍 皆論去之,且又疏呂惠卿之姦,以散官安置建州。二 年夏,遣使入境,轍明決利害,朝廷遂許還砦,夏人悅 服。遷起居郎、中書舍人。呂大防、劉摰欲稍引用元豐 舊黨以平夙怨,謂之「調停。」宣仁后疑不決,轍面斥其 非,復疏論君子小人不可並處。宣仁命宰執讀於簾 前,曰:「轍疑吾君臣兼用邪正」,其言中理,調停之說遂 已。六年,拜尚書右丞,進門下侍郎。是年,夏人犯邊,轍 引漢武帝之事上奏。哲宗不悅,落職知汝州,又謫化 州別駕、雷州安置。徽宗即位,徙永川。已而復大中大 夫。蔡京當國,又降朝請大夫,罷祠,居許州。再復大中 大夫,致仕。築室於許,號「潁濱遺老」,不復與人相見,終 日默坐者幾十年。卒,年七十四。贈復端明殿學士。淳 熙中,諡文定。轍性沉靜簡默,為文汪洋澹泊,似其為 人,而秀傑之氣終不可掩,其高處與兄軾相近。所著 《詩傳》《春秋傳》《古史》《老子解》《欒城集》並行於世。

眉州部雜錄

《總志》:眉州有蘇長公水坻小像,李龍眠畫,子由贊,雖 明初重刻,不失古意。又有長公馬券刻黃魯直跋,及 《醉翁亭記》《水調歌頭》諸碑,皆近代效滁、黃鐫者。 油井在嘉定眉州青神、井研、洪雅、犍為諸縣居人皆 用以燃燈。官長夜行,則以竹筒貯而燃之,一筒可行 數里,價減常油之半,光明無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