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111 (1700-1725).djvu/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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欽定古今圖書集成方輿彙編職方典

 第六百二十九卷目錄

 嘉定州部彙考三

  嘉定州戶口考

  嘉定州田賦考

  嘉定州風俗考

  嘉定州祠廟考一

職方典第六百二十九卷

嘉定州部彙考三

嘉定州戶口考     州縣志合載

州總

原額男婦一萬二千二百二十五口,該徵銀二百二十兩五分。內起解銀一百八十七兩四錢五分;本州聽支官吏俸鈔銀三十二兩六錢;有閏加銀一十八兩三錢三分七釐五毫。

原額人丁六千七十八丁,內除迯絕單寡朋丁一百一十一丁四斗七升,實編五千九百六十七丁,五斗三升。內竈丁八百七十七丁,每丁折糧六斗。民丁五千零九十丁,五斗三升,每丁折糧五斗。

峨眉縣

計《田地載糧》,「計糧載丁」 ,按丁糧起科派銀,他無所為,丁徭戶口也。每糧二石二斗一升三合五抄六撮四圭一粒。「載丁一丁」 ,上田、中田、下田、平地、坡地,共載人丁二百五十四丁,四斗七升三合九勺八抄五撮。康熙六年,招回歸化鄉彝民三十六戶。

洪雅縣丁數未載

峽江縣

原額《人丁》四千三百八十六丁,丁銀三千九百七十一兩八錢八分零。

康熙二年,實在人丁三百二十丁零。

犍為縣

原額人丁五千六百六十三丁口,除迯絕女口五百二十六丁不編外,實在人丁五千一百三十七丁。

《戶口》五千六百六十三丁口。

康熙二年丈後起,至康熙二十五年止,共載人丁一百二十七丁四斗二升五合九勺五抄七撮七圭。

榮縣

康熙二年丈後起,至康熙二十四年止,共載人丁二十九丁八斗四升一合四抄七撮。

威遠縣。康熙六年,歸併榮縣。

康熙二年丈後起,至康熙二十四年止,共載人丁一十九丁五斗二升二合三勺二抄九撮。

嘉定州田賦考     州縣志合載

本州

原額稅銀七千七百四十四石五斗六升二合七勺二抄八撮四圭。

原額棉花二千六百二十六斤一十二兩九錢四分二釐。每花一斤,徵銀七分零八毫六絲三忽。共徵銀一百八十六兩一錢四分四釐五毫。內分實解銀一百六十二兩二錢五分。又帶徵茶課銀三兩九錢六分。廣豐倉簟席銀一十九兩九錢三分四釐五毫。

大糧撤數 :工部料米四百七十石,每石折色銀五錢,共銀二百三十五兩。奉文加增漆、錫京料水腳銀一十五兩四錢一分一釐六毫八絲。普安倉夏、秋米一千石,每石折色銀一兩九錢五分,共該銀一千九百五十兩。

霸州倉米一千四百石。每石折色銀一兩二錢一分二釐五毫九絲七忽五微。共該銀一千六百九十七兩六錢三分六釐五毫

《成都廣豐》倉折色米一千九百九十三石四斗五升。每石折色銀六錢,共該銀一千一百九十六兩零七分。

《廣濟》庫夏米六十八石,折荒絲六十八斤。每斤價銀五錢,共銀三十四兩。有閏加銀二兩八錢二分二釐四毫。奉文加增絲絹銀七兩七錢四分四釐五毫六絲二忽。

存留廣積倉米二百九十石六斗六升二合七勺二抄八撮四圭。每石折色銀七錢,共該銀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