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111 (1700-1725).djvu/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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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名,每名歲支工食銀一兩一錢五分,共銀二兩三錢;皂隸一十六名,每名歲支工食銀一兩一錢五分,共銀一十八兩四錢;馬快八名,每名歲支工食銀一兩一錢五分,共銀九兩二錢;燈夫四名,每名歲支工食銀一兩一錢五分,共銀四兩六錢;轎、傘、扇夫七名,每名歲支工食銀一兩一錢五分,共銀八兩五分。於康熙二十一年四月內開。衙役工食自二十二年照舊支給。本縣典史一員,歲額俸銀一十九兩五錢二分,薪銀一十二兩。於順治十三年十二月內,奉文不分柴薪,總筭給俸銀三十一兩五錢二分。額設衙役六名,每名歲該工食銀七兩二錢,於順治十三年十二月內,奉文每名裁留銀六兩。又於康熙七年六月內,奉文裁去衙役二名,存留四名。復於康熙八年九月內,奉文仍照六名,共該銀三十六兩。因錢糧不敷,每名歲攤支二個月零九日工食銀一兩一錢五分。內門子一名,歲支工食銀一兩一錢五分;皂隸四名,每名歲支工食銀一兩一錢五分,共該銀四兩六錢;馬夫一名,歲支工食銀一兩一錢五分。於康熙二十一年四月內開。衙役工食自二十二年照舊支給。

本縣教官一員,歲額俸銀一十九兩五錢二分,薪銀一十二兩。「於順治十三年十二月內,奉文不分柴薪,總筭給俸銀三十一兩五錢二分;額設衙役一十三名。因蜀省凋殘,人民稀少,止量招募四名。每名歲該工食銀七兩二錢。於順治十三年十二月內,奉文每名裁留銀六兩,共該銀二十四兩;因錢糧不敷,每名」 歲攤支二個月零九日工食銀一兩一錢五分,共實支銀四兩六錢。內門斗二名,每名歲支工食銀一兩一錢五分,共銀二兩三錢;膳夫二名,每名歲支工食銀一兩一錢五分,共銀二兩三錢。於康熙二十一年四月內開。衙役工食,自二十二年照舊支給。

一、《鄉飲酒禮》,「原編」 銀一十兩。因錢糧不敷,每歲約用銀四兩,係本縣自行捐備。

一、禁子額設四名,原編銀二十八兩八錢。今量招募二名。其工食銀兩,係本縣自行捐備,以備防禦。

雜派課程

見徵茶課銀二兩六錢一分四釐。

見徵課銀一十二兩二錢五分。

見載水碾九座,每座徵課銀二錢五分,該徵碾課銀二兩二錢五分。

見徵《牙行》銀五兩,共該解司「廣濟庫茶課」 等項銀二十二兩一錢一分四釐。

蒲江縣

見丈土著、開墾上中下田地、共四十二頃四畝二分四釐五毫九絲九忽四微。內

上田九頃四十四畝六分九釐四毫一絲八忽,每畝載糧二升四合一勺,該糧二十二石七斗六升七合一勺二抄九撮七圭三粒八粟。中田一十八頃三十畝一釐八毫二絲一忽一微,每畝載糧二升,該糧三十六石六斗三勺六抄四撮二圭二粒。

下田一十三頃五十三畝一分三釐五毫一絲三忽三微,每畝載糧一升五合,該糧二十石二斗九升七合二抄六撮九圭九粒五粟。

上地六畝六分六釐六毫六絲七忽,每畝載糧八合,該糧五升三合三勺三抄三撮三圭六粒。中地二十二畝二分八釐九毫,每畝載糧四合,該糧八升九合一勺五抄六撮。

下地四十七畝四分四釐二毫八絲。每畝載糧二合,該糧九升四合七勺九抄五撮六圭。共載稅糧七十九石九斗一合八勺五撮九圭一粒三粟。

每糧一石,徵大糧銀一兩三分二釐五毫四絲七忽九微一塵,該銀八十二兩五錢二釐四毫四絲二忽六微一纖。

每糧一石九升一合一勺九抄六撮。「《載丁》一丁,該載人丁」 七十三丁,二斗二升四合六抄二撮七圭二粒五粟。

每丁徵銀三錢二分一釐八毫四絲五忽四微三纎二塵,該銀二十三兩五錢六分六釐三毫四絲七忽七微一纖六塵。

每糧一石,又徵條銀三錢二分一釐八毫四絲五忽四微三纖二塵,該銀二十五兩七錢一分五釐八毫五絲一忽二微二塵。

以上實徵《大糧丁條》銀一百三十一兩七錢八分四釐六毫四絲一忽五微四纎二塵。自《康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