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115 (1700-1725).djvu/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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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熙十三年,戶八萬二千六百七十三,口二十一萬二十九。

順治初年,編定人丁八萬四千七百四丁。康熙十三年,人丁一十萬一百四十一丁。內順治十四年審,增一千五百六十七丁。康熙五年審,增九百四十七丁。

嘉定縣

順治初年,原額戶四萬四千一百六十八;口一十一萬八千三百七十。

康熙十三年,戶四萬四千一百六十八。口一十一萬八千三百七十。

順治十四年,編定「人丁」 七萬三千三百四十三丁。

康熙十三年,人丁七萬三千七百七十七丁。內順治十四年審增一百七十一丁。康熙五年審增九十二丁。

太倉州

順治二年,戶三萬九千八百五十二。口一十七萬三千四百三十。

十二年,戶三萬九千九百六十八,口二十萬一千一百三十三。

康熙三年,戶四萬一百一十四,口二十一萬五千二百四十。

十三年,戶四萬二百四十一,口二十一萬五千二百四十。

順治初年,編定「人丁」 三萬四千七百五十三丁。康熙十三年,人丁四萬三百六十六丁。

內順治十四年審增五千三百五十丁。康熙五年審增一百三十八丁。

崇明縣

順治四年,戶七萬三千。

十五年,戶二萬五千一百。

康熙七年,戶九萬六千。

十三年戶九萬六千

順治十一年,編定:「人丁」 二萬四千二百六十八丁。

康熙十三年,人丁二萬四千八百四十三丁。內康熙五年審增五百七十五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