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118 (1700-1725).djvu/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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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進縣志》:高安劉騭有妹曰烏頭,生十七年而卒。烏 頭之姊嫁常州團練使孫金為妾,偶從金女,會宴大 將陳氏家,見烏頭在側,問其從來,云:「為人掠至岳州, 嫁得北來軍士任某,從至此耳。」金通信於騭,騭來毘 陵省之,相見悲泣,容貌如故,曰:「幸得二兄來,証我是 人。向者姊幾呼為鬼矣。」騭密問:「汝實已死,那得在此?」 對曰:「兄萬勿為此問我將不得相見。」騭遂不敢言。任 卒後,再適軍士羅某,移隸江州。顯德五年,周陷淮南, 不知所在。

辛祕《五經》,擢第後就常州赴婚期。道逢乞兒,痂面蟣 衣,訪辛行止,辛不答,乞兒隨之。俄有一綠衣者俱行, 忽前馬驟去,辛怪之,乞兒曰:「少頃自知。」及店,則綠衣 者卒矣。辛驚禮乞兒,遂語以娶約。乞兒笑曰:「此非君 妻,君婚期尚遠。」臨別,贈辛綾複袍,帶有一結語。辛異 時有疑,當發視也。及至常,竟不成婚。後二十餘年,始 婚裴氏。忽憶乞兒言,解結視之,得幅紙曰:「辛祕妻河 東裴氏某月日生。」辛記別乞兒日,裴氏尚未生也。 《宜興縣志》:元時碧雲寺有千僧,內一僧矮而肥,每食 已即去。久而怪之,尾其去。至羅漢山,掘之,得石佛,失 手,碎其顱,血飛至寺,寺盡燬,僧徒皆散。

《武進縣志》:毘陵呂琪于弘治甲寅春郊行,遇一已故 府隸,出票示曰:「我身又充東嶽役卒,今承批勾七十 二人,汝亦有名,汝當往幹家事,我往浙江一月即至 矣。」琪歸,以告諸子曰:「有三願未畢,某五喪未舉,欲殯 之,一也;某女二十未嫁,二也;某路未修,三也。亟命諸 子畢此三事,而後治後事以待死。」既而數月無他。除 夕復遇前卒,謂曰:「『向勾攝至途中,忽有免牌云:以汝 陽世有三善,獨釋汝一人』。更加壽二十年。」琪果越二 十年而卒。

天啟間,丁復初妻李氏病,復初見床第間有一人侍 立,以手挈之,輕甚。復初知為鬼也,急命取一甕,提而 入之,以石壓甕口,尚有聲,下焚烈焰,徐而聲止,啟視 之,則存紙灰而已,李病尋愈。復初後享年近百齡, 沛郡人秦樹,家在毘陵小辛村。嘗自京歸,未至二十 里許,天暗失道,望火光投之宿,見一女子秉燭出云: 「女弱獨居不得宿。」樹曰:「欲進,奈夜不得前,乞寄外住。」 女然之。樹既進坐竟以此女獨居,慮其夫至,不敢安 眠。女曰:「無慮。」為樹設食,悉是陳物。既而同寢。向晨,女 泣曰:「與君一睹後面無期。」以指環一雙贈之,結置衣 帶中。相送出門,樹回顧,乃是塚墓。數日忘其指環,帶 結如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