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120 (1700-1725).djvu/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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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樂十四年,知縣宋瑞修。景泰五年,知縣趙經增建瓦房三間。

預備倉 四處「明洪武十四年,知縣陳寧創建。正統七年,知縣張端重建;天順二年,知縣趙經增建。」 共瓦房一十七間。

東金莊倉 在治西三十五里。

仁義倉 在治北三十五里。

三汊鎮倉 在治東三十里。

崔鎮倉 在治西三十里。

養濟院 「在治西南。明洪武二年創建。永樂二年,知縣汪迪修。景泰五年,知縣趙經重修。」 漏澤園 三處:一在治東三里,一在治西三里,一在黃河北二里。

沭陽縣治 ,元至元丙子因僮陽郡基創建。至正十五年兵燬。明洪武元年知縣馮益等草創。八年知縣馬希顏重建。正堂三間,戒石亭一座,儀門三間,穿堂三間,後堂三間,耳房東西各一間,典史廳三間,六房東西各五間,架閣冊庫三間,監房六間,譙樓大門三間,鹽庫三間,堂庫三間,土地祠三間,寅賓館三間在土地祠前。「稅糧」 櫃廊房三間,在儀門左。「鞭銀」 櫃廊房三間,在儀門右。榜棚三間,萬曆十七年,知縣蘇生明修,知縣田畸改樓為門,更鼓鳴于堂上,知縣徐可達尤多創建皁隸棚東西各一間。

皇清順治六年,知縣段上彩修置如初,題《愛民堂。縣》

丞,裁宅未修。順治八年三月,山寇突入,盡燬。十一月,知縣王國泰于舊治西暫借生員葛爾石房一所為署,宅內東置書房三間,後知縣米壽都仍之。康熙三年,知縣梁文煥後它置小樓一座。康熙十三年,知縣張奇抱建中堂五間,大門三間,儀門一座,左右書房各一間,屏牆一座,班房各一間,並給還房地原價。甎灰木植皆捐俸見給,無擾。

主簿署 三間

典史署 俱在大堂旁

公館三 「一在治北,明洪武年建,正堂、後堂各三間,東西廂房六間,儀門、大門各一間。一在治東南三十里獨樹鎮,正廳三間,東西廂房六間,二門、大門各一間。一在治北四十里桑墟鎮,制如上。」 俱知縣徐可達建,以備往來。官長駐劄,後燼于兵。

察院 在公署東。明洪武八年,知縣馬希顏建。正堂、抱廈、後堂、穿廊、臥房各三間,廚房三間,儀門一座,抄案房、皁隸房各三間,東西廂房六間,大門三間。後兵燬。

百戶所 在治西十五步。明洪武二十九年,創建百戶史本奉中軍都督府勘合,撥大河衛百戶守備沭陽地方。

稅課司 在治西,今廢。

河泊所 在治東八十里,今裁。

陰陽學 在察院巷,東門房三間。

醫學 治東內有藥局,與陰陽學鄰,久廢,存址。「惠民藥局 」 醫學內。

僧會司 在治東招德寺內。

道會司 在治南紫陽觀內。

「仁」 字等號倉 二所治南一百步,明洪武年建。預備倉 舊三處,一在治東一里,一在治東南一里,一在治西一里,各廒低小。天順六年,知縣孫忱、縣丞林騰治北,買民地造廒三十一間,建義倉 十所。一下寺鎮一廟頭鎮一東流廟。鎮一桑墟鎮一北下鎮一高流鎮一新挑河。鎮一顏家集鎮一黃軍營鎮一獨樹鎮。明萬曆十六年,知縣蘇生明條陳,于人煙湊集處所建立,每遇夏秋,令各鎮公直耆老勸化。居民有田一頃,出糧一斗,十頃者一石,不願出者聽。收貯各倉,因時舉賑,今久廢。

興義倉 明萬曆二十年,知縣徐可達條陳增建,久廢。

養濟院 在治西北一百步。明洪武八年創建漏澤園 一在東門外,一在西門外。

海州治 在西海城內,原李壇宅,元改為州治。元季亂兵燬,明洪武元年,知州陳德輔因舊基重建。弘治五年,知州陳廷珪增修。正德八年,知州王泳重修大門。譙樓一座,正堂五間,戒石亭一座,儀門五間,後堂三間,耳房各二間,吏目廳三間,六房東西各九間,架閣庫三間,神祠一所。監房九間,在儀門內。西獄祠一間,嘉靖四十四年,知州高瑤建茶廳一所,以接賓客。在儀門外。東扁曰「喜聞堂。」 隆慶六年,知州鄭復亨重修茶廳,扁曰「親賢。」 外建錢糧房六間,置櫃干中,令民投納賦稅于櫃,與吏目衙舍相對,于大門外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