欽定古今圖書集成方輿彙編職方典
第八百六十四卷目錄
廣信府部彙考四
廣信府田賦考
廣信府漕運考
廣信府風俗考
廣信府祠廟考〈寺觀附〉
廣信府驛遞考
廣信府兵制考
廣信府物產考
職方典第八百六十四卷
廣信府部彙考四
廣信府田賦考 府志
府總
順治三年,原額田二萬七千七百六十三頃二十五畝五分三釐一毫一絲
地、五千三百一十六頃五十四畝一分二釐七毫五絲;
山、一萬三千六百七十六頃七十七畝二分八釐;
塘一千三百四十六頃四畝二分五釐六毫,共四萬八千一百二頃七十一畝一分九釐六絲。順治六年,實在田地山塘共四萬二千二百七頃四十三畝五分三毫。
田二萬一千九百四十八頃七十畝六分七釐五毫八絲;
地、五千二百五十一頃二十九畝六分三釐八毫五絲;
山、一萬三千六百七十六頃七十七畝二分八釐;
塘一千三百三十頃四十五畝九分六毫續後逐年勸墾成熟,至康熙十一年止,數載於後康熙十一年,現在成熟田地、山塘四萬四千三百四十三頃二十六畝二分一釐二毫八絲七微六纖,現在成熟田地、山塘官民米共一十一萬四千四百一十八石一斗九升二合八勺五抄。
府屬七縣,額徵稅糧,共銀一十三萬五千三百八十三兩五錢四分。匠班銀五百六兩八錢九分二釐九毫,不在丁田內。派徵課鈔。商稅銀二百五十八兩三錢九釐六毫,不在由單。以上三款,遇閏年分,聽糧道內派,加閏銀兩,照數徵解。一應起運存留數目,康熙二年已前,分為四部款解。康熙三年內,奉文為「錢糧宜歸畫一」 等事,總歸戶部編徵,下地起解。其本折物料,例係各縣徵銀解府,詳委職官給發,採買解部。外有加價,因時值不等,每年聽司道估定,詳奉批示,刊入由單徵解。
上饒縣
成熟田四千六百七十二頃一畝一分五釐六毫。
地一千二百二十一頃七十六畝八分四釐;山、三千八百九十八頃八十四畝八分;
塘三百五十二頃三十六畝四分。
官民米二萬九百四石三斗九升九合四勺,額徵稅糧共銀二萬七千五百五十一兩七錢一分三釐五毫,《匠班》銀一百二十九兩二錢七分六釐,不在丁田內派徵課鈔銀二十八兩二錢四分六釐三毫。
以上三款,遇閏年分,聽糧道算派加閏銀兩起解。內起解地丁銀一萬五千六百五十兩七錢一釐三毫。
本折物料銀一千五百四十一兩六錢八分四釐二毫。《三六輕賫》銀一千七十一兩四錢五分。二司道府縣支給并各官經費,共銀九千四百四十五兩四錢一毫。
玉山縣
熟田二千九百八十一頃四十三畝五分三釐三毫
地九百九十九頃五十六畝零七分;
山二千一百二十三頃五十二畝四分;
塘二百六十四頃九十四畝七分。
官民米一萬七千五百七十二石三斗三升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