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谿書院 「在縣內。」
金谿縣儒學 在縣治右。初建學於縣南望仙門外,以後兩遷。宋嘉定己巳,知縣王衡仲遷於晁氏九經堂之故址,即今所。元至正間燬,邑人鄧思誠始加繕葺,知縣李子敬重修。
「槐堂書院 」 、「青田書院 俱在縣內。」
宜黃縣儒學 在縣治北。宋、元屢遷。明知縣許大明、程積慶、譚政、余璣相繼修葺。
皇清知縣王世噩重修。
鹿岡書院 在縣內
樂安縣儒學 在縣治北。宋紹興間建。元末燬。明知縣戴智修復。後知縣饒魯南加葺。
皇清順治五年,合邑《樂輸》修葺。
柳堂書院 在縣內
東鄉縣儒學 在廣信門內之東偏,最南為儒學門。明正德間,兵備道胡相地建。嘉靖萬曆間,知縣蔡結、諸大倫相繼修。
撫州府賦役考 府志
府屬總
一、戶口原額人丁、婦女共二十四萬五千四百四十三丁口,內除優免人丁七千八百七十五丁,各派銀不等,編起存各款銀共一萬八千零二十五兩三錢五分八釐七毫。內於順治十一年二月內,題准開除逃亡男婦九千九百六十丁,該減銀五百八十一兩九錢四分零三毫;見在男、婦人丁共二十二萬七千六百零八丁口,實徵銀一萬七千四百四十三兩四錢一分八釐四毫。
一人丁。原額一十三萬七千四百四十四丁,內除優免七千八百七十七丁五分,實編丁十二萬九千五百六十六丁五分,共計編銀一萬六千三百九十四兩九錢五分五釐四毫。除逃亡五千六百九十二丁,該減銀五百四十三兩三錢五分九釐八毫。見在人丁一十二萬三千八百七十四丁五分,實徵銀一萬五千八百五十一兩五錢九分五釐六毫;「優免人丁七千八百七十七丁五分」 ,共計編銀六百七十五兩二錢三分九釐。
一、婦女原額一十萬零七千九百九十九口,共計編銀九百五十五兩一錢六分四釐三毫。除傷亡四千二百六十八口,該減銀三十八兩五錢八分零五毫;見在婦女一十萬零三千七百三十一口,實徵銀九百一十六兩五錢八分三釐八毫。
一、田產原額官民田地、山塘共四萬九千八百四十九頃二十九畝九分八釐三毫,又新陞田一頃八十四畝四分七釐三毫,通共四萬九千八百五十一頃一十四畝四分五釐六毫,各縣派徵不等。編起存各款併加增九釐地畝銀共二十一萬六千三百六十三兩二錢三分三釐八毫,內除優免米七千八百二十三石,該派差銀七百四十七兩一錢七分八釐一毫四絲六忽七微四纖不徵外,實共編銀二十一萬五千六百一十六兩零五分五釐六毫五絲三忽二微六纖。順治十年七月內 ,題准「開除荒蕪」 ,內奉「勘明有主無主入官水衡沙塞」 田七十八頃五十畝零五分八釐九毫,該減銀三百五十八兩三錢七分四釐四毫。見在成熟田地、山塘共四萬九千七百七十二頃零六十三畝八分六釐七毫,實徵銀二十一萬五千二百五十七兩六錢八分一釐二毫五絲三忽二微六纖。原額漕南正、副耗米一十萬零七千二百三十三石零六升四合四勺。內除 題留改折南京倉正、副米二萬三千六百二十四石七斗二升七合二勺八抄,實共編米八萬三千六百零八石三斗三升七合一勺二抄。內除荒米一百七十石零一斗一升一合七勺,實徵米八萬三千四百三十八石二斗二升五合四勺二抄。原額田三萬九千八百九十九頃一十九畝四分九釐四毫。又陞新田一頃八十四畝四分七釐三毫。共田三萬九千九百零一頃零三畝九分六釐七毫。
准開除「勘明有主無主入官」 水衡沙塞田七十二頃零八畝一分二釐七毫,見在成熟田三萬九千八百二十八頃九十五畝八分四釐,原額地三千五百三十八頃一十九畝九分二釐九毫,奉題開除:勘明入官地六頃四十二畝四分六釐二毫,見在成熟地三千五百三十一頃七十七畝四分六釐七毫。
原額、山五千五百三十三頃六十六畝九分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