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134 (1700-1725).djvu/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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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分五釐二毫六絲四忽一微八塵二渺六漠九埃一纖。米二百八十三石七斗三升四合一勺三抄七撮八圭八粒八黍七粞六糠。

實出二千四百三十五頃二畝二分六釐二毫四絲六忽八微一渺,每畝徵銀九分九毫,該銀二萬二千一百三十四兩三錢五分五釐六毫五絲八忽三微四塵二渺一漠九纖。每畝徵米七升二合四勺。

該米一萬七千六百二十九石五斗六升三合八勺二撮六圭八粟三粒九黍二粞四糠。學田三頃九十五畝二分。

原應徵銀一十七兩二錢七分二毫四絲,原應徵米二十八石四斗一升四合八勺八抄。康熙六年丈缺田六毫六絲八忽,減除銀二毫九絲一忽九微一塵六渺,米四勺八抄二圭九粟二粒。

實田三頃九十五畝一分九釐三毫三絲二忽,每畝徵銀四分三釐七毫。

該銀一十七兩二錢六分九釐九毫四絲八忽八塵四渺。每畝徵米七升一合。

該米二十八石四斗一升四合三勺零。

竈田六十九頃八十三畝七釐三毫,原應徵銀一百一十二兩四錢二分七釐四毫七絲五忽三微。

原應徵米二百六十石四斗六升八合六勺二抄二撮九圭。康熙六年,丈出田一頃一十七畝九分六釐四毫九絲七忽。

實田七十一頃一畝三釐七毫九絲七忽,每畝徵銀一分六釐一毫。

該銀一百一十四兩三錢二分六釐七毫一絲一忽三微一塵七渺。每畝徵米三升七合三勺,該米二百六十四石八斗六升八合七勺一抄六撮二圭八粟一粒。

告折祠祭田一十二頃一畝六分九釐九毫零,原應徵銀七十一兩六錢二分一釐二毫六絲八忽一微四塵八渺。康熙六年丈缺田四畝四分三釐七毫七絲三忽,減除銀二錢六分四釐四毫八絲八忽七微八渺。

實田一十一頃九十七畝二分六釐一毫四絲,每畝徵銀五分九釐六毫。

該銀七十一兩三錢五分六釐七毫七絲零。「旌功田」 七頃一十三畝二分八釐八毫。

原應徵銀一十六兩四分八釐九毫八絲。康熙六年丈缺田三釐六毫九絲六忽,減除銀八毫三絲一忽六微。

實田七頃一十三畝二分五釐一毫四忽,每畝徵銀二分五釐五毫。

該銀一十六兩四分八釐一毫四絲八忽四微。下則沙田四十二頃八十一畝二分九釐四毫五絲。

原應徵銀二百八十二兩一錢三分七釐三毫七忽五微五塵。康熙間,丈出田一頃一畝七分九釐五絲七忽。

實田四十三頃八十二畝八釐五毫七忽,每畝徵銀六分五釐九毫。

該銀二百八十八兩七錢七分九釐四毫六忽一微一塵三渺。

地一千八十七頃五十四畝七分六釐三毫五絲四忽五微二塵。康熙六年,為「清查各省等事」 案內「丈出」 、抵補、「丈缺」 外,實丈出地八十七頃六十九畝三分三釐一絲四忽九微二塵五渺。其該地一千一百七十五頃二十四畝九釐三毫六絲九忽四微四塵五渺,除滿營圈地二頃二十三畝七釐二毫八絲九忽。

實地一千一百七十三頃一畝二釐八絲四微四塵五渺。內:

徵地一千二十六頃六十四畝四分九毫八絲四忽五微二塵。

原應徵銀五千七百一十八兩四錢七釐六毫二絲八忽三微七塵七埃六渺四漠。

原應徵米四千一百三十七石三斗七升五合七勺一抄六撮七圭六粟一粒五黍零。康熙六年,丈出地七十六頃六十七畝六分六釐五毫九絲三忽二微六塵五渺。

共該地一千一百三頃三十二畝七釐五毫七絲七忽七微八塵五渺。除滿營圈地二畝四分五釐八毫外,

實徵地一千一百三頃二十九畝六分一釐七毫七絲七忽七微八塵五渺。每畝徵銀五分五釐七毫。

該銀六千一百四十五兩三錢五分九釐七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