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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139 (1700-1725).djvu/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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廩工銀一百五十八兩四錢。

月糧七分,給軍銀四千四百六十五兩二錢六分七釐九毫六絲九忽二微七纖二沙七塵二埃七渺二漠。

加閏銀一百一十兩八錢八分。

《淺船》銀二千二百三十五兩四錢五分七釐六絲二忽八微七塵三渺四漠。以上俱五縣徵解《西安縣》

額徵本色月糧,給軍米七百八十五石八斗九升。

加閏米五十三石三斗八升八勺。

隨漕折色銀一千一百八十二兩五錢九分六釐六毫五絲。

加閏銀三十七兩三錢六分六釐五毫六絲,月糧七分。給軍銀六百四十一兩八錢三分三釐二毫七絲六忽。內:

貢具銀二十兩四錢一分三釐三毫七絲四忽。淺船料銀五百二十兩三錢五分。

龍游縣

漕運銀米:《府、縣志》俱未載。

江山縣

額徵本色月糧,給軍米四百五十七石二斗九升。

加閏米四十三石八升四合八勺。

隨漕折色銀一千一百一十六兩六錢二分一釐六毫一絲三忽六微。內:

淺船料銀四百四十五兩三分七釐。

貢具銀一十六兩四錢三分二釐八毫八絲九忽。

《廩貢》銀一十三兩三錢六分三釐七毫二絲四忽六微。

月糧七分,給軍銀六百四十一兩七錢八分七釐九毫九絲九忽九微。

加閏銀三十兩一錢五分九釐三毫六絲。《常山縣》:

漕運銀米:《府、縣志》俱未載。

開化縣

漕運銀米:《府、縣志》俱未載。

衢州府風俗考     府縣志合載

府總。西安縣附郭。

《漢志》:「吳越之習好勇,其民邊楚,戰鬥兼并,輕死易發,其俗果以悍。其君子耿耿好氣,敏於事,有古遺風。民醇事簡,風俗敦厚。」

《舊志》:「衢本吳越境,居廣谷大川之間,風土樸野,民俗淳龐。」

《超覽堂記》:「君子多亢言而厲行,易知而難狎,有古遺風。」

《保安院記》其俗悍以果,其君子耿耿好義,敏於事。

西安密隸郡治,自漢以來,浹洽政化。宋南渡後,士風益競,名鉅迭出。至今敦行古道,雅尚禮文,君子重廉恥,惜名節;小民畏刑憲,寡詞訟。「居市井者文而浮,處鄉野者質而鄙。」

士力學操觚,安貧砥行,無越禮犯分,告訐「狡獪」 之事。

冠 不行「三加禮」 ,惟擇日命冠,冠已,祀其先而已。

婚 、納采、請期,悉如常制,惟不行親迎禮。至其訂親,亦頗重門第。媒妁以親戚有力者為之喪 。富家則用小殮,停柩中堂,置楮於門。門外設告訃以牌,牌上書「某年月日生、某年月日終。」 以七日受弔,累至五、七而止。

祭 歲時恆祭,皆於中堂。即吉禮宴會、祈禱,皆奠而後食。至於追遠,惟於各時節舉奠祖先。忌辰、諱日,子孫不茹葷,誕日則否。

「元旦 ,夙興,禮拜天地神祇及祖先尊長,親朋交賀三日乃已。」 擇日上墓,具酒果祭墓,掛楮錢。元宵 十三日起至十七日止,張燈凡五夜,觀廟鼓樂以娛神。市并數家植竹木為棚,懸燈當道,士民競觀。

清明 掃墓,具牲醴,掛楮錢,會族飲,插柳於門。四月八日,家造青精飯,相遺,謂之「烏飯。」

端午 ,俗無競渡,惟懸蒲艾於戶,飲雄黃、菖蒲酒,幼者繫以綵縷,姻戚以角黍相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