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六石》九斗,湊給本學師生。
際留倉剩備賑米六十二石四升二勺五抄七撮八圭九粟,該銀三十一兩二分一毫二絲八忽九微四纖五渺。
解司備用銀三百九十九兩七錢一分一毫八絲一忽三微四埃八渺。
福清縣
官園、池塘、洲湖地、山六百六十三頃五十三畝一分九釐三毫。
民田、園、池塘、洲、湖地、山四千九百九十四頃五十三畝九分一釐。
清丈官民田園、池塘、洲、湖地、山五千七百八頃三十九畝三釐一毫六絲一忽九微少,原額五十頃三十二畝九分二釐八毫。
額徵秋糧五千六百四十八石一斗九升七合,每石派實徵銀三錢五分四釐六毫八絲六忽八微,該銀二千三兩三錢四分八毫二絲。民米、秋租稅鈔折米二萬六千八百八石三斗九升四合五抄,半納本色米一萬三千四百四石一斗九升三合二抄五撮。除裁革各衙門官員俸糧勻減米三十七石九升三合外,實徵米一萬三千三百六十七石一斗四合二抄五撮。半納折價米一萬三千四百四石一斗九升三合二抄五撮。每石派銀五錢,該銀六千七百二兩九分八釐五毫一絲二忽五微。
起運
京庫、《金花折色》、正價銀三千二百四十一兩五錢一分五釐。扛索銀四十八兩六錢二分二釐七毫二絲五忽。內官米折銀二千三兩三錢四分八毫二絲。民米折銀一千二百八十六兩七錢九分六釐九毫五忽
福清縣甲、丁二庫折料正價銀一百三十五兩三分八釐,水腳銀二十七兩七釐六毫。
存留
本縣倉米三百五十七石六斗,有閏年加米二十九石,於福清倉《實連》內湊給。
福清縣際留倉米三十八石六斗九升一合八勺。給本縣官吏人等俸糧。
本府常豐倉米、二千二百九十五石一斗七合。給左、右、中三衛官軍人等俸糧。
福清倉該米二千五百五十四石七斗五合二勺二抄五撮。有閏年,撥出二十九石八斗湊給本學師生,另於折價倉剩銀內撥補「萬安倉」 米五千八百四十一石,給萬安所官軍人等俸糧,俱係督糧道每年八月議詳本折派徵。
改折米二千二百八十石。每石徵銀五錢五分。該銀一千二百五十四兩。俱給鎮東衛官軍人等俸糧解府。以五錢給軍、三分充耗、作正湊支五釐、專備修倉。餘扣留備賑
《際留》倉銀一百六十七兩一錢三分八釐,存縣湊給官吏俸糧。
解司備用銀二千二百八十五兩四分八釐二毫九絲八忽。
福州府風俗考 府志
本府。〈閩縣侯官縣附郭。〉
閩中地平衍,「西北控甌、劍,注眾溪之流,東南負大海,環以崇山,帶以長江。氣恆燠少寒,厥土黑壤,厥田中下宜稻,畝歲再穫。居市廛者,作器用精巧,魚鹽、果實、績紡之利頗饒。自唐相常袞以文誨後進,故其俗尚文詞,貴節操,家庠序而人詩書。但民貧者眾,或喜訟輕生,深山長林觸嵐氣者多病死,巫因以神奸惑。愚」 民,信鬼崇淫祀,從來久矣。
古田縣
重岡複嶺,嵐陰至午乃霽,舊號曰「山洞。」 田歲一穫,地瘠不足容其民,壯者多傭之四方。其俗鄙朴勤力,居山谷遠縣者,往往逋賦短少精悍,好鬥喜訟,頗易動難安云。
閩清縣
風土與古田相類,山田引泉注之,歲多入,故其俗務稼穡,不尚侈靡,篤於信鬼,是其弊也。《長樂縣》。
濱海有魚鹽之利,山出果實販四方。其俗儉而用足,辨貴賤,序長幼,有古之遺風。
連江縣
亦有山海之利,而不及長樂,故鮮有厚貲。其俗人性舒緩,用尤儉嗇。
羅源縣
控負岩巒,襟帶陂澤。小民山耕海漁,僅足自給。俗雖少文,謹慤《易》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