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141 (1700-1725).djvu/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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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證

七,平山樓一,水閣樓五,窩鋪九十八,滴水臺閣樓六

十二,串樓二千六百八十四間。周圍池深七尺五寸, 長三千三百四十六丈。內北一段連山不通水源者 百單四丈。古《傳》云:「龍腰山不可鑿也。」成化癸卯六月 庚辰,閩大風雨,敵樓戰屋并守宿之鋪,摧毀殆盡,門 樓雖僅存,亦傾攲敝漏,寖以不支。時御用監太監順 德陳公道,奉命鎮閩,慨然以興壞起廢為己任,顧役 鉅用艱,不可煩民也。因會巡按監察御史新安汪公 奎暨方岳重臣,會計而規畫之。謀既協,乃下令「借卒 於閑羨,募匠於傭雇,取材於商賈之勸分,斥費於公 帑之」餘積,凡既備矣。遂漸次繕理,悉復其舊,而堅緻 牢密,殆又過之。始事於是歲七月,越二年十月畢工。 三山父老咸喜大功之成,而役不及己也,爰走書屬 仲昭記之。竊嘗觀諸《易》曰:「重門擊柝,以待暴客。」則城 郭之設,聖人所以備豫不虞者也。人徒見孟軻氏謂 地利不如人和,遂以為城郭非為政者所急。殊不知 人心雖和,使無城郭以扦外衛內,則亦將何所恃以 為固耶?孟軻氏之意,蓋謂「必得人心,然後城郭之固, 人為之守」,非謂專恃人和,而無俟乎城郭也。然則君 子之為政,固在於和其民人,以立其本,而城郭亦豈 可少哉?陳公豈弟文雅,藹然有君子儒之風。其鎮閩 也,愛民好士,節用省費,是固有以得民心矣。又以為 城郭所以衛民有不可緩者,而汲汲以修治之如此, 可謂本末不遺,而達為政之體,其度越常情遠矣哉! 夫為政而心乎安民者為難,安民而復為圖其久遠 者尤難,所圖既遠,而得後人勿替引之又難也。今三 山之民,既幸得公以安民為心,又幸為完其城郭,為 久安計,皆可喜無憾矣。惟其欲後人勿替引之,則未 可必也。仲昭故不辭而為之《記》,以著公之功,且以警 乎後之人。

《陽岐江改復舊路記》
葉向高

閩會城之南有江達於海,其水自上流四郡千餘里 皆匯於此,兩山束之,故名「峽江。」怒濤激浪,急溜漩渦, 險若瞿塘。自峽而上可二十餘里,為陽岐江,水勢紆 緩,一葦可航。勝國以前,行者皆從此渡,稱坦途矣。其 後以兵亂榛蕪,間逢虎暴,乃徙而由峽。路雖稍夷,而 每值風波,輒葬魚腹即近者。隆、萬間,大比之歲,生儒 溺死以千百計,行旅病之。欲仍復舊路,而人情因循, 憚於改作,屢議屢寢。直指陸公來按閩,悉心民瘼,百 廢俱興。檢舊牘,得前福清令條議,慨然嘆曰:「茲路不 更,其毋乃委民於壑乎?」檄下郡,亟圖之。太守喻公躬 往相度,如陸公指,而或者又難其費,甚且謂余窺大 田驛為墳而創此議也。憲使陳公持之堅,方伯丁公 力主之,以上陸公,公報可,且相與計茲役也,議論實 繁,今決以兩言,不煩民,不改驛,又安置喙。將鳩工,屬 丁公奉命撫閩,而左轄袁公亦適來佐其議。乃移渡 於陽岐江,自江而南,剪棘甃石,夷高堙下,闢為周行 者五十餘里,為橋二、公館二,鋪舍六、亭一,徼廬十,增 渡舟八,埏埴材木人徒之費,為金以兩計者一千七 百有奇,皆取諸沒入之貲,與兩臺贖鍰。官不捐帑,民 不與聞。經始於辛亥季秋,告成於壬子之季春。較其 道里,視峽江減十之二。自吾邑以至莆陽,泉、漳之往 來於茲者,江行如陸,陸行如市,陽侯不驚,猛獸屏跡。 萬口騰歡,歌謠載道。而丁公、陸公復博訪於眾,謂「取 渡蕭」家道,緣吳山徑達臺江,尤為徑便,惟沙洲稍隔, 則浮橋滉柱之法可行。乃更為除道建館,與陽岐路 並存,以待人之自趨。其計畫周詳,一至於此。丁公以 書來告余,使為之記。且曰:「此事為道旁之舍久矣,斷 而必成。惟直指功次,乃諸大夫不佞,何力之有?自今 而後,遵道遵路,無忘直指,與諸大夫以擬」於召埭白 堤者,是在邦人。余南向再拜稽首曰:「是惟中丞直指, 與諸大夫恤我閩人,出之鮫宮蜃窟,而登之康莊,敢 不世世拜賜。」因思三代王政,輿梁道路,無不置力。單 襄公過陳,道茀不治,即知其國有大咎,況於百千萬 人之所跋涉,與馮夷爭一旦之命,其為患害何如,而 可恬然置之乎?昔交南七「郡,泛海轉輸,沉溺相繼。鄭 弘奏開零陵、桂陽道,交人賴之。楊厥通褒斜而罷子 午,後世為鑿石頌德。」即吾閩萬安橋之役,父老至今 頌說,蔡端明不置。千百載而下,此為再見。而今日之 舉,事半功倍,公私晏如,較之往代,更為難爾。乃余於 此有深慨者。夫夷險問之水濱,遠近稽之道路,利害 折之輿情,至為易辨;猶不免於悠悠之談,幾成阻格。 蓋人情多端,口語難信;天下事之困於議論,大較皆 如此矣。此《中丞直指》,所以大造閩也。中丞諱繼嗣,鄞 人。

《閩省海防議》
王家彥

嘗觀海內地勢,自江南以北,沃野千里,不溝不洫;因 嘆「閩省海壖,地如巾帨,民耕無所,且沙礫相薄,畊亦 弗收。加以年荒賦急,窮民緣是走海如鶩,長子孫於 唐市,指窟穴於臺灣。橫海鴟張,如先年、周三、李魁奇、 鍾斌等,其最毒者也。」崇禎五年,劇賊劉香復徑逼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