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内容

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141 (1700-1725).djvu/54

維基文庫,自由的圖書館
此页尚未校对
考證

福建總部紀事

《漢書高祖本紀》:「五年二月,封粵王亡諸王閩中地,詔 曰:『故粵王亡諸,世奉粵祀,秦侵奪其地,使其社稷不 得血食。諸侯伐秦,亡諸身帥閩中兵以佐滅秦,項羽 廢而弗立。今㠯為閩粵王,王閩中地,勿使失職』。」 《兩越傳》:「閩粵王無諸及粵東海王搖,其先皆越王勾 踐之後也,姓騶氏。秦併天下,廢為君長,以地為閩中 郡。及」諸侯畔秦,無諸搖率粵歸番陽,令吳芮,所謂「番 君」者也,從諸侯滅秦。當是時,項羽主命不王也,以故 不佐楚漢擊項籍,無諸、搖帥粵人佐漢。五年,復立無 諸為閩粵王,王閩中故地,都冶。孝惠三年,舉高帝時 粵功,曰閩君。搖功多,其民便附,乃立搖為東海王,都 東甌,世號曰東甌王。

《嚴助傳》:嚴助為中大夫。建元三年,閩越舉兵圍東甌, 東甌告急於漢,時武帝年未二十,以問太尉田蚡,蚡 以為越人相攻擊其常事,又數反覆,未足煩中國往 救也。自秦時棄不屬,於是助詰蚡曰:「特患力不能救, 德不能覆,誠能,何故棄之?且秦舉咸陽而棄之,何但 越也。今小國以窮困來告急,天子不振,尚安所愬,又 何以子萬國乎?」上曰:「太尉不足與計。吾新即位,不欲 出虎符發兵郡國。」乃遣助以節發兵會稽。會稽守欲 距法,不為發。助乃斬一司馬,諭意指,遂發兵浮海救 東甌。未至,閩越引兵罷。後三歲,閩越復興兵擊南越。 南越守天子約,不敢擅發兵,而上書以聞。上多其義, 大為發兵,遣兩將軍將兵誅閩越。淮南王安上書諫 曰:「陛下臨天下,布德施惠,緩刑法,薄賦斂,哀鰥寡,恤 孤獨,養耆老,振匱乏;盛德上隆,和澤下洽,近者親附, 遠者懷德,天下攝然,人安其生,自以沒身不見兵革。 今聞有司舉兵,將以誅越,臣安竊為陛下重之。越,方 外之地,劗髮文身之民也;不可以冠帶之國,法度理 也。自三代之盛,胡、越」不與受正朔,非彊弗能服,威弗 能制也。以為「不居之地,不牧之民,不足以煩中國也。 故古者封內甸服,封外侯服,侯衛賓服,蠻夷要服,戎 狄荒服,遠近勢異也。自漢初定以來七十二年,吳越 人相攻擊者,不可勝數,然天子未常舉兵而入其地 也。臣聞越非有城郭邑里也,處谿谷之間,篁竹之中, 習於水戰,便於用舟。地深昧而多水險,中國之人不 知其埶阻,而入其地,雖百不當其一。得其地不可郡 縣也,攻之不可暴取也。以地圖察其山川要塞,相去 不過寸數,而間獨數百千里,阻險林叢,弗能盡著,視 之若易,行之甚難。天下賴宗廟之靈,方內大寧,戴白 之老,不見兵革,民得夫婦相守,父子相保,陛下之德 也。越人名為藩臣,貢酎之奉,不輸大內,一卒之固,不 給上事,自相攻擊。而陛下發兵救之,是反以中國而 勞蠻夷也。且越人愚戅,輕薄負約,反覆其不可用天 子之法度,非一日之積也。一不奉詔,舉兵誅之,臣恐 後兵革無時得息也。間者數年,歲比不登,民待賣爵 贅子,以接衣食,賴陛下德澤救拯之,得毋轉死溝壑。 四年不登,五年復蝗,民生未復。今發兵行數千里,資 衣糧,入越地,輿轎而踰嶺,拕舟而入水,行數千里,夾 以深林叢竹,水道上下擊石,林中多蝮蛇猛獸,暑時 歐泄霍亂之病相隨屬也,曾未施兵接刃,死傷者必 眾矣。前時南海王反,陛下先臣使將軍簡忌將兵擊 之,以其軍」降,處之上淦。後復反,會天暑多雨,樓船卒 水居擊櫂,未戰而疾死者過半。親老涕泣,孤子諕號, 破家散業,迎尸千里之外,裹骸骨而歸。悲哀之氣,數 年不息,長老至今以為記,曾未入其地,而禍已至此 矣。臣聞「軍旅之後,必有凶年。」言民之各以其愁苦之 氣,薄陰陽之和,感天地之精,而災氣為之生也。「陛下 德配天地,明象日月,恩至禽獸,澤及草木。一人有饑 寒,不終其天年而死者,為之悽愴於心。今方內無狗 吠之警,而使陛下甲卒死亡,暴露中原,沾漬山谷,邊 境之民為之早閉晏開,卒不及夕。」臣安竊為陛下重 之。不習南方地形者,多以越為人眾兵彊,能難邊城? 淮南全國之時,多為邊吏。臣竊聞之,與中國異,限以 高山,人跡所絕,車道不通,天地所以隔外內也。其入 中國,必下領水。領水之山峭峻,漂石破舟,不可以大 船載食糧下也。越人欲為變,必先田餘于界中積食 糧,乃入伐材,治船艦。邊城守候誠謹。越人有入伐材 者,輒收捕焚其積聚,雖百越,奈邊城何?且越人綿力 薄材,不能陸戰,又無車騎弓弩之用。然而不可入者, 以保地險,而中國之人不能其水土也。臣聞越甲卒 不下數千萬,所以入之五倍乃足,輓車奉饟,不在其 中。南方暑濕,近夏癉熱暴露,水居,蝮蛇蠚生,疾癘多 作,兵未血刃而病死者什二三。雖舉越國而虜之,不 足以償所亡。臣聞《道路》言:「閩越王弟甲弒而殺之。」甲 以誅死,其民未有所屬。陛下若欲來內,處之中國,使 重臣臨存,施德垂賞,以招致之,此必攜幼扶老,以歸 聖德。若陛下無所用之,則繼其絕世,存其亡國,建其 王侯,以為畜越,此必委質為藩臣,世其貢職。陛下以 方寸之印,丈二之組,鎮撫方外,不勞一卒,不頓一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