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146 (1700-1725).djvu/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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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侯巖田租原額四十七石,每年追粟四十一石,每石價銀四錢,今止收粟一十二石,分兩齋貯用。一、東溪石頭鋪店,舊載二十七間,每間定稅二錢,今存十五間。又東嶽廟後五間,每年收取屋稅,俱分兩齋貯用。一、本學前後左右地稅以及園、山塘等稅,共銀九兩六錢。一、懸鐘江稅二兩金棘灣江稅一兩二錢;懸《鐘渡》稅銀四兩,「《石馬渡》稅銀三兩」 ,今止存懸鐘江稅銀二兩,餘俱廢。

新增學田

皇清康熙二十一年,總督姚啟聖捐銀五十兩買置。

學田:一在岑頭後坑,受種七斗,年科租七石。一在胡厝車後溪,受種六斗,年科租六石。二處共納官米八斗四升,餘存學以給貧生。一、訓導鄭佺捐俸二十兩,買東嶽廟後及橋頭關帝廟左店地六間,年收租銀三兩,以供祀文昌、魁星之費。

海澄縣儒學 在九都城中。隆慶元年,知府唐九德建。明倫堂一座,東西二齋。中月臺、甬道、兩廊。號舍五間,儀門三間。省牲所一間,在二門外。西大門一間。泮池一所,在大門前。教諭廨二座,訓導廨二座,俱在儒學左。廟在儒學右,東西廡各五間。櫺星門三間。萬曆三十一年八月五日海漲,宮牆圮壞。次年,知縣姚芝蘭重修。天啟二年易土以石。崇禎五年,知縣梁兆陽重建殿廡。

皇清順治四年兵燬。康熙十年教諭李岱率諸生請

於知縣王緯鳩工構造,殿堂始就,而甲寅變作後,張、許二學博繼成之。三十年,邑人總兵柯彩、提督許貞各捐貲重建啟聖祠、明倫堂及名宦、鄉賢祠。邑庠士陳偉、寅亮、宏都各捐貲助築泮池。其教諭、訓導廨,俱未遑起蓋。

義學 在文昌閣之後,共五間。康熙四十六年,知縣陳世儀建,延師以教民間子弟。

清漳書院 在九都儒學前之右。隆慶元年,知府唐九德、同知鄧士元建。今廢。

學田 明知縣姚芝蘭置田三石九斗,計三十二畝,歲取粟百石有奇。一新渡官津,年稅銀二兩;一邑東北城下官河,年稅一兩五錢,以供學費,以給貧生。邑人提學御史柯挺「為之記。」 《新增學田》。

皇清康熙二十一年,總督姚啟聖捐銀五十兩置田。

一石六斗,納正供銀一兩五分零,其餘以給貧生。

寧洋縣儒學 。明隆慶三年正月,知縣董良佐、教諭利灌、訓導鞏立中共謀建於縣署之右。中為廟,左右為兩廡,前為戟門。門外左為名宦祠,右為「鄉賢祠,中為敬一亭,前為泮池,上有橋,橋外為櫺星門。廟右為啟聖祠,祠右為明倫堂。堂前為儀門,為大門,旁翼為號舍十二間。」 教諭、訓導廨俱聯於明倫堂之右。萬曆二年,知縣鄧于蕃詳請改建。

皇清康熙五十二年春,久雨,宮牆圮塌。知縣王登賢

捐俸重建,改櫺星門紅牆增高三尺,泮池鑿深三尺。又修明倫堂及東、西兩齋。

義學 一在文昌宮前。康熙二十九年,知縣沈荃設。延宿儒為師,仍置田以為師資之費。又於城外鄉村聚處建立四所。

舊社學 。明知縣楊繼時於縣南構屋一廛,上列魁文,下供大士像。其後民間移香寮、《觀音》祀其中,而社學廢矣。萬曆十七年,知縣王澄于周公祠之左建屋數椽為社學,而師資兩缺,未見生徒聚焉。其各鄉社學止有七所:嶺兜一、黃土坪一。口,一水口,一林口,一南坑,一洪沙口,一武陵社學即佛堂地而改為之。「麗澤齋」在文公祠之東,諸生嘗聚處講習焉。

豫章書院 在永寧里。口。宋儒羅從彥祖居,今子孫在焉。

鍾靈書院 在南壇右,知縣鄧干蕃建。置田五十束在院側。今院廢,田歸縣學為《公費》。

共學書院 :在城內文昌宮前。康熙二十九年,知縣沈荃建。

學田 田一十八畝七分八釐,在西溪馬家山等處。歷年租粟折銀七兩一錢五分三釐。內扣除納糧外,實徵銀五兩八錢。歲久迷失。今止存赤水坑、南壇口、石寮嶺兜四處,年徵銀三兩七錢一分。崇禎壬午年,鄉掾蘇文龍將西門外魚池三口俱充入學,年徵池稅銀一兩。

新增學田

皇清康熙二十一年,總督姚啟聖捐銀四十兩買溪。

口拱橋頭田一百束,孟坪上洋田七十束,共計八畝五分。又知縣王時泰捐銀一十五兩置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