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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147 (1700-1725).djvu/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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復縱,勢益滋蔓。有錦衣千戶楊英者,奉使河南,策其 必反,上疏言:「流逋之眾,宜選良吏,賑恤其饑,漸圖所 以。」散遣之辭甚諄切。三省長吏又多委非己境,因循 不治。至是,千斤遂倡亂。

十二年春二月,命都御史原傑經略鄖陽,撫定流民。 自成化初年,陝西至荊、襄、唐、鄧之間,皆長山大谷,綿 亙千里。所至流逋藏聚為梗,劉千斤之亂因之。至李 鬍子復亂,流民無慮百萬。都御史項忠奉命捕逐之, 死者不可勝計。祭酒周洪謨乃著《流民說》。略曰:「昔因 修《天下地理志》,見東晉時廬、松之民流至荊州,乃僑 置松滋縣於荊江之南。陝西雍州之民流聚襄陽,乃 僑置南雍州於襄西之側。其後松滋遂隸於荊州,南 雍遂併於襄陽。垂今千載,寧謐如故。此前代處置荊 襄流民者,甚得其道。若今聽其近諸縣者附籍,遠諸 縣者設州縣以撫之,置官吏,編里甲,寬徭役,使安生 業,則流民皆齊民矣。」都御史李賓深然其說。至是,流 民復集如前,賓乃援洪謨說疏上之。上可焉,命傑往 蒞其事。秋七月,北城兵馬吏目文會疏言:「荊、襄自古 用武之地。宣德間,有流民鄒百川、楊繼保匿聚為非。 正統中,民胡忠等開墾荒田,始入版籍,編成里甲。成 化年來,劉千斤、石和尚、李鬍子相繼作亂,大臣處置 失宜,終未安輯。今河南歲歉民饑,入山就食,勢不可 止,能保無後日之患?」謹條上三事:曰:「荊、襄土地肥饒, 皆可耕種。遠年入籍流民,可給還田土。新附籍者領 田土力耕,量存恤之。其願回籍者聽。」曰:「流民潛處,出 沒不常。乞選良有司為之撫綏,軍衛官為之守禦,則 流民自安。」曰:「荊、襄上流為吳、楚要害,道路多通。必於 總隘之處加設府衛州縣,立為保甲,通貨賄以足其 衣食,立學校以厚其風俗,則其民自趨於善矣。」上大 是之,命都御史原傑採其言用之。

湖廣總部雜錄

《春明夢餘錄》:「湖廣省南匯交、廣、滇、貴諸水於洞庭,而 受之於前,北引漢、沔諸水而固之於後,西承川蜀諸 水而折而過焉。東有武昌縣,樊山承之而為大回,鈞 台橫之而為小回,水法縈洄而山奔不歇,故有不可 居終之說。大率楚地廣而俗蔓,雜之以四方之來者, 東南人以覓利至,西北人以避地至,寔能容之,其地」 氣固然也。

「蘄、黃北倚五關,前憑大江,占淮、壖之上腴,連雲夢之 巨藪,古豪傑有取焉。然非宅中圖外之地,其水要不 如武昌,其險要不如襄陽,其路要不如荊州。東漫廬、 安,則退無歸宿;中阻江、湖,則江西不為用」,此陳友諒 所以得算之少也。

永州寶慶,正據五嶺之背,嶺南群山四固,故瘴為獨 盛。兩府嶺擁如案,後曠諸湖,故無瘴。永州之背,衡嶽 為扆,故炎氣較盛。若郴州窪在一隅,負之以衡山,障 之以九疑,夾之以袁吉,欲其不為瘴,不可得矣。 《通志·水經注·郡國志》曰:葉縣有方城,郭伯產曰:「因山 以表名。」《尸子》曰:「楚狂接輿,耕於方城。」盛弘之云:「葉東 界有」故城,始犨縣,東至瀙水,達泚陽界,南北聯比數 百里,號為方城。一謂之長城。云:「酈縣有故城一面,未 詳里數,號為長城」,即此城之西隅。其間相去六百里, 南北雖無基築,皆連山相接,而漢水流其南。故屈完 答齊桓公云:「楚國方城以為城,漢水以為池。」杜預曰: 「方城,山名,在葉南。未詳孰是。」按《一統志》,裕州有方城 山,裕之屬為葉,秦置南陽郡,屬荊州。屈完所謂方城, 其即在葉者與?蜀楊慎《丹鉛餘錄》云:「《左傳》方城以為 城,古本」,「『方」本「萬』字,古字,萬亦作『万』」,故訛爾。唐勒奏《七 論》曰:「我是楚也,世伯南土,自越以至葉,垂,弘境萬里, 故曰萬城也。」

《史記》云:「孔子居陳、蔡,楚昭王聘之,陳、蔡大夫發徒圍 於野,不得行,使子路往見昭王,興師來迎,孔子乃至 楚,將封以書社,地七百里,子西沮之。」按:是時吳伐陳, 昭王方救陳,聘者至,陳、蔡大夫豈復沮之,且俟興師 耶?《孟子》云:「夫子阨於陳、蔡之間,無上下之交也。」蓋小 國被伐之日,廢公養之節耳。按《史記》:吳入郢後,昭王 遷於鄀,即今宜城。救陳之師軍於城父,即今襄城,是 年昭王卒。此說倘信,則孔子赴聘,其地當在鄀與城 父間。由宰予之言及《問萍實》之說觀之,昭王尊禮孔 子已久,雖封地以待未可知,乃欲用孔子固其聘意 爾。顧如子西相楚,安能使昭王欲從見可之仕哉? 《詛楚》文有三,本傳於世。其言述秦穆公與楚成王相 好,及熊相輩十八世詛盟之罪。以《史記》《世家》考之,秦 十八世,當惠文王與楚懷王同時,縱橫爭霸,此詛政 為懷王也。懷王十一年,李兌約五國以伐秦,懷王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