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147 (1700-1725).djvu/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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採買本色牙茶,共銀六十四兩四錢。

一存留

驛站項下 排夫、腳馬、紅船、水手江濟等項,共銀三十九萬三千一百八十七兩三錢三分九釐一毫四絲四忽六微七塵。

隨漕項下 隨漕額銀一十二萬三千四百四十九兩九錢二分二釐六毫八絲七忽三微六纖三塵四渺七漠二茫。

當陽縣 本色米折銀四百一十五兩三分九釐五毫。

《俸工》項下 官俸役食,共銀二十二萬一千三十九兩五錢九分六釐九毫六絲六微三塵五渺。

《支給》項下 祭祀等項,共銀三萬四千二百五十七兩五錢四分一釐七毫一絲五忽四微三塵。

一本色

額徵漕糧三十六萬一千七百三十六石一斗八升三合二勺七抄三撮三圭六粒二粟。額徵南米三十二萬六千四百八石三斗一升三合三勺六抄二撮七圭五粒五粟。

鄖陽府秋糧額米、共一萬二千六石六斗七升四合一勺四撮九圭六粒一粟

漢陽縣「大麥六十石。」

鍾祥縣租田本色黃豆五十三石。

景陵縣租田本色大麥九十三石。

孤貧米二百八十八石

《蘆稞》項下 蘆洲地共四千八百九十一頃六十六畝六分九釐四毫二絲六微二塵。又德安莊基二十七畝八毫六絲三忽。

應徵銀五千八百四十九兩六錢四分九釐八毫八忽五微四纖五塵六渺。

一、額外附徵平江縣民潘文明置買長沙府屬湘陰縣界基莊田一百五十一頃八十六畝八分七釐七毫七忽五微。

原額徵糧一千四百八十七石四斗二升七合五勺。共折銀九百三十二兩七錢二分。

湖廣北布政司轄武、漢、黃、安、德、荊、襄、鄖共八府,原額田地、山塘五十三萬五千二百七十八頃二十九畝二分六釐一毫七忽八微。又續於康熙十六、十九兩年《籌餉隱地二案》內清出額外田地一百一十六頃九十二畝一分三釐一毫二絲八忽。茲查額內尚有荒蕪田地,見係除荒徵解,統俟開墾全熟,庶以歸復足額。理合登明。原額編米麥八十二萬三千二百六十二石二升三合三勺五抄七撮八圭,各折不等,共徵銀九十一萬九千六百三十兩五錢六分三釐二毫一絲八忽一微一纖三塵八渺五漠。內鄖陽府屬額編米一萬一千九百九十九石五斗二升四合五勺六抄四撮三圭二粒,仍另照徵本色,以充兵餉。理合登明。

又荊州府屬宜都縣《桑絲》額徵銀一兩四錢七分。

又額外清出田地,應編米麥一百四十二石九斗二升七合九勺五抄二撮六圭八粒三粟,折徵銀一百四十六兩一錢六分六釐九毫三絲六忽七微二塵五纖五渺二漠七茫。

原額編「本色漕糧」 正耗共米一十六萬四千五百一十五石九斗一升九合三勺九抄六撮六圭七粒。

又額外清出漕糧二十一石三斗二升一抄六撮一粒七粟。

原額編本色南米一十六萬五千八百八十二石二斗七升九合七勺五抄。

又額外清出南米一十八石一合四勺九抄八撮八圭二粒六粟。

原額徵驢腳米、折銀一萬九千九百五兩八錢七分三釐五毫七絲

又額外清出驢腳銀二兩一錢七分二釐六毫六絲一忽四微四塵七渺九茫。

安、德二府原額歸併屯田九百九十三頃三十七畝三釐八毫四絲八忽。

原額編屯糧一萬二千七十八石七斗七升三合五抄八撮,應折徵銀六千三十九兩三錢八分六釐五毫二絲九忽。

又額外清出屯田七十頃三十畝二分二釐,清出屯糧二百八十一石二斗八合八勺,應折徵銀一百四十兩六錢四釐。

原額更名田地、山塘六萬五千五百七十四頃四十五畝九分三釐一絲七微,續於康熙十六、七兩年籌餉,期於有濟等事案內清出額外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