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147 (1700-1725).djvu/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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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此無他,以川、貴相株連,而且當麻陽之出沒也。今 之議苗者在防守,而以施之鎮筸則舛矣。必也離哨 兵、土司之糾結,則黨援可孤;清永順、保靖之逋逃,則 奸慝易息。此治苗之一策也。

《湖廣處均田議》

「楚疆遼逖,度一邑地,可當東南一大郡。當天下初定, 井廬寥闊,原野荒穢,故《經界》靡及焉。計今闢地十倍 蓰於國初,而籍額歲縮。德靖以來,遞削至數十萬。夫 土無盈虛,避新闢之稅,匿已定之田,此大不均者。一、 鄂州中廬、沙羡、常武、南交麋、蘄之間,皆諸侯王封國 也。分茅之始,錫以土疆,其籍藏於內府,有司不得窺 芮之田,往往沒入其國,比於湯沐,食邑不可勝數,皆 各為私奉養焉,不關於天下之經費」,此大不均者。二 楚故饒湖利,而滄桑徙易靡常,昔為菹茹,今稱沃衍 者,不啻萬萬,荊、郢尤甚。大姓與游民強有力者據之, 計畝歲入數鍾,專其厚積,坐攫齊民,食亡租稅,而苦 積逋者,曾不得以塗足而收半穗。彼獨非正土哉?而 吏不敢問。如河南、南陽,此大不均者。三屯非獨楚有 也,而楚之屯非昔之屯矣。按制,每軍給屯五十畝有 奇,今屯浮者什伯其額,此非獨依山濱水之地,耕新 墾遺也,蓋以古占射焉。夫屯軍不能世其業,輒質之 民,民利其賦薄,無他役,即以己所有之民田更籍為 軍,歷數十傳,不可窮竟。所謂「民竄於屯,屯竄於民」者 非耶?此大不均者四。先是山澤之羨,率棄不理,今則 皋隰原阪,耕者鱗集,甚至叢菁幽蓽,人力之所不能 通者,亦皆累累,象耕鳥耘,稱常稔焉。乃聽其封殖自 利,幾世幾年,不問所收。此大不均者五。五者,弊也,而 非所以弊也。其失在庸有司與舞文之吏,不軌之民, 曰飛詭,曰影射,曰懸虛,曰那移,曰隱沒,曰兼并。其姦 狀若蝟毛,務欺謾以逃其課。以故冨者連阡陌而嫁 稅於貧,貧者或不厭糠秕而代冨人輸,此大不均者 六。故曰:「今日田賦之當均,未有甚於楚者也。」請即一 二所目睹者,商之兼并,濫冒詔旨常懲之。而今媮玩 繩約,紐習故智者何眾也?楚諸侯王賓顧「貴倨,不習 外事。閹監取累代圉奪者以為故籍,而豪氓巨隸,挾 高資以相夸詡,不可殫記。彼單門孱戶,僅僅以身世 守業者,百無一焉。豈惟違兩觀之束,偪有司之權,將 漫漶恩澤之謂何矣?宜令憲使者明敕條章,無論士 若民,按一切匿產亂籍、隱畝避役之罰,廉其尤者下 之吏,以顯示天子」旨夫然後倣限田、均田之議,以稍 品節之法,庶幾可守哉。墾荒招流,詔旨常督之,而今 草莽封盈,戶口銷亡者何眾也。攷之《令》甲,荒閒以業 貧民,占籍以附流徙,畸零以寄寒細,良規美政。邇來 里社漸縮於舊,占籍畸零,百不存一,而墾田之數率 皆便文以罔上,則勸罰之未明,招挾之未至也。夫荒 閒易闢而不易守,亡徙易還而不易安。鎛銍未施,有 司巳履畝而稅之;煬突未黔,有司已按籍而驅之。民 是以憚於歸耕,而溺於偷惰,有田卒汙萊耳。宜嚴飭 所司,嚴偽增之罰科,重開疆之勸格。土曠矣,招佃以 廣其來;招佃矣,免租以固其存;免租矣,弛役以優其 力。則歸耕之民纍纍而至,而地力有不盡者否也。

《全楚習俗》

全楚之賦,各郡不同,然《傳》有之,曰「下而賦上者,人功 脩也。」又曰:「率賦上下」,是賦之第一等也。楚之人功,在 夏時不謂之惰;土之田稅,在夏時不謂之腴。曰田腴 者,自人功之脩始也。今乃田腴而民惰焉,是所甚可 念也。即是而湖塘戶口可知也。全楚之俗,各郡不同, 然《志》有之,曰「民淳而事簡。」民之淳,自不見其事之多, 「事之簡,益可見其民之淳。曰悍戾者,自風尚之會始 也,今仍慓疾而無畏焉,是所甚可慮也。即是而寇竊 詞訟可知也。所以然者何也?全楚之域,俗具五方而 地連八省者也。魚稻麻縷之所出,舟車貨利之所經, 故不知耕織之勞;兼併之所冨,田里之所殖,故不知 鄉遂之樂。不知耕織之勞者,多為豪民,即遊民,皆坐 而衣食者也。」以坐而衣食之人,不聞力田尚農之政, 則農桑之民日寡。冨民有田而無丁,貧民有丁而無 田。冨為貧者逋逃之藪而其鬻售,知兼併而不知 盡地之利,貧為冨者佃作之客而終運地方,知苟活 而不知盡農之功。吾見田賦弊滋,逋負自積,水政多 缺,陂塘不修,冨不增丁,「貧者愈耗。是以田賦也,湖塘 也,丁口也,其所以多負,所以無備,所以虛耗,其原實 出於一也。都鄙為民藏息之藪,故多以書數文法為 終身之伎;鄉遂為民誇詡之地,故多以道卒胥徒為 里巷之榮。自身寄窟穴,而木訥者變為強悍之民,自 身習文法,而淳朴者變為剽輕之民。非恃其強,即恃 其智,皆」病於習尚者也。以病於習尚之民,而不聞孝 悌興行之教,則薄惡之風日熾。剽悍之所引,即游手 之徒;窟穴之所與,即豪右之侶。游手眾而無所忌憚, 豪右結而日行其私。無智者為悍戾,不顧者為攘竊, 不畏者為訐訟。是以風俗也,詞訟也,所以悍戾,所以 充斥,所以繁多,其原亦出於一也。力田尚農「之政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