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150 (1700-1725).djvu/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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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編》裁款共銀六千一十兩一錢三分六釐二毫二忽八微九纖六塵五渺。

以上共起運銀一萬四千五百八十一兩八錢九分二釐八毫九絲一忽一微六纖九塵九渺。無徵銀一千七百四兩五錢八分八釐五毫九絲八忽五徵。

實徵銀一萬二千八百七十七兩三錢四釐二毫九絲二忽六微六纖九塵七渺。解費共銀三兩四錢三釐六毫八絲二忽五微。

兵部項下 解南江濟水夫正扛共銀二百一十一兩五錢六分,解費銀一兩九錢四釐。此項奉文改歸驛道協濟馬價開銷。

存留

道、府、廳、縣各官役俸薪工食等項,除奉裁充餉外,實存銀一千二百九十三兩四錢三分二釐,曆日銀七兩七錢四分八釐七毫二絲,解費銀六分九釐七毫。

各驛馬價館夫、水夫支應等項,共銀六百五十兩六錢四分四釐五毫。

各鋪司兵、渡夫、排夫、腳馬等項,除六州縣協編馬價銀一千四十二兩九錢二分七釐五毫并奉裁充餉外,本縣實存銀六千八十三兩九錢六分六釐一毫。

本府文廟、啟聖、山川、社稷、祭祀、歲貢、科舉、鄉飲、備用孤貧等項,除奉裁充餉外,實存銀五百兩九分七釐三毫。

以上共存留銀八千五百三十五兩九錢五分八釐三毫二絲。此項本縣徑自支解。

廢藩 楚福官莊:原額田地七千一百七十八頃七十一畝二分二釐五毫五絲。

官莊原地內坐派各員役養膳地四百五十八頃一十九畝八分二釐。

額租養店柴課,共銀二萬八千五百八兩五錢八釐五毫。

荒蕪田地、七百九頃八十畝九分一釐

無徵銀六千一十六兩四錢七分九釐三毫七絲。

見在成熟并新墾田地六千四百六十八頃九十畝三分一釐五毫五絲

實徵并新墾銀二萬二千四百九十二兩二分九釐一毫三絲。

加增九釐餉,共銀八十二兩四錢二分二釐;無徵餉銀一十九兩六錢三分二釐六毫,實徵餉銀六十二兩七錢八分九釐四毫。楚田本色黃豆五十三石,全熟。

康熙元年官莊報墾地九頃七十二畝一分,墾租銀三十七兩一錢九分七釐九毫,應於四年分起科,已經刊入《實徵數》內。

二年,官莊報墾地一十三頃九十一畝。

墾租銀三十七兩三錢八釐四毫七絲,應於五年分起科。

班匠 匠戶自辦江南人匠,除在班應役一名並逃絕外,實在納班三十九名,四年一班。該班每名納銀一兩八錢,遇閏加銀六錢。

盛京人匠、除在京應役二名、並丁絕外。實在納班

一名,每名納銀四錢五分,扛解銀一分八釐。外加盤纏銀六分七釐五毫。

二項解司搭解

安陸衛屯歸併舍餘閑丁一百二十六名,每名折銀二錢,該銀二十五兩二錢,解糧道開銷京山縣

民田原額共一萬九百六十八頃六十八畝二分八釐。每畝科米麥不等

額科秋糧米七千五百一十五石六斗六升二合九勺八抄四撮五圭。

每米一石,徵銀一兩一錢六分二釐八毫三絲八微六纖三塵一渺。

額徵:銀八千七百二十九兩四錢四分四釐有奇。

額科夏稅小麥一千九十九石六斗八合一勺有奇,每石派銀照前《米則例》。

額徵:銀一千二百七十八兩六錢五分七釐六毫有奇。

額派《桑絲》二十五觔九兩一錢三分八釐六毫麥糧帶徵。

《民地》、原額九千九十七頃五十七畝一分五釐二毫。每畝科米麥不等

額科秋糧米二千九百五十四石五斗五升五合有奇。派銀照前則例

額徵銀三千四百三十五兩六錢四分九釐七毫有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