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150 (1700-1725).djvu/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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折銀五錢

該徵銀一百一十九兩七錢一分七釐五毫,荒蕪糧一石四斗。

無徵銀七錢

見在原熟并丈出新墾田四十七頃三十畝六分五釐二毫。

成熟糧,二百三十八石三升五合。

實徵:銀一百一十九兩一分七釐五毫。

又「額外清出新增田九十五畝。」

額外新增屯糧三石八斗。

新增銀一兩九錢

《訂正賦役全書》之後,順治十四年,墾田一頃八十四畝,科糧二石八斗九升七合九勺九抄,派銀二兩八錢有奇。

十五年,墾地七頃二十七畝,科糧九石六斗二合有奇,派銀九兩二錢七分五釐四毫有奇。十六年,墾田二頃三十四畝七分,科糧三石九斗八升三勺有奇,派銀三兩八錢四分有奇。十七年,墾田一頃一十一畝,科糧一石七斗四升八合二勺五抄,派銀一兩六錢八分有奇。十八年,墾田三頃,科糧三石一斗四升有奇,派銀三兩三分三釐三毫有奇。此項新墾銀兩,節年刊入「由單納賦」 ,奉文扣解充餉,逐年報部存案。

康熙元年,開墾民田五十三頃七十九畝三分三釐,科糧六十石一斗,派銀七十七兩八錢三分三釐有奇。

又二年,墾田四頃一十四畝,科糧六石八斗二升五合有奇,派銀八兩八錢三分七釐有奇。今奉文均入各部寺及「隨漕江濟驛站撥存」 項下訖。

《丁地》二項民屯原額新增共銀三萬八千六百四兩三錢四分九釐二毫有奇。

無徵銀一萬六百二十一兩一錢六分有奇,實徵新墾銀二萬二百四十三兩一錢八分三釐有寄。

地畝另派九釐餉正扛銀八千四百一十五兩五錢七分九釐有奇。

無徵銀二千六百九十六兩六錢五分有奇,實徵并墾銀五千七百十八兩九錢二分有奇;民糧代派福租銀六十二兩六錢一分有奇,無徵銀二十一兩九錢三分五釐有奇。

實徵銀四十兩六錢七分五釐,解費銀五錢六分三釐四毫九絲二忽。

無徵銀一錢九分八釐四毫三絲二忽。

實徵銀三錢六分五釐

「不在丁田、湖洲雜課鋪戶出辦門攤商稅正扛」 銀一十五兩一錢三分五釐。

無徵銀五兩六錢三分四釐五毫。

實徵銀九兩五錢五毫

以上「《丁糧》條遼」 正雜等項,共額銀三萬九千三百五十八兩二錢二分七釐有奇。

無徵銀一萬三千三百四十五兩五錢九分三釐有奇。

實徵並墾銀二萬六千十二兩六錢四分有奇。起運。

戶部項下 「解南農桑絹價正扛銀二兩一錢有奇。」

京庫米折正扛滴珠銀、五十七兩五分八釐有奇。解費銀、五錢一分三釐五毫

派剩大倉米折正扛銀五百九十九兩三錢六釐四毫,《解費》銀五兩三錢九分三釐八毫。

盛京富戶正扛銀八兩一錢六分。

《解南戶口》鈔正扛銀八十一兩九錢六分三釐四毫有奇,解費銀七錢一分三釐九毫。

新舊絹價正扛銀三兩八錢八分一釐九毫。摘裁宗祿米折銀一千五百二十二兩八錢一分三釐五毫,解費銀一十兩四錢七分八釐,奉祀薪銀六十二兩。

民校等役銀三百三十一兩二錢八分。

茶價雜項銀五百一十八兩一錢一分六釐三毫,解費銀六錢五分六釐一毫。

兌糧運官盤纏銀八兩

《蘆蓆、貓竹囤頭》,銀一百三十八兩五錢八分九釐有奇。

部解南糧運官盤纏銀二十五兩。

九釐。遼餉正扛銀八千四百一十五兩五錢七分九釐有奇。

民糧代派福租銀六十二兩六錢一分有奇,解費銀五錢六分三釐有奇。

「《丁糧》外派 門攤商稅」 銀十五兩一錢三分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