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150 (1700-1725).djvu/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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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十名,該工食三百六十六兩,減故夫丁銀七兩八錢一分一釐零。

舊設腳馬四十一匹,每匹銀二十四兩,帶閏銀四錢,共一千兩零四錢。內除撥銀七十二兩四錢減故夫丁銀一兩五錢四分七釐零,解驛鹽道請抵、減存銀兩外,實該工料、鞍屜、藥餌銀九百二十八兩,減故夫丁銀一十九兩八錢二分八釐零。

《協編》:《鍾祥》馬十匹,每匹銀三十兩,帶閏五錢,共銀三百零五兩。

荊門州

荊山馬驛 在北門城外。南至江陵縣一百八十里。

驛丞一員 ,驛馬一百匹 ,馬夫五十名。建陽馬驛 ,在州南九十里,北至宜城縣二百一十里。

驛丞一員 ,驛馬一百匹 ,馬夫五十名。石橋馬驛 在州北六十里。

驛丞一員 ,驛馬九十匹 ,馬夫四十五名。麗陽馬驛 在州北一百二十里,去石橋之北六十里。

驛丞一員 ,驛馬一百匹 ,馬夫五十名。當陽縣

本驛無驛站,惟協濟「郢東驛」 支應銀四十二兩,無閏。

《代編》沔陽州、原編「豐樂驛。」 支應銀十兩。

清水鋪  桑林鋪  馮橋鋪 以上三鋪俱在縣東北,通荊門州。

金沙鋪  河溶鋪 以上二鋪在縣東南,通江陵。

黃沙鋪  玉泉鋪  蓮花鋪 以上三鋪在縣西南,通彝陵。

梯子鋪  ,陝口鋪  ,分水鋪。

馬家鋪 以上四鋪,在縣西北,通遠安。

排夫二百五十名,內扣除本縣轎傘夫六名抵經制外,餘二百四十四名,每名歲支銀七兩二錢,帶閏銀一錢二分,共銀一千七百八十六兩八分。

腳馬四十五匹,每匹銀二十四兩,帶閏銀四錢,共銀一千九十八兩。代派沔陽州原編鍾祥縣。除新增價銀派鍾祥編徵外,本縣實編銀十八兩四錢二分有奇,帶閏銀三錢七釐二毫。

安陸府兵制考        府志

府總

明制設安陸衛。後因豐樂河至沙洋、長江一帶盜賊時有,又委哨官、哨兵沿江上下巡緝。

皇清革除官軍。順治十八年,將原額「屯田」附近所屬

者俱并所屬

顯陵衛、原荊州左衛,嘉靖十八年奉文調改。離府城十里建營住劄。但本衛原係調護,其官軍田宅猶在荊州

《皇清》削去衛名,仍將官軍田宅返還荊州。

順治二年,設總兵官一員、兵三千名。五年,改設副總一員、兵一千名。十八年,移副總兵鎮九溪衛,止設城守守備一員、兵三百名。

沔陽州衛原屬興都留守司,額設一衛官。有指揮衛鎮撫、經歷司,統屬左、右、中、前四千戶所。又有正副千戶所鎮撫司,左、中千戶所百戶,下有總旗、小旗隊伍,捕巡、江哨。順治三年,奉文一概裁汰,改設守備一員,千總四員。百總未選經歷一員,兼攝衛事,一如前制,遞年領運。遇守備、千總員缺,則裁汰,各官中逐年遴選委任。

荊門州 「舊設捕盜通判,住劄沙洋。」

順治二年,委投誠副將張文富鎮守荊門,至順治五年裁。八年,分安陸府協鎮標下守備孫光哲督兵五百防守荊門,至十一年撤回。十八年,將荊州府正總兵移鎮荊門。康熙五年裁撤,改設城守營遊擊。

五營遊擊府 五營守備府 ,總府既裁,止留遊擊、守備各一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