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153 (1700-1725).djvu/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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欽定古今圖書集成方輿彙編職方典

 第一千一百八十二卷目錄

 黃州府部藝文一

  左黃州表         唐元結

  黃州刺史謝上表       杜牧

  黃州准赦祭百神文      前人

  黃州謝上表       宋王禹偁

  竹樓記           前人

  到黃州謝表         蘇軾

  黃州上文潞公書       前人

  黃州答章子厚參政書     前人

  黃州答秦太虛        前人

  子姑神記          前人

  黃州雪堂記         前人

  記遊定惠院         前人

  書韓魏公黃州詩後      前人

  黃泥坂辭          前人

  黃州快哉亭記        蘇轍

  黃州師中庵記        前人

  遺愛亭記          巢穀

  鴻軒記           張耒

  代倉部知黃州謝表     呂祖謙

  遊黃州東坡記        陸游

  蘄州學教授廳記       朱熹

  河東書院記         前人

  浮渡石記         劉醇驥

  黃州路重修竹樓記    元龍仁夫

  黃梅修學記        郭有直

職方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二卷

黃州府部藝文一

《左黃州表》
元·結

乾元己亥,贊善大夫左振出為黃州刺史。下車,黃人 歌曰:「我欲逃鄉里,我欲去墳墓。左公今既來,誰忍棄 之去?」於戲!天下兵興,今七年矣。淮河之北,千里荒草。 自關以東,海濱之南,屯兵百萬,不勝征稅。豈獨黃人, 能使其人不忍去者,誰曰不可頌乎?後一歲,黃人又 歌曰:「吾鄉有鬼巫,惑人人不知。」天子正尊信左公,能 「殺之。」於戲!近年以來,以陰陽變怪,鬼神之道,罔上惑 下,得尊重於當時者,日見斯人。黃之巫女,亦以妖妄 得蒙恩澤,朝廷不問,州縣惟其意。公忿而殺之,則彼 可誅戮,豈獨巫女?如左公者,誰曰不可頌乎?三遷侍 御史,判金州刺史。將去黃,黃人多去思,故為黃人作 表上左公。左公歷官及黃之門生故吏與巫女事,則 《南陽左公》悉記之。

《黃州刺史謝上表》
杜牧

臣某言:「臣奉某月日敕旨,自某官授臣黃州刺史,以 某月日到任上訖。臣某誠惶誠恐,頓首頓首。」臣自出 身以來,任職使府,雖有官業,不親治人。及登朝四任, 皆參臺閣,優游無事,止奉朝謁。今者蒙恩,擢授刺史, 專斷刑罰,施行詔條。政之善惡,唯臣所繫。素不更練, 兼之愚昧。一自到任,憂愓不勝。動作舉止,唯恐罪悔。 伏以黃州在大江之側,雲夢澤南,古有夷風,今盡華 俗。戶不滿二萬,稅錢纔三萬貫。風俗謹朴,法令明具, 久無水旱疾疫,人業不耗。謹奉貢賦,不為罪惡。臣雖 不肖,亦能守之。然臣觀東漢光武、明帝,稱為明主,不 信德教,專任刑名,二主相繼,聯五十年,當時以深刻 刺舉,號為稱職。治古之風廢,俗吏之課,高于此時。循 吏衛颯、任延、王景、魯恭、劉寬、陳寵之徒,止一縣宰,獨 能不徇時俗,自行教化,唯德是務,愛人如子,廢鞭笞 責削之文,用忠恕撫字之道,百里之內,勃生古風。凡 違眾背時,徇古非今,王者公侯尚難其事,豈一縣宰 能移其俗?此蓋人為治古之人,法為一時之法,以治 古之教,教之即治古「之人;以一時之法,齊之即一時 之人。」國家自有天下以來,二百三十餘年間,專用仁 恕,每後刑罰。是以內難外難,作者相繼。土地甲兵,權 柄號令,盡非我有,終能擒之。此實恩澤慈愛,入人骨 髓,俗厚風古,不可動搖。今自陛下即位以來,重罪不 殺,小過不問,普天之下,蠻貊之邦,有罹艱兇,一皆存 恤。聖明睿哲,廣大慈恕,遠僻隱阨,無不歡戴。受十四 聖之生育,張二百四十年之基宇。臣於此際,為吏長 人,敢不遵行《國風》,彰揚至化。小大之獄,必以情恕,孤 獨鰥寡,必躬問撫。庶使一州之人,知上有仁聖。天子 所遣刺史,不為虛受。蒸其和風,感其歡心。庶為瑞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