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153 (1700-1725).djvu/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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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除豁免運夫丁銀三十八兩六錢三分二釐九毫有奇。

實解銀二萬六千六百五十兩一錢八分五釐有奇。

隨漕淺船併驢腳米折等項,額銀四千三百四十二兩一錢四分二釐八毫有奇。

內除豁免運夫丁銀八錢三分五釐有奇,實解銀四千三百四十一兩三錢七釐七毫有奇。

一存留

驛站項下排夫、腳馬、協濟、江濟、紅船水手等項,額銀六千七百四十五兩一錢一釐有奇。內除豁免運夫丁銀二十八兩三錢一分八釐有奇。

實該銀六千七百一十六兩七錢八分二毫有奇。

俸工項下官員俸薪及門皂馬步快斗級、禁卒、弓兵、鋪兵膳夫門斗等役工食解費等項,額銀四千七百八十七兩二錢二分七釐五毫有奇。

內除豁免運夫丁銀一十二兩三錢九釐有奇,實該銀四千七百七十四兩九錢一分八釐一毫有奇。

《支給》項下雜支祭祀及鄉飲、孤貧、舉貢盤纏、長夫廩糧並府學廩糧各三分之一等項額銀一千四百二十八兩七錢七分三釐五毫四絲。內除豁免運夫丁銀四兩七錢四分六釐四毫有奇。

實該銀一千四百二十四兩二分七釐有奇。一、蘆課原起徵並新增除白沙、水溝、沙灘不載課外,稀蘆草塌熟地共三百三十一頃三十七畝八分三釐三絲二忽一微。於康熙二十四年奉文《為蘆洲漲坍不齊等事案》內,查出崩卸二十七頃外,又丈出變則草塌稀蘆熟地一十七頃一十七畝三分七釐六毫有奇。

實在納課洲地三百二十一頃五十五畝二分有奇。

共該徵銀五百四十六兩五錢五分三釐六毫有奇。

一、丁糧帶派奉裁優免充餉銀一千三百三十七兩六錢二分。

另派麂皮京扛銀一兩六錢三分八毫。

一、丁糧外派原額「湖洲雜課、南北乾魚麻鐵線膠、門攤課鈔」 等項,共該銀一千九十五兩六錢六分四釐有奇。

內除門攤無徵并豁免銀一百三十二兩二錢五分五微。

實徵銀九百六十三兩四錢一分四釐四毫有奇。

遇閏,加銀四兩七錢三分二釐五毫。

一、匠班江南人匠除逃亡故絕外,現在納班九十名,每年徵銀五十四兩。

黃安縣

原額田地、山塘除撥歸更名外,實在四千六百一十頃三十六畝四分七釐。

額編官民米一萬七千一百六十石七斗八升三合

內除科全夾官米五千三百六十三石七斗四升五合。

實在米一萬一千七百九十七石三升七合。夏稅麥、絲俱入秋糧內帶派。

共折徵銀一萬四千三百五兩二錢一分四釐有奇。

額徵驢腳米折銀四百九十四兩二錢二分。原額更名「田地、山塘」 二百二頃五十八畝五釐。額編米五百八十三石四斗七升。

額徵租餉銀七百兩九錢四釐一毫。

以上共額徵銀一萬五千五百兩三錢三分八釐有奇。

《人丁》項下實徵銀一千七百九兩一錢七分七釐一毫有奇。

以上糧、丁二項,共該徵銀一萬七千二百九兩五錢一分五釐七毫有奇。

原額編本色南米四千一百一十八石五斗一起運。

戶部、禮部、工部、光祿四部寺額解銀一萬二千三百八兩八錢四分六釐有奇。

內除豁免運夫丁銀九兩二錢一分七釐有奇,實解銀一萬二千二百九十九兩六錢二分八釐三毫有奇。

隨漕淺船併驢腳米折等,共銀九百八十三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