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153 (1700-1725).djvu/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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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額、田地、山塘七千三百一十頃一十九畝五分五釐

額編米麥三萬六千五百一十九石一斗三升五合四勺七抄。夏稅麥絲俱入秋糧內帶派,共折徵銀二萬八千一百三十三兩八錢一分三釐有奇。

額徵驢腳米折銀一千一百三十四兩七錢八分。

以上共額徵銀二萬九千二百六十八兩五錢九分三釐有奇。

《人丁》項下實徵銀三千六百六十一兩一錢六分三釐三毫有奇。

以上糧丁二項,共該徵銀三萬二千九百二十九兩七錢五分六釐有奇。

原額編本色漕糧正耗共米二千七百二十三石八斗二升四合。

原額編本色南米九千四百五十六石五斗一起運。

戶部、禮部、工部、光祿四部寺 ,額解銀二萬二千四百三十四兩八錢三分八釐三毫有奇。內除豁免運夫丁銀六十四兩六錢八分有奇,實解銀二萬二千三百七十兩一錢五分八釐二毫有奇。

隨漕淺船併驢腳米折等項 ,額銀二千二百四十七兩四錢四分九釐有奇。

內除豁免運夫丁銀一兩二錢八分六釐七毫有奇。

實解銀二千二百四十六兩一錢六分二釐七毫有奇。

一存留

驛站項下 排夫、腳馬、協濟、江濟、紅船水手等項,額銀五千三百七十五兩九錢一分二釐三毫二忽。

內除豁免運夫丁銀四十一兩三分五釐九毫有奇。

實該銀五千三百三十四兩八錢七分六釐三毫有奇。

俸工項下 官員俸薪及門皂馬步快斗級、禁卒、弓兵、鋪兵膳夫門斗等役工食解費等項,額銀二千五百七十六兩五錢一釐一毫有奇。內除豁免運夫丁銀一十八兩九錢六釐九毫有奇。

實該銀二千五百五十七兩五錢九分四釐一毫有奇。

「《支給》項下 雜支祭祀及鄉飲、孤貧、舉貢盤纏、長夫廩糧三分之一」 等項額銀四百二十四兩七分九釐八毫五絲。

內除豁免運夫丁銀三兩一錢一分四釐有奇,實該銀四百二十兩九錢六分四釐九毫有奇。一蘆課 原起徵並新增,除溝港泥套不載課外,稀蘆熟地、草塌、草壋一十六頃六十七畝九分三釐五毫。

共該徵銀二十七兩七錢三分九釐四毫二絲。於康熙二十四年奉文「為《蘆洲漲坍不齊》等事」 案內,並無崩卸新淤。

一、丁糧帶派 奉裁優免充餉銀二百七十兩六錢五分七釐一毫三絲一忽一微。

南北《柴池湖課》銀一百七十三兩八錢三分二釐三毫。

一、丁糧外派 原額「湖洲雜課、南北乾魚麻鐵線膠」 商稅等銀,除廣濟縣代納外。

該銀四百九十一兩一錢四分七釐有奇。內除門攤、商稅鎮廢無徵外,

實徵銀四百六十六兩五釐六毫有奇,遇閏加銀七十八兩六錢一分四釐三毫七絲八忽。一匠班 :江南人匠,除逃亡故絕外,現在納班一十八名,每年徵銀一十兩八錢。

黃州衛

實在成熟屯田地六百六十二頃一十八畝一分四釐零。

實在應徵熟糧七千九百四十六石四斗九升一合零。

該徵銀二千八百零五兩一錢一分一釐零。蘆課一十一頃七十一畝七分三釐零。

該徵銀一十九兩八分七釐零。舍餘、屯丁、閒丁消長不一。不悉載。

蘄州衛

實在成熟屯田地八百六十三頃四十五畝五分三釐零。

實在應徵熟糧七千零九石八斗二升二合零,該徵銀二千八百八十五兩九錢四分三釐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