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154 (1700-1725).djvu/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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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田地、山塘共九千八百六十四頃六十七畝一分八釐五毫二絲七忽,全熟。

夏稅二麥折米二千五百九十五石七斗九升九合一勺三抄九撮三圭九粒九粟。全熟每石派銀八錢二釐九毫七絲二忽六微五纖八塵一渺三漠。

額徵:銀二千八十四兩三錢五分五釐七毫三絲五忽。

原額秋糧米二萬三百七十七石四斗六升九合六勺。《全熟》

每石派銀五錢一分七釐二絲六忽四微六纖三塵七渺七漠九茫。

額徵銀一萬五百三十五兩六錢九分一釐四絲八忽六纖七塵一渺。

康熙十六年,於《籌餉期於有濟》等事案內,清出額外民賦田地一百一頃一十五畝六分三釐零。

載糧麥一百一十九石六斗四升九合七勺九抄四撮一粒七粟。

該條銀七十五兩八錢二分九釐三毫七絲六忽九微七纖一渺七漠九茫。

地畝另派 九釐餉正扛銀九千三百一十三兩六錢九分二釐二毫七絲四忽。

又於《籌餉》案內清出額外遼餉銀三十七兩五錢三分五釐三毫三絲七微九纖四渺二漠六茫。

《丁糧》外派 湖州雜課南北乾魚、麻鐵等銀二百七十一兩二錢四分五釐九毫二絲六忽二微五塵八渺。遇閏加銀九兩二錢七分七釐七毫三絲六微五纖五塵一渺。

以上丁糧正雜籌餉、新增丁銀,共實徵銀二萬五千二百兩七錢四分二釐六毫四忽四微七纖五渺六漠。

漕運項下 兌軍本色漕糧正米二千七百九十八石七斗六升九合六勺四抄三撮。

每石耗米四斗,該米一千一百一十九石五斗七合八勺五抄七撮二圭。

又於《籌餉有濟》案內清出額外漕米一十五石一斗四升七合八抄六撮五圭七粒四粟,共該米三千九百三十三石四斗一升八合二勺八抄六撮七圭七粒四粟。另正米一石里納腳米二升、船腳米七升,該米二百五十一石八斗八升九合二勺七抄八撮六圭七粒。

又《籌餉案》內,清出額外腳米九斗七升三合二勺二抄八撮四圭三粒八粟。

共該米二百五十二石八斗六升二合四勺九抄六撮三圭五粒三粟。又《糧道條陳》於四斗外加耗米二斗,於順治九年楚撫遲題請免加,戶部覆奉。

旨革除。多加耗米二斗、於

康熙十一年,奉文另正米一石徵給贈貼米二斗。

共贈貼米五百五十九石七斗五升九合三勺二抄八撮六圭。

又《籌餉案》內,清出額外贈貼米二石一斗六升二合九勺八抄八圭八粒。

共該米五百六十一石九斗一升六合九勺九撮四圭七粒。

江南倉:本色南糧正米三千一百一十三石三斗四升三合八撮。每石耗米二斗五升

該米七百七十八石三斗三升五合九勺五抄。又於《籌餉》案內清出額外米一十五石三升八合九抄三撮八圭二粒六粟。

共該米三千九百六石七斗一升七合八勺四抄三撮八圭二粒六粟。另正米一石里納船驢腳米一斗五升。

該米四百六十七石一合五勺七抄。

又《籌餉案》內,清出額外米一石八斗四合五勺七抄七圭五粒七粟一顆。奉文每石折銀一兩,該銀四百六十八兩八錢六釐一毫四絲七忽五纖七塵六渺。以二錢給解役。

該銀九十三兩七錢六分一釐二毫二絲八忽一微五纖一塵五渺二漠。奉文裁解,餘八錢充餉,該銀三百七十五兩四分四釐九毫一絲二忽六微六渺八漠。

新徵「麂皮京扛」 銀二錢七分。

廢藩 楚、潞府租原無田畝,於秋糧內派楚租一十五兩,潞租三千八百六十六兩三錢五分三釐六毫九絲。

二項共實徵銀三千八百八十一兩三錢五分三釐六毫九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