忽:六微四纖七塵六渺。
以上丁糧正雜共銀二千二百三十九兩三分七釐二絲七忽一微二纖一塵七渺。除荒無徵外。
實徵銀一百八十六兩九錢九分五釐六毫七絲三忽四微三纖五塵一渺二茫。
巴東縣
原額、「民田」 九十三畝五分一釐八毫一絲二忽五微。
原額、地、七百六十七頃九十九畝九分二釐四毫八絲六忽
以上田地七百六十八頃九十三畝四分四釐二毫九絲八忽。除荒蕪外,
成熟田地、一百三十九頃四十一畝九分九釐七毫
原額夏稅小麥、六百五十三石三斗四升五合一勺
每石派銀四錢一分五釐三毫五忽八微四纖六塵七渺八漠。除荒蕪外,
成熟麥、二百七十四石三升一勺七抄七撮五圭。
額徵:銀二百七十一兩三錢三分八釐四絲。除荒蕪外,
實徵銀一百一十三兩八錢一分一釐三毫二忽四微二纖三渺。
原額秋糧米二千二百六石六斗三升三合四勺九抄三撮。除荒蕪外
成熟并新墾米二十二石三斗一升一合四勺,額徵銀四千一百一十二兩六錢五分四毫二絲六忽五微三纖八塵七渺五漠。除荒蕪外,實徵銀四十一兩五錢八分三毫一絲四忽二微三纖九塵九渺五漠。
原額《桑絲》一十五兩七錢九分。秋糧內派地畝另派 九釐,餉銀六百六十六兩四錢七分八釐九毫一絲七忽九微。除荒外,
實徵銀二十三兩三錢四分七釐九毫九絲七忽九微五塵。
以上丁銀、條餉,共銀六千四百零四兩五錢六分八釐一絲六忽七微八纖六塵二渺五漠。除荒無徵外,
實徵銀二百一十四兩九錢七分六毫八絲五忽八微九纖八塵九渺五漠。
施州衛
本衛原額民屯田地共六百七十七頃八十畝九分五釐五毫。每畝科則不等,共科糧三千二百三十石四斗一升九合五勺四抄八撮,共該銀一千三百一十九兩八錢二分五釐九毫三絲一忽六微。內:
市郭都亭崇寧三里下則民地四百三十一頃二十畝九分五釐五毫。每畝科糧二升,共該糧八百六十二石四斗一升九合一勺。每石徵銀三錢,共該銀二百五十八兩七錢二分五釐七毫三絲。
左、右中三所則屯田二百六頃六十畝,每畝科糧九升九合六勺一抄二撮八圭,共科糧二千五十八石四勺四抄八撮。每石徵銀四錢五分,共該銀九百二十六兩一錢二毫一絲六微。支羅所中則屯田四十頃,每畝科糧七升五合,共該糧三百石,每石徵銀四錢五分,共該銀一百三十五兩。自
康熙五年起,陸續開墾成熟民地共一百二十八頃五十七畝三分。
成熟糧二百五十七石一斗四升六合,應徵銀七十七兩一錢四分三釐八毫。
成熟屯田地共二十七頃七十五畝一分八釐一毫二絲五忽九塵。
成熟糧二百七十六石四斗四升三合五勺七抄八撮一圭八粒六粟,應徵銀一百二十四兩三錢九分九釐六毫一絲一微八纖三塵七渺。荊州衛
衛屬原額屯麥田地共二千七百三十七頃九十二畝七分二釐三毫六絲八忽。內除荒蕪崩卸田地一千六百二頃一十二畝三分六釐一絲一忽。見今實在成熟田地一千一百三十五頃八十畝三分六釐三毫二絲。又枝彝長遠四所、原不干預運事。於順治十一年、奉
旨「歸併本衛輸納屯糧額田地山塘湖壩基址共二」
千四百一十六頃八十三畝八分一釐二毫八絲。內、除荒蕪田地一千九百八十四頃二畝零。見今實在成熟田地四百三十二頃八十畝八分四釐九毫四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