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156 (1700-1725).djvu/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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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徵銀六百三十二兩六錢八分八釐五毫有奇。

成熟田、地、塘二千六百九十五頃四十六畝一分一毫有奇。

科糧一萬八千七百九十六石九斗一合有奇,實徵銀一萬四百七十七兩四錢八分八釐三毫有奇。

一地畝另派

九釐遼餉額銀三千一百兩四錢八分五釐七毫五絲。

除荒銀一百七十六兩六錢一分九釐零,實徵銀二千九百二十三兩八錢六分六釐七毫有奇。

一另派

《新徵麂皮京扛》銀四錢八分六釐。

《除荒》銀一分四釐一毫有奇。

實徵銀四錢七分一釐八毫有奇。

丁糧外派

魚油、改折生銅、熟鐵正扛銀九兩六錢三分六釐七毫零。遇閏加銀八錢九分六釐。

商稅門攤、茶稅,共銀六十七兩八分六釐三毫有奇。遇閏加銀五錢六分有奇。

一匠班

原實徵「班價」 銀二十四兩。

茶陵州

順治四年奉部文「察報荒蕪,復於順治十年重察荒蕪田畝,四鄉里民遵報荒糧六千六百九石六斗六升七合八勺。」 按明萬曆年間丈載田地塘共四千四百二十二頃七十四畝八分九釐三毫六絲,共科糧四萬二千六百六十六石一升三合五勺三抄。內除荒糧六千六百九石六斗六升七合八勺,實在糧三萬六千五百六石三斗四升五合七勺三抄。

順治十二年,奉偏院袁、酌糧均里知州周士先勘得州治田地荒蕪,人丁消乏,舊額三十三里編為二十四里。又奉經臺洪給牧牛種,勸民開墾荒田糧五百一十七石八斗。又奉偏院袁、按院胡、今偏院周,勸民開墾,前後屯墾,里民節年自墾,共糧三千五百三十六石九斗七升五勺一抄五撮。內荊棘成山,水決成河,實在不能開墾,失額糧二千二百一十四石四斗六升。實在成熟田、地塘共四萬四百五十一石五斗零。起派

順治十四年,奉文、夏絹除原派正扛外,每疋增價銀三錢,共銀二百二十五兩三錢三分六釐七毫。秋糧內派

甲丁供應等庫增加料銀一百二十四兩二錢五分六釐。丁二糧八,灘派起運存留,均徭里甲夫馬銀米各項,悉照舊額灘派。

一排夫

排夫,原編四十五名,每名歲支工食六兩,閏銀一錢,共銀二百七十四兩五錢。丁二糧八兼派,徵銀貯庫,按季給發。北關外種地煙民受雇應差。今奉上文,內除六名工食以抵經制正官員下轎傘照舊應役外,其餘銀兩盡裁協濟。沅州、懷化、善化、湘陰、湘鄉各衝繁縣驛,並無存州應差,凡奉上司過客勘合火牌經臨,俱係各里遞設,增照季給發夫頭雇夫應差。

腳馬額編二十匹,每匹歲編身價、草料、工食正閏銀二十四兩四錢,共四百八十八兩,丁二糧八兼派

定鼎以來,有摘充兵餉,有改協長善、陰潭有除荒徵熟,節年水旱流抵,減免不一。今自康熙元年內,奉文將前項各驛夫馬銀俱改撥協濟沅州、懷化、善化、湘陰、湘鄉各衝繁縣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