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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156 (1700-1725).djvu/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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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岡縣協濟安驛支應銀二百九十兩,今轉撥「湘潭。」

瀏陽縣協荷塘驛扛夫銀一百四十六兩八錢六釐零。

茶陵州協呂堰驛馬價銀七十八兩四錢四分六釐零。

攸縣馬價熟銀,除應扣充餉外,協濟實銀三十八兩三錢五釐有奇。

以上原額《馬熟》銀并新撥補實存銀一千九百三十六兩六錢七分四釐有奇。

額載:湘潭設馬八十匹,每匹馬料日給銀三分、草銀二分,每年共該銀一千四百四十兩。計上衝例,每馬二匹用夫一名,共用夫四十名;每名年給工食銀七兩二錢,共銀二百八十八兩;每匹每年鞍屜銀一兩,藥餌銀一兩,每年共銀一百六十兩;獸醫一名,年給工食銀七兩二錢。總計共該銀一千八百九十五兩二錢,以原額并撥協足數外,尚存剩銀四十一兩四錢零,仍解上貯,以聽別用。

黃茅驛:原額驛馬九匹,每匹正閏銀三十兩五錢,共銀二百七十四兩五錢;內除荒銀一百二十四兩六錢七分九釐零,實徵銀一百四十九兩八錢二分零。內原派安仁縣協銀一百五十八兩一錢七分五釐;內除荒銀三十六兩一錢九分一釐,實徵銀一百二十一兩九錢八分零。本縣協驛額銀一百一十六兩三錢二分五釐。內除荒銀八十八兩四錢八分零,實徵銀二十七兩八錢三分六釐有奇。

三項,因除荒徵熟,止得銀一百四十九兩八錢二分有奇,僅設馬五匹。然黃茅雖屬驛站,去衡湘各一百里,委係衝要,最難接應,因於

皇清順治十三年內,題請加添驛馬二十五匹。合前:

共三十匹,既屬新設,必須買補,因設法酌處,於各處排夫剩銀補計撥

長沙縣銀九十七兩四錢零。

益陽縣銀三十六兩九錢九分零。

安仁縣銀四兩六錢八分零。

瀏陽縣銀十五兩六錢一分零。

茶陵州銀九兩三錢六分七釐零。

湘潭本縣十二年分排夫剩銀二百九十七兩六錢零。

醴陵縣銀五十七兩八錢一分零。

應城縣銀二百三十兩三錢八分零。

至十四年計撥

興國州銀二十兩九錢七分。

通山縣銀十六兩四錢七分。

廣濟縣銀二百五兩四錢三分。

黃陂縣銀三百九十二兩一錢八分。

蒲圻縣銀一百二十四兩三錢二分。

以上共七百五十兩,取支一年之用而止。然皆一時權宜,撥無定餉,餉無定處,文移支給,呼應不靈。至十五年奉文從長條議,買馬以初一年為率。其逐年料草、獸醫、藥餌一切照依縣驛前規計之,總該銀一百七十五兩二錢。內除原額五匹已有額載,尚少五百六十五兩三錢七分有奇。自今定額撥。

瀏陽縣減裁排夫銀一百二十六兩一錢七分九釐零,原額并撥補共計七百一十五兩二錢,足敷衝路加增驛馬一年之用矣。

總鋪 在縣前

石牛鋪   ,鴨頭鋪   ,黃泥鋪。

戚里鋪   石井鋪   柘木鋪 以上諸鋪,在縣西南,通湘鄉路。

板塘鋪   ,團山鋪   ,蒿塘鋪。

昭峽鋪 以上諸鋪在縣東,通善化縣路。「新造」 鋪   ,飛羊鋪   ,冷水鋪。

糓塘鋪   ,茶園鋪   ,長嶺鋪,住塘鋪   ,中路鋪   ,黃茅鋪。

白石鋪   ,西沖鋪   ,青石鋪。

南沖鋪 以上諸鋪在縣南,通衡山路。

荷塘鋪   株田鋪   白關鋪 以上諸鋪在縣東南通醴陵,西北通善化縣。

各鋪司工食,除荒徵熟,缺銀五百六十餘兩。知縣鄭有成具詳,撫院批准刻入《全書》,候部文到全給。

湘陰縣

歸義驛 在縣北

《營田驛   》《磊石驛 》,今俱奉裁。

縣前鋪 :《徭編》五名,《永充》十名。

文家鋪   、大坪鋪 ,各《徭編》四名,《永充》八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