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158 (1700-1725).djvu/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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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業二齋,號舍十間,堂右為敬一亭,饌堂三間,教諭、訓導廨附焉。學故在縣西,宋嘉定中建。元至正中徙今所。明洪武三年,知縣朱璣、訓導尹廷實仍舊址鼎建。天順七年,知縣韓暄重修。弘治四年,知縣蘇源復大新之。嘉靖十六年,知縣高祉建敬一亭。二十三年,知縣胡子信建「啟聖祠。」 歲久漸圮,僅存廟及明倫堂數椽。

皇清順治十八年,知縣李朝事同教官李光綸、田弘。

恕「修葺大成殿」 ,凡啟聖祠、文昌祠戟門兩廡,咸鼎新之。櫺星門,則康熙八年始建焉。

臺山書院 在縣西二十里。山高二十餘仞,上平曠若臺。宋邑人尹沂讀書講學其中。今基存社學 、坊都各一所,載《舊府志》。《縣志》載「學在西城外」 ,今圮。

桂陽州學 在州治東。中為

先師廟、凡三間。東西廡各八間。前為廟門。門左為

名宦祠右為鄉賢祠,又前為櫺星門,宰牲、神廚俱廢。庫房一間,廟左為啟聖祠,祠左為學正、訓導廨,廟後為魁星亭,廟右為明倫堂,東西兩齋,號房各八間,堂後為敬一亭,會饌堂一間,前為儀門,又前為儒學門。學故為郡,五代時剏,天聖五年火。紹興十二年,知桂陽監張修遷學於城南,胡致堂有《記》。宋乾道元年燬於寇,四年,復建於舊地,張南軒有記。泰定八年,郡守以其地隸圃者,撥歸軍學。有東漢守令七賢祠、濂溪周子祠、太守陳止齋、郡常卿柴祕書高奏院祠。明洪武三年,知府李福因舊基置府學於治東。洪武八年,改府學為州學,廢平陽縣學為射圃。弘治壬子,判官姜綰以地利請遷城南即平陽縣舊址,州判桑悅《記》。嘉靖十七年,巡撫顧璘、分巡姜儀,屬千戶陳本督工,復遷舊址,今之學宮是也。萬曆十三年,知州羅大奎重修。

皇清順治八年,文廟災,兩廡悉燬。十四年,知州劉見

龍重建。康熙九年,知州吳宗杞、學正易廷望復修。

石林書院 在城西三里芙蓉峰下。宋進士黃照鄰及子植讀書處。淳熙五年立,久廢。

蒙泉書院 在城隍祠後。明嘉靖五年,知州戴錄建。西有泉,甘冽不竭,故題曰「蒙泉。」

子龍書院 在州治東,去城里許。因「趙雲蹟在此」 ,故名。久廢。

興賢學 在城南

育才學 在城北,俱廢。

《學田 》李家坊田苗六十擔,該糧三斗,租穀逐年與佃均分。樊福所左園地一片,塘一口,逐年納租銀二錢。

雷家坊機木坪田,十五擔,該糧七升五合。羅一楠耕,逐年納租穀三石,內除三斗完糧差石。山頭下村水口田,二十擔,糧一斗,楊廷憲耕種。

禹帝廟下塘邊田一十八擔,塘一口,秋糧六升,逐年納租銀四錢。以上本學紙張支用。

碓下田二十擔,糧九升五合。曾孟貴佃。

「下鄧婆田塘」 二號,苗十擔,該租銀二錢。以上刷卷、紙張工食支用。

金一鄉一二都官陂「大水源」 中田,四畝一分二釐,陳金用佃,逐年除納糧差外,納租銀八錢;鑾一鄉五都錦里鋪田四畝八分六釐二毫,又田五畝八分三毫,雷耀佃耕,每年除納糧差外,納租銀一兩五分。

晉寧鄉一都海塘田三畝九分七釐,尹才佃,逐年除完糧差外,納租銀七錢九分四釐。

金三鄉一都雙轎鴨園下二處田六畝八分,除完糧差外,納銀一兩四錢四分。

陳家灣田一十五擔,除完糧差外,納租銀三錢。「晉寧鄉一都檀山下」 八處,共田一十一畝八分三釐,除完糧差外,納租銀一兩六錢六分六釐二毫。

嶺背瓦窯頭田二畝四分,周宗惠耕,逐年納租銀三錢零。

桐木板塔山下田苗二畝四分。周文賢佃,逐年除完糧差外,納租銀三錢。

大田背石塘田苗三畝五分。周文光佃,逐年除完糧差外,納租銀五錢九分。

大井頭田苗一畝五分。周文清佃,逐年除完糧差外,納租銀五分。

栗樹下、石塘背洞中、楓木塘、張家山等八處,共田一十畝一分。除完糧差外,納銀一兩六錢六分七釐。

射圃塘一口,每年納租銀二錢。

羅一巽佃田除完糧差外,納租穀一石四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