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162 (1700-1725).djvu/16

維基文庫,自由的圖書館
此页尚未校对

十八兩「門子二名,皂隸一十六名,民壯五十名,燈夫四名,禁卒八名,轎傘扇夫七名,庫子四名,斗級四名」 ,各役每名歲支工食銀七兩二錢。修理監倉銀二十兩。庫書一名、倉書一名,每名歲支工食銀一十二兩。

典史一員,俸銀三十一兩五錢二分。書辦一名、門子一名、皂隸四名。每名歲支工食銀七兩二錢。

巡檢二員,俸銀共六十三兩四分。書辦二名、皂隸四名,每名歲支工食銀七兩二錢。

教官一員,俸銀三十一兩五錢二分。學書一名,門斗三名,每名歲支工食銀七兩二錢。齋夫六名,每名歲支工食銀一十二兩。膳夫二名,每名給銀二十兩。喂馬草料一十二兩。

撥運

《科舉》銀二兩,《曆日》銀一兩。

祭典

龍亭儀仗修理銀一兩

文廟二祭,共銀四十兩。

啟聖祠二祭,共銀七兩。

山川、社稷壇二祭,共銀二十二兩。

邑厲壇三祭,共銀一十二兩。

香燭米銀一兩三錢二釐。

《鄉飲》二次,共銀一十二兩。

霜降祭祀銀一兩五錢

《廩生》二十名,每名廩給銀五兩六錢,又每名給米六石。

歲貢盤費銀一十五兩

《花紅旗匾》腳力銀六兩。

《朝覲盤費》銀一十三兩。

歲科考生童試卷銀四兩。

科舉生員盤費銀九兩三錢三分三釐三毫。春牛、《芒神》《桃符》等銀二兩二錢。

《孤貧》十名,歲支花布銀三兩。

供應銀四十兩

備用銀四十七兩八錢

雜項稅課

木稅銀三十兩

會同縣

原額、田二千五十三頃六十五畝九分一釐。每畝科糧二升九合六勺九抄

原額地三十頃九分六釐。每畝科糧一升五合七勺五抄七撮八圭六粒八粟。

通縣桑地一頃八十六畝八分六釐六毫六絲。每畝科桑絲五錢。該絲五斤一十三兩四錢三分三釐三毫三絲。原係隨糧帶派。

原額塘一十六頃四十五畝一分三釐,每畝科糧二升九合六勺九抄。

通共田、地、塘二千一百頃一十一畝九分九釐一毫。

共科秋糧米六千一百九十三石四斗四升三合二勺三抄。

額徵併九釐加餉共銀六千六百八十六兩二錢七分三釐五毫三絲五塵三纖。

歸併靖州衛屯田:順治十八年,奉文「歸併田糧,坐落本縣」 ,原無上下則例。原額中則屯田三十七頃三十三畝八分二釐一毫五絲二忽,每畝科糧一斗三升六合九勺八抄六撮九圭一粟,共科屯糧五百一十一石四斗八升二合四勺。每石徵銀四錢一分。

額徵銀二百九兩七錢七釐七毫八絲四忽。原額人丁二千七百一十丁。內豁免西山故夫三十丁。

實載人丁二千六百七十七丁,丁銀原係隨糧帶派。

萬曆四十六、七、八三年,加增九釐餉銀,共銀一千八十四兩八分八釐三毫三絲。

通共各項徵銀,除《西山故夫》實徵銀七千七百六十一兩一錢二分一釐八毫六絲五忽五塵三纖。

原額上倉正秏蓆腳米六百二十九石九斗五升四合八勺二抄五撮。舊例支給靖五參守及金蓮、伍相哨堡官軍。順治十五年開復,奉文裁汰各堡官軍。後撥給靖五協鎮駐防官兵月米併過往官兵口糧。

起解

戶部項下 秋糧折色:起運內解南農桑絹疋鹽鈔折色:起運內解南戶口鈔;正扛宗祿米折民校齋郎茶價,賦役冗款九釐加餉

禮部項下 《北京藥味解》「南藥味。」

工部項下 :「秋糧本色起運。」 內胖襖褲鞋、軍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