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163 (1700-1725).djvu/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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皂隸:每司二名,共八十名,照會議每名月給銀五錢,歲共給銀四百八十兩,遇閏加銀四十兩。河泊所大使:南海縣、番禺縣、順德縣各一員,共三員。俸銀每員一十九兩五錢二分,遇閏加銀一兩六錢二分六釐六毫,共銀五十八兩五錢六分,閏銀四兩八錢七分九釐八毫。薪銀每員一十二兩,遇閏加銀一兩,共銀「三十六兩,閏銀三兩。」 書辦:「每所一名,共三名,照會議每名月給銀五錢,歲共給銀一十八兩,遇閏加銀一兩五錢。」 皂隸:「每所二名,共六名,照會議每名月給銀五錢,歲共給銀三十六兩,遇閏加銀三兩。」 倉大使新會縣豐積倉、香山縣豐盈倉、從化縣存留倉、清遠縣廣濟倉、新安縣永盈倉,各一員,共五員。俸銀每員一十九兩五錢二分,遇閏加銀一兩六錢二分六釐六毫,共銀九十七兩六錢,閏銀八兩一錢三分三釐。「薪銀每員一十二兩,遇閏加銀一兩,共銀六十兩,閏銀五兩。書辦每倉一名,共五名,照《會》議每名月給銀五錢,歲共給銀三十兩,遇閏加銀二兩五錢;皂隸每倉二名,共十名,照會議」 每名月給銀五錢,歲共給銀六十兩,遇閏加銀五兩。

場大使、新會縣海晏場、矬峒場、東莞縣靖康場、新安縣東莞場、歸德場各一員,共五員。俸銀每員一十九兩五錢二分,遇閏加銀一兩六錢二分六釐六毫,共銀九十七兩六錢,閏銀八兩一錢三分三釐。薪銀每員一十二兩,遇閏加銀一兩,共銀六十兩,閏銀五兩。書辦:每場一名,共五名,照「會議每名月給銀五錢,歲」 共給銀三十兩,遇閏加銀二兩五錢;皂隸每場二名共十名,照《會議》每名月給銀五錢,歲共給銀六十兩,遇閏加銀五兩。

驛丞,番禺縣五仙驛、湴湖驛、東莞縣黃家山驛、鐵峒驛、增城縣東洲驛、三水縣西南驛、清遠縣安遠驛、橫石驛、官莊驛、從化縣「李石岐驛」 ,各一員,共十員。俸銀每員一十九兩五錢二分,遇閏加銀一兩六錢二分六釐六毫,共銀一百九十五兩二錢;閏銀一十六兩二錢六分六釐。薪銀每員一十二兩,遇閏加銀一兩,共銀一百二十兩,閏銀十兩。書辦:每驛一名,共十名,照會議「每名月給銀五錢,歲共給銀六十兩,遇閏加銀五兩。」 皂隸每驛二名,共二十名,照會議「每名月給銀五錢,歲共給銀一百二十兩,遇閏加銀十兩。」 議留院司道奉文加級俸薪銀三百一十八兩,順德縣征解。

儒學廩生:「南海縣、《番禺縣》《新會縣》《順德縣》《東莞縣》《香山縣》《增城縣》《龍門縣》《三水縣》《從化縣》《清遠縣》《新安縣》《新寧縣》《連山縣》《陽山縣》、花縣每縣二十名,共三百二十名。每名歲支廩糧七兩二錢,共銀二千三百四兩。」

會試舉人水手銀二千五百兩九錢七分五釐二毫。

南海縣四百九十六兩七分四釐六毫,康熙二十五年,割撥銀九兩四錢七分八釐二毫,附隸花縣,實在銀四百八十六兩五錢九分六釐四毫。

番禺縣二百九十一兩八錢九分,康熙二十五年割撥銀一十兩六錢五分二釐,附隸「花縣」 ,實在銀二百八十一兩二錢三分八釐。

新會縣一百五十七兩九錢九分三釐二毫,順德縣二百六十兩六錢八分七釐。

東莞縣三百八十三兩二錢二分五釐六毫,香山縣一百八十四兩二錢。

增城縣二百五十一兩二錢六分七釐八毫;龍門縣八十一兩四錢九分五釐。

三水縣八十九兩四錢四分九釐四毫。

從化縣三十一兩二錢一釐九毫。

清遠縣一百一兩六錢五分七釐八毫。

新安縣六十兩

新寧縣七十九兩五錢二分四釐五毫。

連山縣一十二兩七分八釐二毫。

陽山縣二十兩一錢三分二毫。

花縣,二十兩一錢三分二毫。

鋪司兵工食各縣原共銀二千一百六十兩,遇閏加銀一百八十兩,十六州縣備支。今置花縣鋪兵八名,每名歲支工食銀六兩,共銀四十八兩,遇閏加銀四兩,該縣備支。

《均平》銀一萬二千八百五十四兩四錢一分四釐七毫。遇閏加銀七十六兩二錢六分八釐五毫。

歲辦司府州縣拜牌習儀香燭表料,派銀八十七兩八錢九分二釐五毫。南海縣、東莞縣《順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