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163 (1700-1725).djvu/97

維基文庫,自由的圖書館
此页尚未校对

修理軍門衙門,每年銀四十六兩六錢六分,南海、番禺二縣徵解。修理察院衙門公署及學宮,每年銀六十六兩六錢六分,南海、番禺、新會、清遠四縣徵解。又修理學宮銀二十六兩,三水、陽山、花縣三縣徵貯備支。

修理府學

文廟,每年銀三十兩,南海、番禺二縣徵貯備支。修

理縣學

文廟。每年銀三十兩,南海、番禺二縣徵貯備支。

督撫軍門合用油、燭、香品、紙札、筆墨、銀硃、靛青等項,派銀五十八兩七錢五分六釐三毫,番禺縣徵貯備支。

布政司進表官合用筆墨紙札等項,泒銀八兩,番禺縣徵貯備支。

雜辦歲泒銀一千七百六十五兩二錢三分九釐三毫。十七州縣徵貯備支。

差壯、鹽鈔、驛傳均平餘剩并山稅、兵糧、新增丁口,共解部充餉銀四萬八千五百三十三兩九錢一分四釐七毫八絲,閏銀三千四百二十一兩六錢九分六釐二毫。留支經制官兵糧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