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164 (1700-1725).djvu/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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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江村汛係屬隘口要區。上通從化、下達南海、把水等處。於康熙七年七月內,詳奉設立營汛。現派目兵二十三名駐防堵禦。

一、照鏡湖汛,原係賊首陳學進窠寨,續勦撫平寧具詳,奉撥督標官兵一百名駐防。康熙十年十二月初一日,本營添設官兵,奉撥更換,現在目兵三十九名駐守堵禦。

一、華木坑汛附近。增從帽峰山交界要區。現提標官兵駐守,凡九十九名。

一、小逕鶴田與增城地方交界,險要之區,現提標官兵駐守,凡五十九名。

一、里溪邊汛:衝扼僻險。現提標官兵駐守,凡四十九名。

一、金釵營汛沙、茭二司交界地方,盜賊出沒要區;現提標官兵駐守四十九名。

順德縣

自康熙二年周、李犯城後,始議設城守,設總鎮衙門,分哨防汛,而駐防遂多官矣。隨於康熙十一年額官兵共三千五百零一員名,內總鎮一員,左右二營遊擊二員,守備二員,千總四員,把總八員,城守千總一員,把總二員,內止有總兵衙門,餘皆借民祠,未建公署。

東莞縣

《應制》原無《城守》。

《皇清》設守備一員、千總一員、把總三員,通共官兵五

百員名

從化縣

縣北一百里,近龍門鐵場山,盜嘯聚出沒之所,原設官兵二百名,哨官二員、守備一員統之,新設城守千總一員。

龍門縣

額設守備一員,經制千總一員、把總二員,守兵五百名。後撤兵一百七十三名,止留三百二十七名為龍門寨駐防,設兵自此始。

新寧縣

駐劄縣城,額設官兵五百員名;內守備一員、千總一員、把總二員、守兵四百九十六名。陸續抽撥裁汰,僅存官兵一百六十六員名。新寧營地方遼闊,不足防守,議者謂「議額宜復」 云。

駐劄那扶營,分汛寧地,額設守備一員、千總一員、把總二員、官兵共五百員名。

增城縣

題定於康熙三年准設經制官,統兵三百名,內一百在縣治守城,餘分鎮楊梅、金牛、綏福、雲母、清湖各都地方。其公署未建,尚借民祠。

香山縣

前山寨,順治四年,額設官兵五百員名。平藩入粵,改設官兵一千員名。康熙元年七月內,添撥撫標奉裁官兵五百員名,入在寨額。」 駐防縣城。康熙三年以前,參將一員,左右營千總二員、把總四員,共官兵一千員名。康熙三年內,改設副總府衙門,添設左右營各都司一員、守備一員、千總一員、把總二員,共添設官兵一千員名;本寨副總府一員,左右寨共都司二員、守備二員、千總四員、把總八員。康熙三年五月內,勘《海公疏》添兵五百名,共官兵二千員名;左營額設官兵一千員名,除陸續抽撥及逃故,奉文裁減不准頂補,共缺額設兵七十二名,尚實官兵九百二十八員名。康熙八年八月內,奉行復勘「《海公疏》題定本營臺汛七處:右營於康熙四年內設立,原經制額設官兵一千員名內除抽撥及逃故,奉文裁減不准頂補,共缺額兵一百三十六名,實額官兵八百六十四員名,額設大小哨船二十五隻。康熙七年內,奉行議將本營大船裁撤及別調另設復六櫓及留原本營小船共哨船二十五隻。康熙八年內更設營制;奉公疏題定:本營新添設防海口官兵四百零三員名,配駕船隻防守。

新會縣

新會寨,原設會寧遊擊一員、守備一員、千總二員、把總四員、兵一千零八名。康熙八年,奉文添撥哨船二十七隻,千總一員、把總二員、兵六百四十三名,水陸通計,實額官兵一千六百五十一員名。

三水縣

額設《欽依》城守守備一員,千總二員、把總四員,經制城守兵三百名。內除陸續奉文抽撥外,尚實兵二百一十七名。

清遠縣

原設水陸官兵,列營防守。陸兵額五百二十二名,把總官一員統之,分守城外八鄉十一營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