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鋪 在縣前
楊桃鋪 水聲鋪 ,蓬辣鋪 已上三鋪俱抵程鄉縣。
安樂鋪 ,三河鋪 ,大麻鋪。
銀溪鋪 ,古野鋪 ,烏州鋪。
黨溪鋪 鱷坑鋪 ,左拔鋪 已上諸鋪,俱抵海陽縣。
澄海縣
總鋪 在縣前
南洋鋪 、小江鋪 、環山鋪。
九崧鋪 已上四鋪俱抵饒平縣。
《上㴦鋪 》抵海陽,《鮀江鋪 》抵潮陽。
普寧縣
總鋪 在縣前
雨堂庵鋪 ,南洋鋪 ,大隴鋪。
石頭鋪
平遠縣
總鋪 在縣前
東石鋪 ,鐵嶂鋪 二鋪,東抵鎮平石井鋪 ,藤嶺鋪 二鋪,西抵長寧長田鋪 ,十二牌鋪 二鋪,南抵程鄉項山鋪 ,腰古堡鋪 二鋪,北抵長寧差干鋪 ,蕉頭壩鋪 二鋪,東抵武平鎮平縣
總鋪 在縣前
胡椒徑鋪 、松源磜頭鋪 ,二鋪,東抵程鄉徐溪鋪 、東石鋪 二鋪,西抵平遠金沙鋪 、石峰徑鋪 ,二鋪,南抵武平葉白鋪 、巖前鋪 ,二鋪,東北抵上杭。順治十四年,奉頒《全書》,開載驛傳銀,海陽、潮陽、揭陽、程鄉、澄海、饒平、惠來、大埔、普寧九縣解府及留縣,并發各驛支應銀三千三百三十八兩二錢四分九釐五毫,遇閏加銀九兩八錢二分一釐五毫。又潮陽、惠來二縣原議增靈山、北山、大陂三驛,添雇夫馬銀三十兩四錢三分五釐,遇閏加銀五兩八錢九分二釐九毫。
康熙十一年,通府額徵驛傳存留,除節裁充餉外,尚銀二千三百六十八兩六錢八分四釐五毫;內除報荒遷銀四十兩一錢七分六釐一毫五絲九忽四微,又除續遷并澄海縣全遷共銀三百五十二兩一錢二分八釐九毫七絲四忽二微,尚存徵銀一千九百七十六兩三錢七分九釐三毫六絲六忽四微,遇閏加銀一十五兩七錢一分四釐四毫。內除原遷銀七分八毫三絲四微,又除續遷銀一兩九分二釐一毫五絲五忽七微,實存閏銀一十四兩五錢五分一釐四毫一絲三忽九微。
海陽縣一項驛傳存留,除節裁充餉外,尚銀二百八十一兩零六分八釐六毫四絲。內鳳城驛銀一百三十七兩三錢八分二釐八毫四絲,產溪驛銀一百四十三兩六錢八分五釐八毫。內除續遷銀三十兩零九錢五分三釐二毫二絲二忽,尚實徵銀二百五十兩零一錢一分五釐四毫一絲八忽。遇閏加銀三兩九錢二分八釐六毫。內除續遷銀七錢九分四釐六毫四絲三忽四微,實存閏銀三兩一錢三分三釐九毫五絲六忽六微。
潮陽縣一項驛傳存留,除節裁充餉外,尚銀七百五十五兩一錢零七釐四毫。內靈山驛銀一百九十一兩二錢一分三釐六毫、大陂驛銀七十三兩零一分一釐、北山驛銀一百零三兩六錢八分六釐,議增靈山驛銀一十六兩二錢五分一釐,協濟產溪驛銀三百七兩零九錢四分五釐八毫;內除原遷銀二十一兩零三分六釐四毫,續遷銀六十五兩八錢九分六釐一毫七絲三忽,尚存徵銀六百六十八兩一錢七分四釐八毫二絲七忽,遇閏加銀一兩九錢六分四釐三毫。內除原遷閏銀七分零八毫三絲零四微,續遷閏銀二錢九分七釐五毫一絲二忽三微,實閏銀一兩五錢九分五釐九毫五絲七忽三微。
揭陽縣一項驛傳存留,除節裁充餉外,尚銀七百二十兩零二錢三分一釐七毫,鳳城驛銀五百三十五兩二錢九分七釐,程江驛銀七十九兩九錢八分四釐,桃山驛銀七十一兩零三分三釐,議助產溪驛銀三十三兩九錢一分七釐七毫,內原遷銀五兩零六分八釐三毫四絲九忽四微,續遷銀九兩五錢三分九釐三毫五絲四忽三微,尚實徵銀七百零五兩六錢二分三釐九毫九絲六忽三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