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167 (1700-1725).djvu/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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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毫,迯絕丁口銀七兩五錢八分六釐五毫,尚實徵銀二百五十三兩九錢九分零二毫四絲。內除新奉裁充餉銀一百兩,尚銀一百五十三兩九錢九分零二毫四絲,遇閏加銀三兩八錢二分八釐六毫。

恩平縣一項驛傳存留,除節裁充餉外,尚銀一百二十七兩八錢二分一釐二毫,內原荒銀四兩零四分六釐二毫。續遷銀一十二兩三錢六分八釐七毫。又遷丁口銀五錢三分九釐五毫,尚實徵銀一百一十兩零八錢六分六釐八毫。開平縣一項,驛傳存留,除節裁充餉外,尚銀五百九十八兩零九分五釐零七忽。內原荒銀二十五兩六錢八分七釐五毫六絲六忽,續遷銀六兩二錢六分四釐六毫,又遷丁口銀七錢四分五釐五毫,尚實徵銀五百六十五兩三錢九分七釐三毫四絲一忽。內除新奉裁充餉銀五百兩,尚銀六十五兩三錢九分七釐三毫四絲一忽,遇閏加銀一兩八錢一分四釐三毫。廣寧縣一項驛傳存留,除節裁充飽外,尚銀三百六十一兩五錢一分四釐八毫。內除新奉裁充餉銀三百兩,尚銀六十一兩五錢一分四釐八毫。

德慶州一項驛傳存留,除節裁充餉外,尚銀六百一十兩零四錢一分一釐。內除新奉裁充餉銀四百兩,尚銀二百一十兩零四錢二分一釐。遇閏加銀一兩九錢一分九釐三毫。

封川縣一項驛傳存留,除節裁充餉外,尚銀七十八兩五錢八分七釐六毫五絲。內原荒銀二錢七分五釐三毫,尚實徵銀七十八兩三錢一分二釐三毫五絲,遇閏加銀一兩八錢六分五釐。

開建縣一項驛傳存留,除節裁充餉外及留支新定經制官兵糧食外,尚銀一百四十五兩三錢四分零四毫。

肇慶府兵制考        通志

府總

本府 中營副總兵一員,中軍守備一員,千總二員,把總四員。左營參將一員,守備一員,千總二員,把總四員。右營參將一員,守備一員,千總二員,把總四員。城守左營副總兵一員,守備一員,千總一員,把總三員。城守右營參將一員,守備一員,千總二員,把總四員。

春江營 副總兵一員,都司一員,守備二員,千總四員,把總八員。

四會縣 城守守備一員,千總一員,把總二員,新興縣 城守千總一員。

開平縣 城守千總一員,把總二員,防守羊盤營百總一員

陽春縣 城守守備一員,千總一員,把總二員,恩平縣 城守千總一員,把總二員。

高明縣 城守千總一員,把總一員

廣寧縣 城守守備一員千總。順治十二年裁把總二員

德慶州 城守千總一員,把總二員。

封川縣 城守守備一員,千總一員,把總二員。開建縣 城守守備一員,千總一員,把總二員。肇慶府肇鎮 中營兵一千名,康熙六年,奉部「於步戰兵內抽二百名,改為守兵。」

左營兵一千名康熙六年,奉部於步戰兵內抽二百名,改為守兵。

右營兵一千名,康熙六年,奉部於步戰兵內抽二百名,改為守兵三營,俱駐劄肇慶府城內。「城守營 」 在營兵一千名內,抽撥平鎮、順德等處四十一名,又撥防高明官兵三百名,尚實存官兵六百五十九名。

右營原係水師。康熙七年,奉文裁船,將兵移歸肇慶城守,設為右營。

春江營按順治九年,原設陽高遊擊一員,管陽江、高明二縣。十一年三月,西逆犯境,官兵迯散。十二年奏委遊擊,駐陽江,招復官兵,派防城池及海朗、太平、雙魚、蓮塘各險要。十七年,將分防高要官兵調防陽春縣,改為春江遊擊。康熙元年,將撫標裁兵一百二十名,撥入本營,防守北祿、雙魚二處砲臺。三年又添兵五百名,改為春江參將。四年,將北祿、雙魚二處官兵一百二十名撤調回省,實存官兵一千五百名。八年展界,邊汛遼闊,奉撥「海安」 裁兵五百名入營,共官兵二千名,改為副將駐防。

四會縣 守兵二千二百三十二名,《經制》五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