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168 (1700-1725).djvu/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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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官堂 」 在雨香庵之右,後新建六祖庵。「熱水觀音堂 」 在熱水日新亭後,日久廢壞。康熙九年,本縣郭指南捐貲修復。

佛子庵 在得善鄉,去城四十里。

佛子樓 在縣北得善鄉,去庵一里。

「茶亭 」 在化成庵西路憝山建。

水月觀音庵 在三橋

尖山寺 在得善鄉,去城六十里,有熱水泉。《信宜縣》

觀音堂 舊在「梓潼會」 大街,後廢。康熙十三年,知縣李棠改建於城東北之「荔枝村。」

化州

昌化寺 在下郭河邊。按《州志》,「舊在龍母山,宋為報恩光孝寺,後廢。」 明萬曆二十七年建於下郭河邊。

光孝寺 在州城南,宋紹興中建。

元妙觀 在州治南,宋時建,明洪武二十年重修。

三官堂 ,坐梅菉水口,去縣東北三十里,建自明初。

水月寺 在東岸

「觀音堂 」 在州中丁街上。

南山寺 在城西一里許。

大石庵 在西大路三十里大石山。明知州趙士錦建。

琉璃庵 在西大路五十里,明州守趙士錦建。因大路上尋泉得此,美之,因建寺施田焉。名其泉曰「琉璃泉。」

三官堂 在州署西

吳川縣

茶亭大士庵 在縣東十五里。鄉官吳鼎元建。「金蓮庵 」 在下街龍手嶺。

真如庵 在下街龍手嶺。

興龍寺 在白沙渡頭

石城縣

鎮龍寺 在西關外迴龍嶺下,祀「三寶諸佛。」 明萬曆壬寅,知縣凌位創建。

高州府驛遞考   通志州縣志合載

本府

《驛傳》額銀三千六十七兩三錢二分八毫。《茂名》九百二十八兩六錢一分五釐六毫。電白一百七兩四錢一分九釐九毫。

《信宜》三百六十五兩四錢四分二絲;

吳川四百五十七兩三錢四分四釐四毫三絲,石城三百一十六兩八錢九分五釐四毫四絲。府屬茂名、信宜、化州、吳川四州縣解府及留縣,并發各驛支應銀一千三百五十四兩六錢七分九釐七毫四絲。又四州縣,原議增古潘、大陵、息安、陵水、新和、新合六驛,添雇夫馬銀八十六兩五錢五分八釐五毫,遇閏加銀一十兩三錢九分八釐一毫。又信宜縣募夫四名及抄關紙劄工墨銀二十一兩六錢,遇閏加銀一兩六錢。驛傳存留,除節裁充餉及留支新定經制官兵糧食外,尚銀一千四百六十一兩二錢二分五釐八毫四絲。今准布政司移會本項《新定全書》,吳川縣添回額銀一兩六錢一分二釐四毫,共銀一千四百六十二兩八錢三分八釐二毫四絲。內除原遷銀二十四兩六錢零一絲,尚存徵銀一千二百八十四兩一錢零七毫六絲三忽;遇閏加銀一十一兩九錢九分八釐一毫,內除原遷銀二錢六分六釐八毫七絲九忽,實存閏銀一十一兩一錢四分三釐三毫七絲二忽。茂名縣一項驛傳存留,除節裁充餉外,尚銀五百四十一兩零一分九釐六毫八絲,內除原遷銀二兩六錢八分八釐一毫,尚存徵銀五百三十八兩三錢三分一釐五毫八絲;遇閏加銀四兩三分九毫,內除原遷銀四分八釐六毫四絲,實存閏銀三兩九錢八分二釐二毫六絲。信宜縣一項,驛傳存留,除節裁充餉及「留支新定經制官兵糧食」 外,尚銀二百五十六兩一錢九分三釐五毫;遇閏加銀二兩七錢六分五釐八毫。

《化州》一項驛傳存留,除節裁充餉外,尚銀三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