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168 (1700-1725).djvu/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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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會議:每名月給銀五錢,共銀一十八兩,遇閏加銀一兩五錢;儒學廩生廩糧共銀二百三十七兩六錢;舉人會試水手銀一十兩;鋪司兵工食共銀五百六十四兩,遇閏加銀四十七兩;均平銀二千二百三兩九錢五分一毫,遇閏加銀二十兩三錢三分三釐三毫。

歲辦府州拜進表箋紙劄香燭銀四十兩,欽合二州縣徵解備支。州縣朔朢行香,每年派銀七兩二錢;欽、靈二州縣徵解。拜牌習儀香燭,每年派銀一兩五錢。春秋二祭,府州縣學每年派銀二百八十兩七分六釐。無祀鬼神,每年三祭,派銀四十六兩二錢四分二釐。曆日銀每年六兩七錢二分。門神桃符,每年銀三兩四錢;迎春、《土牛》《芒神》《春花、春鞭》、祈雨、祈晴、日食、月食、香燭、祭品等項,每年銀二十二兩;鄉飲酒禮二次銀三十七兩;府學歲貢生盤纏花紅銀七十四兩一釐;孤老口糧柴布銀八十兩六錢一分。俱三州縣徵貯備支,答應夫馬船隻銀五百三十四兩,三州縣徵貯備支,遇閏加銀二十兩三錢三分三釐三毫,靈山縣徵貯備支。

額辦。察院按臨合用紙劄,每年銀二兩四錢四分;《恤刑》按臨合用紙劄油燭,每年派銀二兩一分。俱合浦縣徵貯備支。提學道按臨合用心紅紙劄,每年派銀四兩七錢九分二釐,合浦、靈山二縣徵貯備支。察院考觀風生員并審錄閱操等項,每年銀五十兩八錢,三州縣徵貯備支。府州縣朝覲官員花紅紙劄等項,每年一十五兩六錢七分。本府官吏朝覲盤纏,每年銀四十六兩五錢二毫。「州縣官吏朝覲盤纏」 ,每年銀九十九兩五錢。俱三州縣徵貯,備支。州縣賀新進士旗扁花紅、羊酒銀二兩五錢五毫,欽州合浦縣徵貯,備支。府縣迎宴新舉人旗扁花紅酒席,每年銀二兩六錢二分一釐七毫,合浦縣徵貯,備支府州縣起送會試舉人酒席,每年銀四兩二錢六分六釐九毫,欽州合浦縣徵貯,備支州縣學歲貢生盤纏花紅、羊酒,每年銀一百二十三兩三錢三分三釐;歲考生員、童生入學合用果餅,每年銀五兩五錢五分五釐六毫。府州縣科舉生員酒席盤費,每年銀九十四兩一錢四分九釐五毫,俱三州縣徵貯,備支修理。

文廟:每年派銀三兩,靈山縣徵貯備支。

雜辦歲派銀二百二十六兩三錢七釐三毫,三州縣徵貯備支差壯鹽鈔,均平餘剩解部充餉銀三千四百七十六兩八錢三分二釐八毫。遇閏加銀一十三兩一錢一分八釐四毫,留支經制官兵糧食。

南工部匠

本府總額餉匠五十四名,每名連水腳共銀四錢五分三釐六毫;有閏連水腳共銀四錢九分一釐四毫,該銀二十四兩三錢,水腳銀一錢九分四釐四毫;遇閏加銀二兩零二分五釐,水腳銀一分六釐二毫。

合浦縣匠二十名,每名連水腳共銀四錢五分三釐六毫。有閏連水腳共銀四錢九分一釐四毫,該徵銀九兩、水腳銀七分二釐;遇閏加銀七錢五分、水腳銀六釐。

欽州匠十五名,每名連水腳共銀四錢五分三釐六毫。有閏連水腳共銀四錢九分一釐四毫,該徵銀六兩七錢五分、水腳銀五分四釐;遇閏加銀五錢五分二釐、水腳銀四釐五毫。

靈山縣匠十九名,每名連水腳共銀四錢五分三釐六毫。有閏連水腳共銀四錢九分一釐四毫,該徵銀八兩五錢五分,水腳銀六分八釐四毫;遇閏加銀七錢一分二釐五毫,水腳銀五釐七毫。

附鹽課

本府所轄三場

白沙場舊額:竈丁七百四十丁零三分,額徵鹽課銀六百八十五兩八錢五分一釐三毫四忽,《滴珠》銀四兩八錢零九毫五絲九忽一微二纖八沙。

西鹽白皮場舊額竈丁二百四十五丁,額徵銀一百一十五兩五錢一分七釐五毫。《滴珠》銀八錢零八釐六毫二絲二忽五微。

靈山縣舊額乾腳竈丁四百零三丁,額徵鹽課銀一百九十兩零一分五釐,《滴珠》銀一兩三錢三分零一毫五忽。

自順治十三年內恢復,竈丁逃絕,鹽課缺徵,順治十五年奉文清查,白石、白沙場實存竈丁一百八十丁,實徵鹽課銀一百五十八兩一錢八分八釐二毫五絲,《滴珠》銀一兩一錢零七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