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168 (1700-1725).djvu/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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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則屯聚相保。比緣邕管經略使多不得人,德既不能綏懷,威又不能臨制,侵欺擄縛,以致怨恨。蠻彝之性,易動難安,遂致攻掠州縣,侵暴平民,或復私讎,或貪小利,或聚或散,終亦不能為事。近者征討,起於裴行立、陽旻,此兩人者,本無遠慮深謀,意在邀功行賞,前後所奏殺獲,計不下一二萬人。儻皆非虛,賊已尋盡。」 今賊猶依舊,足明罔欺,百姓怨嗟,如出一口。陽旻、行立,相繼身亡,人神共疾,以致殃咎。今所用嚴公素者,亦非撫御之才,不能別立規模,依前還請討攻,如此不已,臣恐嶺南一道,未有寧息之時也。三事者:「其一,併邕容兩管為一道,深合事宜;其二,比者所發諸道南討兵馬,例皆不諳山川,不服水土,遠鄉羈旅,疾疫殺傷,今所存者,四分纔一。若令于邕、容側近召募,添置千人,便割諸道見管行營人數糧賜,均融充給,所費既不增加,而兵士又皆便習,長有守備,不同客軍,守則有威,攻則有利。其三,自南討以來,賊徒亦甚傷損,察其情理,厭苦必深。大抵嶺南人稀地廣,賊之所處,又更荒僻。假盡殺」 其人,盡得其地,在於國計,不為有益,容貸羈縻,比之禽獸,來則捍禦,去則不追,亦未虧損。若因改元,赦其罪戾,遣一郎官御史親往宣諭,必望風降伏,讙呼聽命。仍為擇選有材用威信諳嶺南事者為經略使,處置得宜,自然永無侵叛之事矣。

太宗太平興國元年,討交趾。

按《宋史太宗本紀》云云。按《通志》,「宋太宗太平興國中,討交趾兵,由廉州進,而欽、廉二州迭為所陷。南渡以後,頗為寧靜。」

孝宗淳熙元年甲午。交趾入貢。由欽州路以歸按《宋史孝宗本紀》。不載按《通志》云云。

順帝至正十二年壬辰,兩江峒賊黃聖許反,寇欽州。

按《元史順帝本紀》不載。按《通志》,至正十二年,兩江峒賊黃聖許反,寇欽州。《欽州路總管府記》:「賊攻略州城及靈山、安遠二縣,時羅貼浪七峒人民亡散殆盡,大兵征討,賊竄入深洞。」

成宗永樂二十年壬寅,伐交趾,轉運欽、廉二州糧餉。

按通志云云

宣宗宣德二年丁未,封黃《金廣》為經略使,餘經略、同知、僉事等各世襲。

按《通志》:「宣德二年,棄交趾布政司,欽州澌。」「峒黃金廣等,以四峒民丁叛附安南欽州時羅貼浪如昔都七峒,接連左右兩江溪峒,并接交趾界。」宋元以來,設立峒長,專一管束峒丁,保守疆境。元世祖時,因峒主黃世華等殺賊有功,始授以金牌印信,充七峒長官職事,子孫承襲。及至明洪武元年,平章廖永忠、參政朱亮祖統兵取廣東雷、廉等處,大小衙門,俱送印信,赴朱參政軍門投款,給授新印。彼時以七峒地方人民不多,不復給與新印,革去長官職事,仍復只稱峒長,以故峒長內懷觖望。至宣德二年,復封安南國。黃金廣等以思廩、羅浮、古森、葛原等四峒一十九村,二百七十戶叛附安南,邀求官職。黎氏封黃金廣為經略使、經略同知僉事等官,世襲,仍令把守本峒地方,屬彼國。《萬寧州》金廣死,子黃進襲;進死,子無害襲;無害死,子伯銀,奮略將軍、經略僉事。

英宗正統五年庚申,御史朱鑑奉璽書至欽州,招叛民黃金廣等,不至,乃還。

按《通志》:「正統五年九月,巡按御史朱鑑,奉璽書率都、布按三司至欽州,揭榜招叛民黃金廣、黃寬、黃子嬌、黃建等,不至,乃還。時鑑同三司官至時羅都灘凌山,建黃旗,揭榜招黃金廣等,俱不至,復命於朝,亦未有處分。景泰四年,思牙峒長黃應等,又以其事奏聞,行戶部,未能議處。」 英宗天順二年戊寅,陞雷廉等處都督僉事歐信為都督。

按《通志》,「天順二年二月,陞雷廉等處都督僉事歐信為都督同知,充副總兵,鎮守廣東。時巡撫兩廣右僉都御史葉盛極言信廉勇,民獠率服,故有是命。尋坐與侍郎揭稽交惡,罷之,召還。四年庚辰,瓊賊邵宣作亂,督臣命官軍討平之。」 按《通志》,「四年,廣西流賊充斥高、肇、雷、廉、南、韶間,而群賊邵宣因採珠之擾,乘機作」 亂,督府命官軍次第討平之。

五年辛巳,蠻賊劫廉,知府饒秉鑑禦之,大敗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