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戰兵:原額二百名,康熙四年內改定一百名。步戰兵,原額三百名,後改定二百名。
守兵:原額六百九十一名。內土著兵一百零八名。
額設坐馬二十二匹,戰馬一百匹。
順治十五年十一月內,奉文裁減旗鼓一員。康熙七年四月內,奉文抽撥戰守兵九名入「西林寨。」 八年三月內,奉文汰革老弱不准頂補缺額兵三十六名,實在官兵九百五十四員名,右營官兵一千員名。
戰兵二百九十八名
守兵六百九十四名
額設坐馬二十二匹
分防港汛船,共二十二隻。
儋營官兵一千員名
馬戰兵:原額一百名,康熙四年內改定五十名。步戰兵:原額一百五十名,後改定二百名。守兵二百四十六名。
水兵四百九十六名
額設坐馬二十二匹,戰馬五十匹。
康熙五年正月內,奉文抽水兵四名,撥入博羅城守。七年四月內,奉文抽守兵一名、水兵七名,入西林寨。八年三月內,奉文汰革老弱不准頂補缺額兵六十名,實在官兵九百四十員名。「萬營」 官兵一千員名。
馬戰兵,原額一百名,康熙四年改定五十名。步戰兵,原額一百五十名,後改定二百名。守兵原額二百四十六名。
水兵:原額四百九十六名。
額設坐馬二十二匹,戰馬五十匹。
康熙五年正月內,奉文抽水兵四名,撥入「博羅城守。」 七年四月內,奉文抽步兵二名、水兵六名,撥入「西林寨。」 八年三月內,奉文汰革老弱不准頂補缺額兵四十二名,實在官兵九百五十八員名。
崖營官兵一千員名
馬戰兵:原額一百名,康熙四年內改定五十名。步戰兵:原額一百五十名,後改定二百名。守兵二百四十六名。
水兵四百九十六名
額設坐馬二十二匹,戰馬五十匹。
康熙五年正月內,奉文抽水兵四名,撥入「博羅城守。」 七年四月內,奉文抽步兵三名、守兵一名、水兵四名,撥入「西林寨。」 八年三月,奉文汰革老弱不准頂補缺額兵四十七員名,實在官兵九百五十三員名。
總兵一員,月支俸薪銀四十二兩八錢三分一釐三毫。
操賞銀九十四兩四錢三分二釐三毫八絲九忽。
遊擊:每員月支俸薪銀一十九兩二錢七分八釐三毫三絲三忽。
守備:每員月支俸薪銀一十兩二錢八分三釐八毫三絲。
千總:每員月支俸薪銀四兩。
把總:每員月支俸薪銀三兩。
馬戰兵:每名月支餉銀二兩、米三斗。
步戰兵,每名月支餉銀一兩五錢、米三斗。守兵,每名月支餉銀一兩、米三斗。
戰馬春冬二季,每匹月支料米九斗,草三十束。夏秋二季,每匹月支料六斗,草三十束。
以上六營官兵俸餉、糧米、馬料、草束俱同支給。其有月建大小不同,汰革不等。每月各營俱有發餉兵名冊,造報司道存㨿瓊州府各州縣驛傳額
瓊山縣驛傳額銀二百九十八兩四錢九分九釐八毫。
澄邁縣驛傳額銀一百八十八兩五錢。
臨高縣驛傳額銀二百七兩五錢。
儋州驛傳,額銀三十四兩。
萬州驛傳額銀一百五十九兩。
崖州驛傳額銀五十三兩二錢五分四絲。一州縣存留兵餉錢糧額:
《瓊山》縣存留兵餉銀五千八百八十九兩一錢五分九釐五毫九絲。
澄邁縣存留兵餉銀一千七百二十五兩四分一釐七毫四絲。
臨高縣存留兵餉銀二千九百三十四兩九錢四分五釐。
定安縣存留兵餉銀六百七十三兩八錢一分二釐八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