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171 (1700-1725).djvu/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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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留官俸、役食驛站銀八百四十二兩一錢四分。

武宣縣

本縣原額官民田地塘除原荒外,舊熟并新墾實在共稅三百四十一頃五十四畝六分二釐二毫二絲八忽四微五纖一沙九塵七埃八渺七漠。

該地畝共銀一千一百六十六兩一錢一分五釐六毫二絲二忽零七纖二沙二塵三埃一渺一漠,遇閏加銀一百二十八兩零三分零九毫七絲二忽九微五纖六沙八塵二埃四渺一漠。該秋糧米一千四百六十一石八斗一升七合八勺三抄三撮七圭七粒八粟。

屯田 原額稅,除原荒外,舊熟并新墾,實在共稅二十七頃五十九畝三分四釐一毫七絲九忽八微四纖二沙八塵九埃六渺二漠。

該折色米一百一十八石零九升九合八勺二抄二撮九圭七粒二粟。

該折糧銀四十七兩二錢三分九釐九毫三絲一忽五微八纖八塵八埃。

存留官俸、役食驛站銀四百八兩八錢一分。《賓州》:

原額職官驛民田、地、塘及屯田共稅二千一百四十六頃四十畝零四分三釐一毫四絲三忽七微五纖零五埃。內除荒稅二百零四十頃八十畝二分五釐九毫一絲九忽九微一纖一沙九塵三埃九渺四漠。

實徵熟稅一千九百四十一頃六十畝零一分七釐二毫三絲三忽八微三纖八沙五塵六埃零六漠。

原額秋糧一萬一千八百一十八石七斗五升七合九勺四抄六撮零七粒七粟。內除荒米一千一百八十二石五斗四升九合一勺四抄零八粒九粟。

熟米一萬零六百三十六石二斗零八合八勺零五撮三圭九粒。正入由單,自變亂以後,則又有老荒、逃荒、劫荒,積至三千七百有奇。康熙二十一年,知州徐忠震招集勸墾過一千七百零屯田 :原額屯田稅二十四頃三十一畝八分三釐,坐落安城等處。

該米二百三十石零四斗二升五合正。

存留官俸、役食驛站銀二千八百八十八兩三錢三分。又協濟馬平、遷江二縣存留經費銀五十二兩九錢。

遷江縣

康熙二十二年,實徵官民田地塘稅并附徵奉文歸民,共地一千一百五十六頃八十九畝七分二釐有奇。

地銀并附徵歸民共銀二千四百兩零四錢三分九釐有奇。

《地糧》五千五百六十四石八斗一升一合有奇。存留官俸、役食、驛站銀九百零三兩五錢四分。《上林縣》

本縣田畝及屯糧共二千八百四十四頃二十八畝七分六釐九毫零二忽三微七纖。今除荒外,

實徵熟稅二千三百頃零四十二畝六分九釐九毫一絲九忽七微九纖七沙四塵二埃五渺五漠。

存留官俸、役食驛站銀一千八百二十五兩三錢一分。又協濟馬平、雒容、懷遠、武宣、遷江五屬存留經費,共銀一千一百二十九兩三錢六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