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
原額、屯田一十五頃九十畝。每畝科米二斗。該折色米三百一十八石。每石折銀四錢零四釐有奇。共折徵銀一百二十八兩五錢八分有零
又查出詳定改徵租銀每畝徵銀五分,共徵銀七十九兩五錢,共折銀二百零八兩八分有奇。《附徵》一項,額徵豬稅抵充牛判銀五十七兩三錢三分。
存留
按《通志》:官俸役食驛站,共存留銀一千二百七十六兩六錢四分。
賀縣
實徵官、民、兵獞田地、塘稅共二千一百九十二頃一十畝零五釐有奇。
《秋糧》折色米、一萬零三百七十九石七斗二升有零
《折糧》銀四千四百五十六兩四錢七分一釐有零。
實徵地畝四差,共糧六千零五十五兩九錢七分七釐有零。
「《徵回三差》優免銀」 一百一十八兩九錢六分八釐有零。
新增胖襖銀七兩二錢零一釐三毫有奇。新增水腳鋪墊共銀三兩四錢二分八釐六毫有奇。
附徵:「奉文『歸民原額』」 「招賢里扶塘秧地村田稅」 三頃二十畝,原不科本,折糧米係按畝徵銀。每畝原徵銀二錢,共銀六十四兩。
原額、屯田二十三頃八十五畝三分二釐一毫。陞科不等
該折色科米二百八十七石八斗七升二合有奇,每石折銀三錢五分,共折銀一百兩零七錢五分五釐有奇。
存留
按《通志》:官俸役食驛站,共存留銀二千一百三十六兩八錢六分。
荔浦縣
實徵官民田地、塘稅四百六十六頃三十七畝四分六釐有奇。
秋糧米二千一百六十九石一斗三升五合有零。內本色米一千六百五十一石六斗八升九合有零。
折色米五百一十七石四斗四升五合有零,折糧銀一百六十兩零三錢八分六釐有奇,實徵地畝四差,共銀一千一百一十七兩二錢九分四釐有奇。
「徵回三差」 優免銀二十二兩九錢七分四釐有奇。
《新增胖襖》銀十兩零七錢七分七釐。
新增水腳鋪墊,共銀一兩零二分六釐八毫有零。
原額「西喃」 屯田一頃四十九畝六分,每畝科米二斗,該折色米二十九石九斗二升。每石折銀二兩零七分二釐一毫有奇,共折銀六十二兩。又屯田五十一頃八十三畝八分九釐,每畝科米五升三合有奇。
該本色米二百七十七石三斗三升八合有奇,存留。
按《通志》:官俸役食驛站,共存留銀五百六十三兩五錢六分。
修仁縣
原額官、民兵田地塘共稅一百六十七頃五十五畝四分八釐有奇,各陞科不等。
該秋糧米九百三十四石五斗四升八合有奇。內本色米八百九十八石一斗九升三合有奇,折色米三十六石三斗五升四合有奇,折糧銀十兩零九錢六釐有奇。
實徵地畝四差,共銀五百五十九兩五錢四分八釐有奇。康熙二十一年分,除荒外,
實徵熟稅一百五十四頃二十四畝五分有零,折色米三石四斗八升四合有零。
該徵地糧共銀五兩四十二兩八錢二分一釐有奇。
徵回三差優免銀十九兩二錢九分九釐有零。新增水腳鋪墊銀五分八釐四毫有零。
附徵:「奉文歸民原額田稅」 五頃九十八畝八分三釐有零。原不科本折糧米按畝徵銀三分六釐,共徵銀二十一兩五錢五分八釐有零。外路費銀三錢二分三釐四毫。
原額、屯田十一頃九十八畝八分八釐。每畝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