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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175 (1700-1725).djvu/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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歸入川額徵收銀五千七百六十兩。復于康熙二十九年內奉部文、「普安等處向食滇鹽。每年所徵課銀五千七百餘兩」 改食川鹽每年所徵課銀止二百四十餘兩。應照舊例普安等處仍食滇鹽照額徵課。奉

旨課銀、照舊例、仍徵一十四萬四千八百九兩三錢

六分遇閏照加,小盡照「各省《全書》」 扣除。

黑鹽井提舉司,提舉一員。鹽課司大使一員。大井、東井、復井,該井歲辦課銀十二萬兩。康熙二十一年,題準豁除加煎,每月課銀二千兩,實徵課銀九萬六千兩。查該井課額內,因奉部文,「普安等處仍食滇鹽,照額徵課」 ,奉

旨課銀、照舊額仍徵九萬六千兩。遇閏照加小盡不

歲額《公費》銀四百八十兩。

《竈丁編》公費歲該銀四十三兩六錢。《商稅》歲該銀一百三十一兩三錢五分。

《窩滷》歲該銀七十二兩。

附徵:「窩滷」 銀一十八兩。

附徵新增省店鹽稅銀三千七百五十兩,有閏加銀三百一十二兩五錢。查普安等處月銷滇鹽三萬斤,該稅銀一十八兩七錢五分。以一年計之,共銷鹽三十六萬斤,該稅銀二百二十五兩。既普安等處改食川鹽稅銀,題準改川辦納。嗣奉部文,「普安等處仍食滇鹽,按額徵課。」 奉

旨稅銀照舊額仍徵三千七百五十兩。遇閏加銀三

百一十二兩五錢

白井提舉司,提舉一員,鹽課大使一員。

觀音、小石井、舊井喬井、灰尾井界井,該井歲辦課銀二萬八千五百六十兩,遇閏照加,小盡扣除。歲額公費銀四百九兩二分九釐,歲額商稅門攤銀一百二十兩,有閏加銀十兩,歲額革菜門攤銀二十四兩。查黑、白二井鹽課過重,鹽斤難銷,實因滇省人民稀少,鹽斤日壅,而課額漸逋,以致行鹽地方各官屢受參罰,前已造入全書,題請減額六萬九千三百兩,未蒙除減。琅井提舉司提舉一員,吏目一員,

琅井:該井歲辦課銀九千六百兩,遇閏照加,小盡不除。

歲額公費銀三百一十兩九錢一分一釐四毫。《商稅》歲該銀三十七兩六錢。

鹽行歲該課銀六兩

米行歲該課銀八兩

酒行歲該課銀五兩

原編協濟安寧井公費銀八十九兩五錢。窩滷公費歲該銀九十兩二錢。

雲龍井大使四員

雒馬井係「雲龍州經徵。」

該井歲辦諾鄧井、石門井、大井、天耳井、山井、師井、順盪井課銀四千七百六十三兩七錢。遇閏照加「小盡」 扣除。

歲額公費銀三百二十七兩二錢一分二釐六毫。

安寧井係「雲龍州經徵。」

該井歲辦洪源井、石井、鵝井、大界井、新河井課銀一千九百八十兩,遇閏照加「小盡扣除。」 阿陋井鹽課司大使一員。

該井歲辦阿陋井、猴井、奇興井、袁信井、袁朝鳳井、吧喇井、羅木井、納甸井課銀二千九百二十三兩二錢,遇閏照加小盡扣除。

歲該公費銀四十七兩九分三釐。

《只草》二井。康熙十八年八月內奉。

旨「封閉。」

該井歲辦課銀二百六十二兩四錢六分。「彌沙井」 鹽課司大使一員。

該井歲辦本井橋後小井課銀四百兩,遇閏照加「小盡」 扣除。

《景東井》係景東府掌印同知經徵。

該井歲辦課銀三百二十兩,遇閏照加,小盡不除。

雲南驛遞考         通志

自省至貴州普安州路程。

滇陽驛 三十里至板橋驛。滇陽驛在省城,舊設馬一百匹,今設馬六十匹,在城堡照舊設夫一百名。附滇陽驛。

板橋驛 六十里,至楊林驛。舊設馬三十匹,今設馬四十匹。板橋堡照舊設夫一百名,附《板橋驛》。

楊林驛 七十里至易隆驛,舊設馬三十匹,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