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176 (1700-1725).djvu/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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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盡不除。年共行鹽一百四十四萬斤。遇閏月,照額行鹽一十二萬斤

富民縣每月額行黑井鹽六千斤,大盡不加,小盡不除。年共行鹽七萬二千斤。遇閏月,照額行鹽六千斤。

宜良縣每月額行黑井鹽二萬六千斤,大盡不加,小盡不除。年共行鹽三十一萬二千斤。遇閏月照額行鹽二萬六千斤。

羅次縣每月額行黑井鹽八千斤,大盡不加,小盡不除。年共行鹽九萬六千斤。遇閏月照額行鹽八千斤。

晉寧州、每月額行黑井鹽一萬三千斤。大盡不加。小盡不除。年共行鹽十五萬六千斤。遇閏月照額行鹽一萬三千斤。

呈貢縣每月額行黑井鹽一萬三千斤,大盡不加,小盡不除。年共行鹽十五萬六千斤。遇閏月照額行鹽一萬三千斤。

「安寧州每月額行本州新河井鹽四千斤,詳奉批允,遇小盡月減行一千斤,年共行鹽四萬斤零。」 查安寧州舊有洪源井、石井、鵝井、大界井、新河井五井,今惟新河井開煎四井無滷,久經封閉。該井歲煎額鹽三十六萬斤,額徵鹽課銀一千九百八十兩。遇閏月加煎鹽三萬斤,加課銀一百六十五兩。本州行鹽,遇閏月照額行鹽四千斤。內計本州行鹽地方,「新興州月行該井鹽一萬六千斤,嶍峨縣月行該井鹽七十斤,河西縣碌碑屯月行該井鹽二千斤,新平縣月行該井鹽一千斤。」 因程途遙遠,詳奉批允,「月幫課銀五兩,州鹽減煎一千斤。」 各行鹽地方俱大盡不加,小盡不除,遇閏月照額加添行銷。

祿豐縣每月額行黑井鹽六千斤。大盡不加,小盡不除。年共行鹽七萬二千斤。遇閏月照額行鹽六千斤。

昆陽州每月額行黑井鹽一萬四千斤,大盡不加,小盡不除。年共行鹽一十六萬八千斤。遇閏月照額行鹽一萬四千斤。

三泊縣裁附:昆陽州每月行阿陋井鹽五千五百斤,大盡不加,小盡不除。年共行鹽六萬六千斤。遇閏月照額行鹽五千五百斤。

易門縣每月額行阿《陋井》鹽一萬三千五百斤。大盡不加,小盡不除。年共行鹽一十六萬二千斤。遇閏月照額行鹽一萬三千五百斤。

嵩明州、每月額行黑井鹽三萬四千斤。大盡不加。小盡不除。年共行鹽四十萬八千斤。遇閏月照額行鹽三萬四千斤。

附稅課

本府商稅銀四千二百兩,春、冬遇閏加銀三百三十三兩三錢三分三釐三毫三絲三忽三微。夏、秋遇閏加銀一百六十六兩六錢六分六釐六毫六絲六忽六微。

船鴉檳榔、蘆子、果糖、橋靛、甘蔗灰、酒、白菉茨皮等項稅課銀九十九兩一錢五分。每遇閏加銀一十兩一錢四分四釐九毫九絲九忽九微。酒課銀三十三兩三錢三分三釐三毫三絲三忽三微。

「《染煮烏帕》銀三兩。」 以上各款稅課銀兩,除遇閏加筭外,共實徵銀四千三百三十五兩四錢八分三釐三毫三絲三忽三微。

昆明縣牛馬豬羊稅課銀五百五兩。

蒜課銀二兩

稅契原無定額,遇有民間投納,按季彙解。以上各項,除稅契無定額外,實共額銀五百七兩。富民縣商稅、酒課銀一十八兩七錢四分二釐。稅契原無定額,遇有民間投納,按季彙解。以上各項,除稅契無定額外,實共額銀一十八兩四分二釐。

宜良縣商稅銀一百六兩四錢。每遇閏加銀九兩四錢。

礬課銀五兩。舊在化彝村民田中。其田久已湮沒,課銀俱村民派納。

稅契原無定額,遇有民間投納,按季彙解。以上各項,除稅契無定額外,實共額銀一百一十一兩四錢。遇有閏月,照例加筭。

羅次縣商稅銀二十九兩七錢六分九釐。每遇閏加銀二兩四錢七分五釐五毫。

酒課銀一兩六錢七分,遇閏加銀二錢三分。鐵課銀一兩八錢,遇閏加銀一錢五分。

太府酒米銀一兩五錢

稅契原無定額,遇有民間投納,按季彙解。以上各項,除稅契無定額外,實共額銀三十四兩七錢三分九釐。遇有閏月,照例加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