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縣
民地及勳莊開墾原額四百六十六頃六十三畝二分七釐零。除荒蕪無徵外,
實在成熟共四百四十九頃七畝八分七釐零。內上則地二百五十二頃二畝五分八釐零,每畝科稅一升八合。
中則地三頃四十八畝六分二釐零,每畝科稅一升四合。
下則地一百九十三頃五十六畝六分七釐零。每畝科稅一升。
以上三則,每稅一石,合編銀九錢四分三釐零,徵夏稅折色六錢;麥六百五十二石九升三合零,每石帶耗三分。
該耗麥十九石五斗六升二合零。
正耗共麥六百七十一石六斗五升六合零。奉文每正麥一石四斗,折米一石。
實徵夏稅麥折米四百六十五石七斗八升一合零
實徵夏稅《條編》銀六百一十五兩五錢一分三釐零。
民田及勳莊開墾原額一千一百八十頃七十四畝九分四釐零。除荒蕪無徵外,
實在成熟共一千一百六十六頃八十五畝七分三釐零。
內上則田一百二十三頃九十四畝五分六釐零,每畝科糧三升五合零。
《中則》田三百九十八頃六十四畝八分八釐零,每畝科糧二升七合零。
下則田六百四十四頃二十六畝二分九釐零。每畝科糧二升。
以上三則,每秋米一石,合編銀九錢四分三釐零。
徵秋米二千八百三十一石八斗七升七合零。每石帶耗三升。
該耗米八十四石九斗五升六合零。
實徵秋糧正耗米二千九百一十六石八斗三升三合零。
實徵秋糧《條編》銀二千六百七十三兩一分八釐零。
實徵土官縣丞額納銀六兩。
《歸併》縣轄楚雄衛原額屯地荒熟不等共一百五十四頃零。
《原額》《夏稅折色不等》麥、二千七百十五石八斗九升零
共該折色銀一千二百四十兩六錢四分零。康熙三十五年撫院石題「減照河陽縣上則科徵」 ,實在成熟屯地共五十五頃四十七畝七分七釐零。
內未改減屯地三頃二畝四分九毫七絲,仍徵收麥折銀十九兩七錢四分三釐九毫零,徵本色麥三百一十石五斗七升二合零。每石帶耗三升。
該耗麥九石三斗一升七合零,照河陽縣例,每正麥一石合編銀六錢三分九釐零。
實徵夏稅正耗麥三百一十九石八斗八升九合零
實徵夏稅《條編》銀一百九十八兩六錢三分七釐零。
《歸併》縣轄楚雄衛原額屯田荒熟不等共五百八頃三十五畝六分零。
原額秋糧各色米、共五千八百七石四斗四升零
該折色銀二千九百三十二兩七錢一分有奇。康熙三十五年石撫院題減照河陽縣上則科徵。
實在成熟屯田一百九十九頃四分三釐零,徵本色米一千六百二十五石八斗八升一合零。每石帶耗三升,該耗米三十一石六斗一升八合零。照河陽縣例,每正米一石合編銀六錢三分九釐零。
實徵秋糧正耗米一千六百五十七石四斗九升九合零。
實徵秋糧《條編》銀一千四十兩六錢六分二釐零。
官田「實在成熟」 四十六頃五十八畝一分九釐零。
徵秋糧本色米三百八十一石一斗七升九合零。每石帶耗三升。
該耗米一十一石四斗三升五合零。照河陽縣例,每正米一石合編銀六錢三分九釐零,實徵秋糧正耗米三百九十二石六斗一升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