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照河陽縣民田上則起科,每畝科糧八升一合八勺三抄,該秋糧本色米一千六百九十一石七斗七升六勺一抄二粒八顆一粟。照河陽縣例,每石編條銀六錢三分九釐五毫八絲三忽,該條編銀一千八十二兩二分七釐七毫二絲二忽七纖三塵六渺。
官田九頃四十四畝,該秋糧本色米一百二十七石五合七勺六抄,折色六錢米五十四石四斗二升一合四抄,該折色銀三十二兩六錢五分八釐六毫二絲一忽。內:
荒蕪官田三頃三畝九分五釐,該無徵本色米四十石八斗九升二合四勺三抄三撮,折色六錢米一十七石五斗二升五合七勺五抄七撮,該折色銀一十兩五錢一分五釐四毫五絲四忽二微。
成熟官田六頃四十畝五釐,該秋糧本色米八十六石一斗一升二合三勺二抄七撮;折色六錢米三十六石九斗五合二勺八抄三撮,該折銀二十二兩一錢四分三釐一毫六絲九忽八微。
今照河陽縣民田上則科徵,每畝科糧八升一合八勺三抄,該實徵本色米五十二石三斗七升五合二勺九抄一撮五圭。照河陽縣例,每石編條銀六錢三分九釐五毫八絲三忽,該實徵條編銀三十三兩四錢九分八釐三毫四絲六忽六纖三塵四渺四漠。
馬料田一十三頃二十一畝二分一釐五毫。該本色穀四百三十六石。內:
荒蕪田一十一頃二十二畝一分一釐五毫,該無徵穀三百七十石三斗
成熟田一頃九十九畝一分,該本色穀六十五石七斗。
今照河陽縣民田上則起科,每畝科糧八升一合八勺三抄,該實徵本色穀一十六石二斗九升二合三勺五抄三撮。照河陽縣例,每穀一石半科條編銀三錢一分九釐七毫一絲五忽,該實徵條編銀五兩二錢一分一毫五絲六忽四塵四渺。
以上額徵「民賦條丁」 銀三千四百六十四兩七錢八分五釐七毫五絲一忽三微三纖五塵五渺四漠。額徵《屯賦條丁》銀一千七百九十二兩三錢一分六釐。
起運項下 銀三千六百一十九兩七錢一分一釐七毫一絲一忽五微四纖八塵九渺二漠。《存留》項下 銀一千六百三十三兩一錢一分。額徵民本色:夏稅麥九百六十一石九斗三升九勺二抄。
額徵屯本色夏稅麥四百一十三石一斗七合五抄五撮七粒五顆七粟。
額徵民本色秋糧米一千一百七十八石三斗七升九合五勺六抄。
額徵屯本色秋糧米一千六百九十六石七斗七升六勺一抄三圭八顆一粟。
大姚縣
民地上中下三則,共一百二十六頃九十九畝七分九釐九毫一絲。
原額《夏稅》六百一十八石九斗七升九合四勺三抄。每石編銀八錢,共該銀五百一十三兩七錢五分二釐九毫二絲六忽九微。
民田上中下三則,共四百六十五頃六十九畝二分二釐三毫。又歸併沐莊田二十五頃二十畝六分一毫七絲五忽七微六纖四塵二渺八漠。
原額秋糧六百六十二石七斗三升七合九勺五抄六撮五圭八粒八顆。該《條編》銀五百零六兩二錢三釐三毫一絲。
屯賦
原屬中屯所,徵「解都司。」 康熙七年奉。
旨「裁所丁糧,歸縣附徵。」
實徵屯稅二百一十七石五斗二升七合五勺七抄四圭五粒七顆。每石合編條銀六錢三分九釐五毫八絲三忽,該銀一百三十九兩一錢二分六釐五毫三絲六忽九纖五塵七渺。實徵秋糧八百八十八石二斗九升三合二勺八抄五撮七圭五粒八粟。每石合徵《條編》銀六錢三分九釐五毫八絲三忽,該銀五百六十八兩一錢三分七釐二毫八絲四忽五微六纖一塵一渺六漠。
額徵官田秋糧六十七石五斗一升五合九勺六抄九撮八粒。每石《合編條》銀六錢三分九釐五毫八絲三忽,該銀四十三兩一錢八分二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