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179 (1700-1725).djvu/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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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徵沐莊

秋糧本色米一石三斗五升三合零。

折色七錢米二百二十八石六斗一升零。成熟民田并康熙三十二年自首開墾共田六百六十三頃七十一畝三分三釐零。內:

上則田一百七十二頃一十六畝八分六釐零,每畝科糧四升二合,該糧七百二十三石一斗八合零。

中則田二百三頃一十二畝五分零,每畝科糧三升二合,該糧六百五十石零。

下則田二百八十八頃四十一畝九分六釐零,每畝科糧三升三合,該糧六百六十三石三斗六升五合零。

三則該實徵秋糧本色米三百五十八石九斗二升九合零。每石帶耗三升,該耗米十石七斗六升七合零。正耗共米三百六十九石六斗九升七合零。

實徵折色七錢米一千六百七十七石五斗四合零。每石帶耗三升,該米五十石三斗二升六合零。正耗共米一千七百二十七石八斗七升零。

原額并新增沐莊稅糧共三千五百九十三石九斗四合零。

又額外新增絕戶土官田秋糧六石四斗六升九合零,遵照部文編成總數,每稅糧一石合編銀四錢三分一釐零。

原額《條編》銀一千五百四十九兩二錢七分一釐零。

又額外新增絕戶土官田,《條編》銀二兩七錢八分九釐零。二項共銀一千五十二兩六分零。內荒蕪無徵,《條編》銀一百二十四兩四錢一分五釐零。

實徵《條編》銀并康熙三十二年自首開墾,共銀一千四百二十七兩六錢四分四釐零。奉文照銀七錢三徵收。

附額徵

在城遼屯、錫腊、牛街、右甸、枯柯等處商稅、山課共銀一百四十一兩,遇閏加銀一十一兩七錢五分。此項銀兩照例徵銀,於商稅冊內造報,附徵永昌府經徵。于「籲恩轉達等事」 案內就近改歸《順寧》。

本府徵收民賦

施甸長官司枯柯明邑寨,原係彝方,并無田畝,照納原額實徵夏稅折色六錢,麥十石二斗二升五合,該銀六兩一錢三分五釐。每石帶耗三升,該耗麥三斗六合零。正耗共麥十石五斗三升一合零。

枯柯寨實徵秋糧米四十三石四斗五升,明邑寨實徵秋糧米四十四石五升五合,共秋糧折色米八十七石五升五合。內七錢一分三釐,該銀二兩三錢二分五釐零。

七錢,米八十七石五斗五合零,該銀五十八兩九錢七分一釐零。

二項折色,先因軍需匱乏,奉文改徵本色,以二斛一石徵收。每石帶耗三升,該耗米二石六斗二升五合零。正耗共米九十石一斗三升零。原額稅糧共九十七石七斗三升。每石編地畝銀一錢一分四釐零,該銀十一兩一錢四分五釐零,協濟銀一兩二錢七分七釐零。

原額「實編地畝協濟」 銀十二兩四錢二分七釐零,奉文照銀七錢三徵收。

附徵:保山縣今于「籲恩轉達等事」 案內,就近分歸順寧府徵收民賦。

枯柯寨,額:該土舍認辦實徵條編銀九十兩。明邑寨:額:該土舍認辦實徵條編銀八十兩,共該額辦實徵條編銀一百七十兩。奉文照銀七錢三徵收。

新增學田八十六畝八分五釐零。內:

上則田,一十三畝九釐零;

中則田七十三畝七分六釐零,二則該學租銀八兩七錢一分。此項學田租銀係該府于「查報義田事」 案內查出未載全書之款,今奉文增入《全書》。所有前項學租銀兩照數徵收貯庫,聽候備賑,另冊造報。

順寧府經徵收民賦並新增共該實徵民沐,并「康熙三十二年自首開墾增入《全書》」 ,夏稅秋糧本折二斛一石,麥米三千四百九石四斗九升二合零,每石帶耗三升該耗麥米一百二石二斗八升四合零,正耗麥米共三千五百一十一石七斗七升七合零。

鹽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