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州山鎮,分言之則曰四鎮;二嶽,總言之皆曰山鎮。 揚之會稽,青之沂山,幽之醫無閭,冀之霍山,固為四 鎮矣。而五嶽在虞、夏、商、周,與世有不同。《舜典》南嶽,孔 安國以為衡山,《職方》曰山鎮,曰衡山,是衡為南嶽明 矣。而《爾雅》有二說,江南衡山為南嶽,又以霍山為南 嶽。漢武帝元封五年,巡南郡,禮天柱山,號曰南嶽,是 以衡山之神遼遠,又移其神於霍山也。說者謂一山 兩名,則失之。此漢嶽之與虞、周不同也。《王制》有恆山、 衡山,而不言太華、嵩山,《舜典》有四嶽而不言中嶽。蓋 《王制》南北以山為至,東西以水為至,故五嶽言其二; 《舜典》言四方巡狩所至之地,故五嶽言其四。泰山為 東嶽,華山為西嶽,恆山為北嶽,衡山為南嶽,嵩山為 中嶽。嵩,大也,即《禹貢》之外方也,初無嶽山之名。《職方》 「山鎮有恆、有岱、有華、有衡。」不言嵩高而有嶽山,蓋周 都在五嶽之外,故以雍之吳山為嶽山。此周嶽之與 虞、夏、商不同也。故曰:「山鎮之有可辨者此也。」
五嶽總部藝文
《九誦》〈嶽神〉 宋鮮于侁
「雲蓊蔚兮山之巔,瞻嶽靈兮望青天,巉巖崷崒兮磅 薄無垠,巃嵷嵂勃兮寧一以為仁。草木雜而羅生兮 人不可名,鳥獸蕃而走集兮虞不能知,因高錯事兮 道此躋陛,登岱勒成兮胡為而七十二君?齊余心兮 不外,高余冠兮甚偉。擷芳杜兮為衣,掇紫芝兮作佩。」 柏實兮松華,石體兮蘭英。蕙肴陳兮玉案,明水湛兮 清尊。誠拳拳兮不解,寐接神兮怳若有言。「嵩高峻極 兮生甫與申。周道將明兮宣以中興。水旱不常兮蟲 螟以災。稼穡卒荒兮民生流離。勞來安集兮之子之 功。佑此下民兮寧遺神羞。」
《正五嶽神號詔》明·太祖
「自有元失馭,群雄鼎沸,土宇分裂,聲教不同。朕奮起 布衣,以安民為念,訓將練兵,平定華夷,大統以正。永 惟為治,必本於禮。考諸祀典,知五岳、五鎮、四海、四瀆 之封,起自唐世,崇名美號,歷代有加。在朕思之,則有 不然。夫嶽、鎮、海、瀆皆高山廣水,自天地開闢以至於 今,英靈之氣,萃而為神,必皆受命於上帝,幽微莫測, 豈國家封號之所可加?瀆禮不經,莫此為甚。至於忠 臣烈士,雖可加以封號,亦惟當時為宜。夫《禮》所以明 神人,正名分,不可僭差。」今命依古定制,凡岳鎮海瀆, 並去前代所封名號,止以山水本名稱其神,郡縣城 隍神號,一體改正。歷代忠臣烈士,亦依當時初封實 號,後世溢美之稱,皆與革去。其孔子善明先王之要 道,為天下師,以濟後世,非有功於一方一時者可比。 所有封爵宜仍其舊。庶幾神人之際,名正言順,於禮 為當。用稱朕以禮祀神之意。所有神號各開列於後: 一、五嶽稱東嶽泰山之神、南嶽衡山之神、中嶽嵩山 之神、西嶽華山之神、北嶽恆山之神、
一、五鎮稱「東鎮沂山之神,南鎮會稽山之神,中鎮霍 山之神,西鎮吳山之神,北鎮醫無閭山之神。」
一、「四海:稱東海之神,南海之神,西海之神,北海之神。」 一、「四瀆:稱東瀆大淮之神,南瀆大江之神,西瀆大河 之神,北瀆大濟之神。」
於戲!明則有《禮樂》,幽則有鬼神,其理既同,其分當正。 故茲詔示,咸使聞知。
《五嶽敘》章潢
「粵若太極剖判,非三才無以孕百神之靈;一氣周流, 非五行不能儲萬物之秀。」是則五行三才,百神一氣, 萬物無所不在矣。故在天為五星,在地為五嶽,在人 為五臟,在物為五色,至於聲教,亦無所不備矣。有逆 順生殺,消息盈虛之理。得其道者,聖功生焉,神明出 焉。百姓日用而不知,故君子之道鮮矣。夫五嶽者,自 「融結」之始,與五行之氣并生。故其神也,「命五帝」以封 之;其祭也,「秩三公」以視之;其靈也,「惟聰明正直以司 之。」「天子歲以四立之日,各於主方而祭之」,常禮也。故 以我朝敕祀五嶽、五鎮之禮,首是編云。
《䟦五嶽圖》前人
《五嶽》真形,未析其祕,彼圖此者,各殊其象,必有意義 存焉,或亦據五行而象其畫歟?且各奠一方,而類聚 為一圖,因取其簡便,以冠嶽鎮諸名山之首云。
五嶽總部紀事
《群輔錄》:「堯分陰陽為四時,命羲仲、和仲、羲叔、和叔為 之官,又主方岳之事,是為四岳。」
《拾遺記》:「舜命禹,疏川奠嶽,濟巨海則黿鼉而為梁,踰 翠岑則神龍而為馭。」
《書經:周官》:「六年,五服一朝。又六年,王乃時巡,考制度 于四岳,諸侯各朝于方岳,大明黜陟。」
《刀劍錄》:周昭王二年,歲次壬午,鑄五劍,各投五嶽,銘 曰「鎮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