曰:「適食時,見一婆羅門僧執旛花前導,有數乘車隨 之。比及出城門,車內」婦人皆下,從婆羅門齊聲稱佛, 因而北去矣。宰遂尋車跡,至北邙虛墓門有大塚,見 其車馬皆憩其旁。其妻與親表婦二十餘,皆從一僧, 合掌繞塚,口稱佛名。宰呼之,皆有怒色。宰前摛之,婦 人遂罵曰:「吾正逐聖者,今在天堂。汝何小人,敢此抑 遏?」至于奴僕與言,皆不應,亦相與繞塚而行。宰因執 胡僧,遂失。于是縛其妻及諸婦人,皆喧叫至第,竟夕 號呼,不可與言。宰遲明問于葉師,師曰:「此天狐也,能 與天通,斥之則已,殺之不可。然此狐齋時必至,請與 俱來。」宰曰:「諾。」葉師仍與之符,令置所居門。既置符,妻 及諸人皆寤,謂宰曰:「吾昨見佛來,領諸聖眾,將我等 至天堂,其中樂不可言。佛執花前後,吾等方隨後作 法事,忽見汝至,吾故罵,不知乃是魅惑也。」齋時,婆羅 門果至,叩門乞食。妻及諸婦人聞僧聲,爭走出門,喧 言:「佛又來矣。」宰禁之不可,乃執胡僧鞭之,見血面縛 舁之,往葉師所,道遇洛陽令。僧大叫稱冤,洛陽令反 咎宰,宰具其故,仍請與俱見葉師。洛陽令不信,宰強 與之去。漸至聖真寺,僧神色慘沮,不言,及門即請命。 及入院,葉師命解其縛,猶胡僧也。葉師曰:「速復汝形。」 魅即哀請,師曰:「不可。」魅乃棄袈裟于地,即老狐也。師 命鞭之百,還其袈裟。復為婆羅門,約令去千里之外。 胡僧頂禮而去,出門遂亡。
《張童子》者,名琇,審素之子也。開元二十二年,琇殺殿 中侍御史楊萬頃于闕下,復父仇也。初,審素受賕事 發,詔萬頃按之。萬頃按審素過入,故坐誅,家屬徙邊。 琇會赦得還,時未冠,乃追復怨,與其弟瑝手刃萬頃 于都城。聞者駭之。帝嘉其孝,將釋之,有司以「專殺」抗 論,琇坐死,時人哀之,葬于邙山,為疑塚焉。蓋懼楊宗 之所發也。故虞部員外郎顧雲誄之曰:「冒法復仇,信 難逃于刑典;忘身殉孝,誠有契于《禮經》。且從古以來, 誰人不死?得其死矣,夫何恨歟!」
《玉堂閒話》:洛京北邙山太清觀鐘樓,唐咸通年中忽 然摧塌,有屋檁一條,其中空虛,每撐觸動,轉內敲磕 有聲,人遂相傳,來競觀之。道士李威儀不欲聚人,乃 令破之,于其間得一黑漆板,上有陷金之字曰:「山水 誰無言」,元年遇福重修,道士齎呈,洛中諸官皆不能 詳之。李福相公罷鎮西川歸洛,見此隱文,反復詳讀 數四,遂謂觀主曰:「但請度工鳩徒,當以俸餘之金獨 力完葺也。百年之前,智者勒其志,已冥合,今日安得 不重興觀宇乎!」洎觀成,或請其由,福曰:「山水誰無言」, 今上御名也。〈咸通名漼也〉《元年遇福》者,福元之初作鎮獲 俸而迴,福其不修,復待何人者哉。
《錄異記》:「契貞先生李義範,住北邙山元元觀,咸通末 黴已數年矣。每入洛城徽安門內,必改服歇轡焉。有李 生者,不知何許人,年貌可五十餘,與先生敘宗,從之 禮,揖詣其所居,有學童十數輩,生有一女一男。其居 甚貧窶,日不暇給。自此先生往來,多止其學中,異常 款狎。忽一夕請於邙山,與先生為別,擁爐夜話,問」其 將何適也?生曰:「某自此別世矣,非遠適也。某受命于 冥曹,主給一城內戶口逐日所用之水,今月限既畢, 不可久住,後三日死矣。五日,妻男葬某于此山之下, 所闕者,雇送終之人,尚少錢一千,託道兄貸之,故此 相囑,兼告別矣。」因曰:「人世用水,不過日用三五升,過 此必有減福折算,切宜慎之。」問其身後計,生曰:「妻聘 執喪役,夫姓王某,男後當為僧。然其師在江南二年 外方至,名行成始至,必且寄食觀中也。」先生曰:「便令 入道,可乎?」生曰:「伊是僧材,不可為道,非人力所能遣 此並陰騭品定。」言訖,及曉告去。自是累阻寒雪,不入 洛城且五日矣。初霽,李生之妻與數輩詣先生云:「李 生謝世,今早葬于山下,欠一千錢,云曾託先生助之, 故來取耳。」仍將男寄先生院。後江南僧行成果至,宿 于先生室,因以李生之男委之,行成欣然攜去。云既 承有約,當教以事業,度之為僧。二歲餘,行成復至,已 為僧矣。誦《法華經》甚精熟焉。初先生以道經授之,經 年不能記一紙。人之定分,信有之焉。
《鞏縣志》:「馮亮,字靈通,博覽內典,善談佛理,隱居邙山, 結架岩林,得棲遲之適。」
北邙山部雜錄
《說文》:「邙,洛陽北土上邑也。」
楊佺期《洛城記》:「北山連嶺,修亙四百餘里,實古今東 洛九原之地。」
《洛陽縣志》:洛陽北邙張公夏梨,海內惟有一樹大谷 梨。潘岳賦云:「張公大谷之梨。」《洛陽賦》曰:「梨則大谷冬 紫,張公秋黃。」
《鞏縣志》:「汭端為邙山頭,邙山即平逄山。稍西一阜曰 夏臺,桀囚湯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