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189 (1700-1725).djvu/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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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里,《禹貢》「荊岐既旅」,即此。

荊山部總論

宋·程大昌《禹貢論》

三條荊山論一

沱、潛,荊、梁適皆有之,諸家遂以為同一水而分合乎 兩州,已為附會矣。至于荊之為山,雍、荊適皆有之,諸 家遂欲會而為一,其說曰:「荊山一也,而有三條。」孔安 國微有端倪,而班固《地理志》明曰:北條在馮翊懷德 縣,南條在南郡臨沮縣。此說鑿矣。而《經》之導岍、導嶓 皆嘗明有荊山,故猶有所並附而為言也。已而馬融、 王肅又廣之為三,曰「岍,其北也;西傾中也;嶓冢其南 也。」夫荊自西傾以至太華,凡所序之山,本無荊名,其 何據以附足三條之數也?至鄭元則又增為四列,以 「岍為陰列,西傾正陰也;嶓冢為陽列,岷山正陽也。」此 四列者,又出乎三條之外。臣嘗反覆求之,了不見此 數者,于《經》有所傳著,而此異論何為而起也已?乃詳 讀導山而至「逾于河」,讀導岷山而至「過九江」二孔,皆 意山勢連延,能越江河,然後知其謂三條者,本地脈 以言之也。地脈之見于史,蒙恬固嘗及之,然以其說 而驗,《禹貢》本旨,略無幾微相關。今其論之出于此也, 直謂荊山兩見,遂如沱、潛之類,必欲求說,合而一之 爾。自經之外,臣所不辨。今直以其說之出于《經》者,而 還以辨之。《經》曰:「導嶓冢,至于荊山;內方,至于大別;岷 山之陽,至于衡山;過九江,至于敷淺原。」孔安國曰:「衡 山連延,過九江,接敷淺原。」敷淺原一名博易山,在揚 州豫章界。是說也,孔穎達《北荊逾河》之論,欲與之相 應也。然既以為山脈能越水而過,雖江河不能絕矣。 而衡山者,古今皆為衡嶽,博易山者,在今隸江州之 德安縣。使九江如安國之言,審在尋陽,則衡山、博易 二山皆在江南,固無所考其越絕矣。若如鄭氏之說, 以尋陽間九小谿者為九江,則漢之尋陽乃在江北, 衡陽、博易又皆隔江,苟衡山脈絡欲貫《博易》,亦何用 北越大江而橫穿九小谿者已?又南絕大江,以與博 易山合耶?其為迂曲如此,固已無理,而亦何預治水 而書之于經,以啟後世怪神之論耶?此皆可以決知 其理之必不然者也。

三條荊山論二

三條四列,紛紛無宿者,皆以荊山兩出之故也。而《經》 自兩荊山之外,山無同名者乎?徐有蒙羽,梁有蔡蒙, 亦兩蒙矣。自古及今,不聞有言其脈絡相貫者,諸儒 不能以類通類,而獨于兩荊曲說,何也?聖人之經,所 以萬世尊用,而異端奇說終不能勝者,以其通古今 而常然,故曰「經」也。《禹貢》之書,自今觀之,則曰此神禹 「之跡,而聖人之經也。」其在當時,止以治水訖役,而記 著其事,以貽方來,猶今世有所興為,隨而識其首末 焉。顧其策畫高遠,書法嚴重,而後世不及。要無一事 不本於人情,而何必求諸怪異茫昧之地乎?九州之 既同也,禹既以山川各附其境矣,然恐其州自為文, 源流不相屬,則又別山川而序之。川則自發源以各 至其方之山海則凡其經歷疏治,皆聯貫以書,貴有 考爾。今其敘冀、雍之山也,曰「導岍及岐,至于荊山。逾 于河」者,禹記其自荊山既事而越河以東,復致功于 冀境者然也。類而言之,他導水之謂,過九江,過洛汭, 過降水之類,皆其義也,而安有山脈逾河之文耶?孔 安國《記》于導嶓冢之「下,謂能連延以過九江者,衡山 也,是將以始終夫山有條脈之論也。」至經干導江之 下,亦有所謂過九江者,究其上文,乃江、沱、澧三者皆 水也,而曾無一山可以言過。安國于此因遂無所容 其飾說,而孔穎達亦不能終附安國,遂平心而為之 言曰:「禹之導江,經歷此地,故謂之過九江者,至理所 在,有」不容以鑿說汨亂者,其此之類與?《經》于冀州曰: 「既載壺口,治梁及岐;既修太原,至于岳陽。」此其用功 之序也。壺口治矣,而後及梁與岐;梁、岐治矣,乃及太 岳。梁、岐,雍山也,河之西南也。太岳,冀山也,河之東也。 當其梁、岐已治,而越河以東,加功于太岳。故其導山 之目,所謂逾于河者,蓋禹自西絕河而東也。一語及 禹,而理徑事明,無勞外引地脈,辭費而背經也。且夫 山靜而止其所,豈其可道?其所道者,山間之川也,即 所謂濬畎澮距川者也。山間有川,既因疏濬而達于 大川矣,設使對入之岸別有水派,則其向背曲折別 是一脈,何用越大川而竟其所歸耶?則荊山脈絡越 河與否,自與導山全無參預,理之必然,無可疑者。亦 猶《記貢》之語,「主物而言曰浮某逾某」者,貢物浮且逾